索引号: 0001/2019-0037 发布文号:
公开日期: 2019-11-27 公开目录: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2019年苏陕扶贫协作项目资金使用 考核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苏陕扶贫协作项目资金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镇坪县苏陕扶贫协作资金使用监管办法(暂行)》(镇政办发﹝2019﹞46号)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二条  苏陕扶贫协作项目资金使用考核是指对苏陕扶贫协作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综合性考核,是脱贫攻坚工作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苏陕扶贫协作项目资金使用考核的目标是突出扶贫成效,强化监督管理,保证苏陕扶贫协作项目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 苏陕扶贫协作项目资金使用考核遵循以下原则:

(一)聚焦精准、突出成效;

(二)客观规范、公正公开;

(三)分类分级、权责统一;

(四)强化监督、适当奖励。


第二章 考核对象及考核主体


第五条 苏陕扶贫协作项目资金使用考核的对象为:苏陕扶贫协作项目资金使用实施单位。

第六条 苏陕扶贫协作项目资金使用考核的主体单位为:县考核办、县发改局(苏陕办)。


第三章 考核依据及考核内容


第七条 苏陕扶贫协作项目资金使用考核的依据:

(一)省市发改部门制定下发的苏陕扶贫协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县发改局(苏陕办)反映资金管理的有关资料,苏陕扶贫电子台账系统有关信息;

(三)苏陕扶贫协作项目实施单位资金使用工作总结;

(四)资金拨付回单及相关资料;

(五)审计部门出具的苏陕扶贫协作项目资金审计报告;

(六)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出具的苏陕扶贫协作项目资金使用检查结果;

(七)其它相关资料。

第八条  苏陕扶贫协作项目资金使用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资金使用依据、资金拨付进度、资金使用成效、公告公示情况、资金自查及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加减分指标六个方面。

(一)资金使用依据。苏陕扶贫协作项目资金使用依据的投资计划文件、县长办公会议纪要、专项问题办公会议纪要及县政府分管领导签字件等;

(二)资金拨付进度。苏陕扶贫协作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情况。

(三)资金使用成效。苏陕扶贫协作项目资金精准使用、带贫效益情况;

(四)公告公示情况。市县出台的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制度执行情况。

(五)资金自查及整改落实情况。开展苏陕扶贫协作项目资金使用自查自纠情况及各级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六)加减分指标。宣传报道亮点创新工作和违规使用苏陕扶贫协作项目资金情况等。


第四章  考核方式及结果运用


第九条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于2019年10月31日前将苏陕扶贫协作项目资金使用考核的相关佐证资料和自查工作总结材料报送至县发改局(苏陕办)。

第十条 县考核办、苏陕办将组织人员对材料进行核实打分,各项目实施单位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材料上报不及时或内容不全、不实、不规范的将视情况扣分;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不得分。

第十一条 对各项目实施单位的考核依据所设定的指标逐项计分后确定总得分,按比重折合后计入县对镇、部门脱贫攻坚考核总分。

第十二条 县财政、审计部门要根据考核结果,对出现转移、挪用、套取、拖欠、挤占和带贫效益不明显的苏陕扶贫协作项目资金,视情节轻重采取其限期整改、停止拨款、收回资金等措施,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  本细则由县发改局(苏陕办)负责解释。


附件:《镇坪县2019年苏陕扶贫协作项目资金使用考核指标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