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0-0000 发布文号: 2020年第90号
公开日期: 2020-02-06 公开目录: 预决算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预算公开


镇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贯彻国家、省、市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订全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法规草案、政策、计划,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和标准化等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组织指导辖区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和市场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指导有关协会等社会组织的相关业务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指导开展反走私相关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指导广告业的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

(五)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承担有关反垄断调查及执法工作。

(七)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组织开展放心消费环境建设。负责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整合,积极营造高效便利投诉举报渠道。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依法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九)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食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食盐安全监督执法和食盐抽检工作,协调、指导全县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十)承担辖区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依法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行政许可,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监督管理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药用包装材料及医疗机构制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

(十一)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管理工作;承担职业药师注册和管理工作,承担药学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食品安全重大信息直报制度,负责全县食品安全信息的相互通报、日常发布及重大食品安全信息上报工作;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健全食品安全协调联动机制,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履行食品安全相关职能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三)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依法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十四)负责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本地区域标准规范,办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和执行标准登记,依法监督标准的实施,负责代码、条码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十七)承担综合管理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和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八)负责辖区质量综合管理和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县质量工作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纲要和有关政策、规划、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参与较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实施有缺陷和不安全产品(商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十九)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导承担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等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企业。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做好产权确权、侵权判定、申请相关工作,规范指导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

(二十)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队伍。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二十一)负责市场监管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组织实施查处违反食品药品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二十二)管理镇坪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镇坪县检验检测中心。

(二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四)职能转变。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县农林科技局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职责,县盐务管理局的食盐市场安全监管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反垄断执法和价格监督检查职责,县经济贸易局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职责划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办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和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县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简政放权各项政策,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全程电子化注册登记,放宽准入门槛,优化登记流程,压缩开办时间,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12月成立,内设10个股室。即:行政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许可股、食品安全协调应急股、食品安全监管股、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监管股、市场秩序监管股、质量计量和标准化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股、投诉举报中心(县消费者协会)。

二、2020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一)、工作思路

我局属行政执法部门,以建设一流法治部门,构建诚信社会为抓手,着力打造全市依法行政、诚信公开的部门,建成“群众参与加监督、政府监管加引导、企业自律增效益”的监管机制,为全县人民消费安全提供坚实可靠的保障。

(二)、重点项目建设

以竹叶村处于高速路出口的地理位置为优势,以竹叶村的自然资源、民俗文化为依托,围绕民居、田园、生态资源,争取各类资金50余万元,稳步推进“看得到山水、记得住乡愁”的田园综合体建设,倾力打造“竹叶度假村”,带动群众增收致富。

(三)、争先创优工作

1、进一步完善便民执法网络监管平台建设,以城关镇、牛头店镇为试点先行,继而将全县涉食单位信息全面纳入大数据监管平台。

2、提请县政府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签订战略合作意向,进一步提升质量品牌、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效。2020年启动高山有机土豆申报省级知名品牌、市场监管执法省级标准化制定工作,完成省级镇坪中药材示范区创建工作。

3、确保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法制工商诚信建设全市前列。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完成多证合一,努力营造亲商爱商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

(四)、抓落实提效能

将“三项机制”细化延深,在推行“重点工作实绩档案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实行三单制“周清月结”工作清单,将工作清单覆盖到党的建设、精准脱贫、重点工作、中心工作的各个方面,将点评结果与干部评优树模、后备干部推荐、绩效考核、年度目标考核奖金发放挂钩,真正用“三项机制”提升队伍内生动力,建设一支素质高、状态稳、精神足、执行强的执法队伍。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只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

序号

单位名称

拟变动情况

1

镇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2

……

 

……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25人、参公管理15人,实有干部职工44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岗人员18人,参公管理10人,工勤人员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7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总额564.83万元 ,较上年增长0.17%,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人员经费增加;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564.8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较上年增长0.1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总额564.83万元 ,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较上年增长0.1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人员经费增加;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564.8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较上年增长0.1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4.8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0.1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4.8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496.83万元,较上年0.0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564.8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6.36万元,较上年增长0.27%,原因是单位人员工资调整调;商品和服务支出55.91万元,较上年减少0.13%,原因是按省市要求,全县各部门预算统一压缩5%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6万元,较上年减少0.89%;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将其他交通费用(17.70万元)列入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专项业务经费支出73万元,与上年持平。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4.83万元,其中:机关工资福利416.36万元,较上年增长0.27%,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46.61万元,较上年增加0.06%,原因是单位人员工资调整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6万较上年减少0.89%;主要原因是本年其他交通费用(17.70万元)未列入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42019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9万元,较上年增加0.09%,主要原因机构改革车辆增加,单位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接待费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其他对口单位来我县公务活动人员。与上年公务接待费减少0.05%,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减少陪同人员,从严控制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增加0.16%。主要原因机构改革车辆增加,单位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未安排的会议费、培训费,与上年持平。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12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执法车辆4辆,单台价值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空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专项业务经费实现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3万元。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5.91万元。较上年增加0.01%,原因是2020年单位人员增加。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费支出。

十一 、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游、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