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0-0000 发布文号: 2020年第58号
公开日期: 2020-02-06 公开目录: 预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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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坪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

镇坪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

(二)负责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负责城乡客运、货运及站场、码头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和城市客运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负责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指导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和养护市场监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县重点公路、水路建设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调查工程质量事故,仲裁工程质量争议;指导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作;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四)负责船舶(含渔业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通信导航、救助打捞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舶代理、航道疏浚的行业管理。

(五)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筹措交通建设资金并监督使用。

(六)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上交通、汽车站场、交通工程建设等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指导公路灾害抢险保畅、水上救助等应急工作。

(七)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指导全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和水路航政管理及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

(十)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履行全县农村公路、水路有关行政许可、审核审批及交通建设工程验收、事故调查、仲裁工程质量争议等行政职能。

(十二)管理县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政办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机关党政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文秘与公文处理、重要文件的起草、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接待、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报账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交通系统的人事、劳资及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工作;负责系统财务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下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考评及奖惩工作;负责交通科学技术合作与交流;组织指导交通行业继续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管理交通行业标准、质量、计量、环保、节能、通讯、科技信息工作;负责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机关和下属单位思想政治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组织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交通战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归口管理全县交通战备工作;组织编制全县交通战备工作的战略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监管全县交通战备物资和设备;督导有关部门完成交通战备工作的具体任务;建立全县交通战备资料、数据库;负责组织紧急抢救、救灾物资运输工作。

(二)规划股

负责编制全县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交通重点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资金等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负责全县交通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项、报批;组织实施交通科技项目和重大交通科技攻关。

(三)基建股

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拟定交通运输基本市场管理有关政策;负责交通运输建设行业从业单位及人员的资质管理;指导交通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所管辖交通运输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实施管理和合同造价管理及交通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地质灾害评估、保畅和治理工作;承办省、市、县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外部环境协调和保障工作;负责交通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工作;维护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平等竞争秩序;监督交通项目的招标、投标、合同造价。

(四)安全股

负责综合协调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定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并参与制定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划、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监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或参与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综合统计报告工作;承办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法规股

贯彻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公路、水路有关行政许可、审核审批及事故调查、仲裁工程质量争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负责行业依法普法、依法行政和法制宣传工作等行政职能;根据行业主管部门和县政府部署,组织起草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审查全县交通建设项目合同章程。

镇坪县交通局2019年机构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17人。年末实有人员28(行政编在岗9人,事业编在岗13人,临聘人员6)。退休人员11人,遗属及其他人员1人。下设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海事局(非单独核算)和综合办公室、基础建设规划股、基础建设管理股、安全生产股。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围绕省委“奋力建设交通强省、办好人民满意交通”的发展目标,紧扣县委“全面巩固脱贫成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在持续追赶超越中奋力建设美丽富裕新镇坪”年度工作主题,坚持建养管运并重,强力抓好交通各项工作,实现平镇高速建成通车和省级“四好农村公路”创建命名两大目标,为镇坪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重点抓好八项工作:一是全力保障平镇高速公路建设环境,力争20207月建成通车。 二是千方百计完成市对县客货运周转量同比增长10%以上考核指标,完成县下达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等各项考核任务。三是聚力推进省级“四好农村路”创建验收命名。四是集中精力抓好交通项目建设。全面完成国开行续建项目7个、2019926万元涉农资金整合交通项目及二级客运站建设任务。开工牛头店集镇二桥,力争完成桥梁主体工程。力争瓦界路、青龙冠危桥等项目有实质性进展。扎实做好双河口改线工程、县城至飞渡峡55公路道路提升工程、十巫高速镇坪连接线等项目争取工作。高质量编制“十四五”规划。五是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切实做好乡村振兴和村庄整治。进一步巩固提升文彩村159507人脱贫成效,完成412人脱贫任务。六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整治。以“无黑无恶”示范创建为契机,净化交通运输领域营商环境及在建项目建设环境。

七是切实做好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工作。以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为重点,深化行业体制机制改革,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增强行业发展后劲。八是牢守底线,确保大局稳定。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三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拟变动情况

1

镇坪县交通运输局部门本级(机关)

无变动

2

镇坪县农村公路管理局

无变动

3

镇坪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无变动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文字说明,并列图表(人员情况柱状图或饼状图)。

示例: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17人;实有人员28人,其中行政9人、事业13人,临聘6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1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345.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5.8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51.6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经费上调48.64万元及海事局行政经费增加3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345.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45.8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51.6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经费上调48.64万元及海事局行政经费增加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45.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5.8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51.6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经费上调48.64万元及海事局行政经费增加3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345.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45.8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51.6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经费上调48.64万元及海事局行政经费增加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45.87万元,较上年增加51.6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经费上调48.64万元及海事局行政经费增加3万元。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5.87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140101245.87万元,较上年增加51.64万元,原因是本年人员经费上调48.64万元及海事局行政经费增加3万元;

2)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214019910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5.87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214.57万元,较上年增加55.78万元,原因是职工工资上调;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31.3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原因是海事局经费增加3万;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0万元,较上年减少7.14万元,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全部由人社局同意发放,不在由本单位列支。

对企业补助支出(31210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5.87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214.57万元,较上年增加55.78万元,原因是职工工资上调;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31.3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原因是海事局经费增加3万;

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50710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机关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090万元,较上年减少7.14万元,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全部由人社局统一发放,不在由本单位列支。

42019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1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2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7.8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2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的普降标准。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较上年减少1.6万元(3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的普降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较上年减少0.7万元(1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的普降标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培训会0.3万元,较上年增加0.3万元(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培训相关费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1台。2020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当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8.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0.6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政府采购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5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0.3万元,较上年减少6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经费调减。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附件:交通运输局2020年镇坪县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