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0-0000 发布文号: 2020年第80号
公开日期: 2020-02-06 公开目录: 预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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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

镇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全县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推动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贯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推动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业年金(以下简称“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贯彻并拟订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政策,贯彻执行“八大员”等特殊人群待遇标准,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合。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

6.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镇坪工作或定居政策。贯彻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推动完善职业资格制度,使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推动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管理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县劳动监察执法大队、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县城关劳动保障事务所。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本领域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贯彻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4.有关职责分工

1)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等部门共同落实。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负责;高校毕业生高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按照省市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要求,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具体划转按照全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及审定的划转事项目录实施,划转前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继续负责,划转后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

(二)机构设置

镇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正科级行政单位,机关内设6个股室,即:政办股、事业单位人事与专技管理股、工资福利退管(技能)股、劳动就业与政策法规宣传股、社会保障与基金监督股、劳动仲裁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下设镇坪县劳动监察执法大队、镇坪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镇坪县城关劳动保障所3个事业单位。管理镇坪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1个事业单位。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就业创业,继续抓好“四个全覆盖”。一是深入就业扶贫“四个全覆盖”工作。深入推进村级劳务公司、村级培训学校、搬迁安置点新社区工厂建设和新社区工厂贷全覆盖。确保人人能够用在门口稳定就业、获得技能培训,实现新社区工厂政策落实全面到位。二是加大新社区工厂建设力度。重点做好还未覆盖移民搬迁安置点的社区工厂建设力度,确保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同时全面落实好各项奖补政策。积极争取新社区工厂产业发展奖励补助资金,力争用政策支持消除地理环境对我县新社区工厂落地难影响。三是积极东南沿海返乡农民工工作。密切关注中美贸易战导致农民工提前返乡现象,积极开拓就业岗位、不断加大创业政策扶持力度,确保返乡农民工就业有岗位、创业有政策。

(二)人事人才,继续抓好管理与服务。一是强化人事管理和服务。对全县133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管理服务工作。二是依法依规做好人才引进工作,结合脱贫攻坚巩固、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部署,完善人才引进政策,继续做好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性人才招录后服务保障工作。三是加大党政干部、企业管理人才的培训和教育提升工作,加强与国内重点院校合作力度,带动我县干部及企业管理人才“走出去”学,为我县培养懂管理、会经营的人才队伍。四是抓好苏陕合作对接,争取常州专家18人到镇坪指导专业技术工作,选派30人以上优秀专业技术骨干到外省及常州市钟楼区对口单位交流学习,不断提升我县专业技术人才的素质,解决我县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瓶颈。

(三)社会保障,继续抓好经办服务与保障提升。一是继续做好重点人群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积极做好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等群体,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等工作。二是加大社会保险经办信息系统建设力度,做好与省市信息网络对接,加强相关经办人员的经办能力培训,确保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网上经办。三是加大社会保险基金检查力度,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检查,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四是继续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五个不出村”建设工作,切实服务好参保群众。

(四)劳动维权,继续抓好执法与整改。一是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全面清查全县在建工程,尤其是平镇高速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确保全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二是继续加大各类劳动案件查处力度,及时受理各类劳动纠纷案件,重点加大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企业的处罚力度。三是强化司法衔接,深入抓好劳动仲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与公安、法院等司法机构的衔接力度,实施联合打击,形成对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强大震慑。四是深入抓好农民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对照反馈意见,实施逐条整改,争取2020年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考核达到“A类”。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仅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


序号

单位名称

拟变动情况

1

镇坪县人社局本级(机关)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文字说明,并列图表(人员情况柱状图或饼状图)。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20人;实有人员24人,其中行政12人、事业12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8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382.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2.18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162.6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事业单位招考招聘工作经费、新社区工厂发展专项经费、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专项经费、三支一扶人员补贴等专项经费预算;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382.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82.18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162.6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事业单位招考招聘工作经费、新社区工厂发展专项经费、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专项经费、三支一扶人员补贴等专项经费支出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82.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2.18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162.6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事业单位招考招聘工作经费、新社区工厂发展专项经费、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专项经费、三支一扶人员补贴等专项经费预算;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382.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82.18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162.6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事业单位招考招聘工作经费、新社区工厂发展专项经费、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专项经费、三支一扶人员补贴等专项经费支出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82.18万元,较上年增加162.6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事业单位招考招聘工作经费、新社区工厂发展专项经费、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专项经费、三支一扶人员补贴等专项经费支出预算。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2.18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2080101)234.18万元,156.53万元,较上年增加77.65万元,原因是增加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预算及正常增人增资支出预算;

2)就业管理事务(2080106)105万元,较上年增加67万元,原因是增加新社区工厂发展专项经费100万元,减少精准培训奖补经费30万元及创业担保贷款经办经费3万元;

3)劳动关系和维权(2080110)5万元,较上年减少10万元,原因是减少农民工工资底线工作保障经费;

4)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2080112)3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缩减预算;

5)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2080199)35万元,较上年增加30万元,原因是增加事业单位招考招聘工作经费10万元,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专项经费6万元,三支一扶人员补贴19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2.18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228.09万元,较上年增加96.04万元,原因是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预算、三支一扶招募人员补贴支出预算及正常增人增资支出预算。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48.09万元,较上年减少28.25万元,原因是减少农民工工资底线工作保障经费、毛绒玩具及新社区工厂专项经费、精准培训奖补经费及培训工作经费等专项经费支出预算;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6万元,与上年持平;

对企业补助支出(312)10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万元,原因是增加新社区工厂发展专项经费100万元。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2.18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228.09万元,较上年增加96.04万元,原因是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预算、三支一扶招募人员补贴支出预算及正常增人增资支出预算。;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48.09万元,较上年减少28.25万元,原因是减少农民工工资底线工作保障经费、毛绒玩具及新社区工厂专项经费、精准培训奖补经费及培训工作经费等专项经费支出预算;;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6万元,与上年持平;

对企业补助(507)10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万元,原因是增加新社区工厂发展专项经费100万元。

4、2019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5万元,较上年增加0.3万元(2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近年来由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官食宿接待及新社区工厂发展接待费逐年增加,原有预算已完全无法满足日常工作需要。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3万元(2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近年来由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官食宿接待及新社区工厂发展接待费逐年增加,原有预算已完全无法满足日常工作需要。2019年和2020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20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当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3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政府采购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2.18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7.29万元,较上年增加3.9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调整,人员总数增多,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附件:人社局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