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19-0000 发布文号: 镇政办发〔2019〕179号
公开日期: 2019-11-19 公开目录: 决策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坪县2019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镇坪县2019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11日







镇坪县2019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17〕47号)和《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松材线虫病检疫封锁工作的通知》(陕林治发〔2018〕7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及生态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按照“科学防治、强化监管、分类施策、突出重点”的思路,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社会参与、积极除治、不留后患、确保成效”的防控原则,综合利用行政、法律、经济、技术等手段,以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为目标,以监测普查为重点,完善检疫测报体系,落实目标管理责任体制,有效控制松材线虫病传播蔓。

二、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防治减灾、检疫御灾等综合防控体系,及时掌握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动态,增强防范松材线虫病等重大疫情的能力,保障全县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为建设美丽镇坪作出积极贡献。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松林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对入境松类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复检率达到100%,最大限度地防止疫情传入。一旦确认传入,一年内拔除。

三、预防区划

全县有松林面积43194亩,七个镇均有分布。按权属分:国有林面积18789亩,集体林面积15327亩,个人林地面积9078亩。依据松林资源分布状况、松林所处的区域、松材线虫病传播规律等因素,划分不同的松材线虫病预防区域。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和经济价值的区域列为松材线虫病重点预防区;其它区域为一般预防区。

(一)重点预防区。有重要生态功能和生态保护价值的松林分布区域,主要分布在曾家镇、牛头店镇、城关镇、上竹镇、曙坪镇、钟宝镇,松林面积共计41334亩。

(二)一般预防区。重点预防区之外有松林分布的区域,主要是华坪镇,松林面积共计1860亩。

四、防控任务

(一)全面开展松材线虫病普查。由县林业局牵头,各镇、国有林场配合,在每年春季(4-5月)、秋季(9-10月),全面开展松材线虫病普查工作,发现死树及时取样、分离、鉴定,确定是否有松材线虫病,对非松材线虫病致死的松木要在15日内伐除并销毁。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高速路建设沿线、出入境节点等重点预防区每月开展一次专项调查。

(二)落实监测责任。完善监测网络,充分发挥镇村护林组织的职能,实行四级网格化管理,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林业局及涉关县级部门负责人为第一层网格管理人员,林业局分管局长、各镇镇长为第二层网格管理人员,林业局下属单位(含国有林场)负责人、各村委会主任为第三层网格管理人员,各村天保护林员、生态护林员、村民小组长为第四层网格管理人员,将监测任务落实到村、到人头、到地块,同时在境内重点林区布设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监测点,确保监测信息报送畅通,通过天保“云平台”等技术手段适时发布预警信息,严格执行病虫害疫情报告制度,全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发现枯死松树必须于当日上报县松材线虫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三)抽样鉴定。凡是表现出松材线虫病典型症状的均要进行取样鉴定。抽样:可疑松树在10株以内的全部抽取,10株以上抽10株,再抽取剩余松树的1-5%。取样部位:可疑松树的下、中、上部和主侧枝分别取样50克。分离鉴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松材线虫病检疫技术》(LY/T  1123-93)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四)疫情报告。建立松材线虫病疫情报告制度,各镇、县国有林场于每季度末向县林业局上报疫情监测情况,实行疫情监测“零报告”制度。对发现松材线虫病疫情或疑似松材线虫病的,及时按相关规定逐级上报,经县松材线虫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核实后,2日内上报市松材线虫病防控指挥部。

(五)检疫封锁措施。1.各镇要严格监督管理辖区内木材经营加工场点。积极组织开展林业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使用、运输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行为,特别是对木材加工经营场所、公路建设、电网改造等工程建设中涉及的设备包装材料进行重点检疫检查,及时查验《检疫要求书》和《植物检疫证书》,严防疫情传播扩散。2.县内各涉木单位在调运松科植物及其制品必须持有调入地森林植物检疫机构出具的《检疫要求书》和调出地森林植物检疫机构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和除害合格证书。3.木材检查站要加强对入境松木及其制品检查力度。各单位严禁从松材线虫病发生区调入松苗、松木及其制品,重点加强对高速路建设通讯、电力、电讯等设备使用的木质包装材料的检查力度,对无检疫证件的针叶树原木、木材及其制品,一律依法扣留封存,及时采取隔离、退回或销毁措施,严防松材线虫等林业有害生物的入侵。4.县林业局在申报征占林地项目时,要与林地征占用单位签订《镇坪县松材线虫病预防责任书》,明确预防责任。

(六)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松材线虫病防控的重要性和防控基本知识,营造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发改、公安、财政、住建、交通、农水、林业、市场监管、电力、邮政、高速协调办、移动、联通、电信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松材线虫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杨立刚兼任。松材线虫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层层签订松材线虫病防控“双线”目标责任书,明确防控目标和重点,把每一项任务落实到具体的人,做到领导责任到位、目标任务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二)制度保障。坚持松材线虫病零报告制度,各镇每月20日前将松材线虫病防控情况报县林业局。县林业局要建立完善涉木企业登记备案制度,及时开展复检。向全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建立检疫举报制度,经核实后对举报人给予奖励。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对发现疑似松材线虫病疫情的镇,要立即启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预案,逐级上报。

(三)技术保障。为切实做好松材线虫病检疫防控工作,全县设立检疫临时检查点4个。检疫临时检查点承担道路封锁,执行调运检疫检查任务,负责对途经检查点的涉木制品进行检疫复检。各临时检疫检查点要配备相应的检疫检查设备,检疫员持证上岗,实行24小时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发现疑似疫情,立即组织开展除害处理。县林业局要积极组织开展与周边县的联防联治,加强协调合作,及时通报信息,不断推进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要加强县、镇、村林业植物检疫人员的技术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松材线虫病的危害性和检疫封锁的必要性,不断推进松材线虫病科学防控。

(四)物资保障。各级要优先安排、重点保证防控资金的落实,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加强对松材线虫病防控资金使用的管理,确保资金专用和成效。各镇要结合实际,积极做好检疫工具箱、油锯、诱捕器、喷雾喷粉机等防控机具,磷化铝、白僵菌粉炮等防控药剂的储备工作。

(五)奖惩保障。县松材线虫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要适时组织对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植物检疫封锁工作实行责任追溯办法,对组织领导不力、没有落实防控措施,监测不到位、检疫执法不严的,追究行政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在防控工作中取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违反《森林法》《森林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