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0-0000 | 发布文号: | 2020年第63号 |
公开日期: | 2020-02-06 | 公开目录: | 预决算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中共镇坪县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中共镇坪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县委工作机关,为正科级。设下列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执法监督室、社会治理办公室、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办公室。
县委政法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规定开展工作,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二)深入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工作要求、目标任务,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研究协调县级政法单位之间、县级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镇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全县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推进平安镇坪、法治镇坪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全县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三)组织开展全县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的重大措施,及时向县委和市委政法委提出建议;贯彻政法改革决策部署,组织调研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协助县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县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工作。
(五)加强对全县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六)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七)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县委组织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县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八)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中国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九)掌握分析全县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坚持完善平安建设各项工作制度,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二)巩固提升“两率两度”,继续保持全省领先位次。
(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网格化、社区化、社会化、信息化管理格局,建立综治维稳防邪中心。
(四)完善社会服务管理措施,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五)加强公共安全监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六)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七)丰富和创新平安建设内容和形式,推进平安建设规范化、社会管理信息化。
(八)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综治维稳暨平安建设工作根基。
(九)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镇坪建设。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政法委无下属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只包括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实有人员8人,其中行政8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4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75.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5.38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11.12万元,主要原因是相对减少了扫黑除恶专项经费;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75.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75.38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11.12万元,主要原因是相对减少了扫黑除恶专项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5.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5.38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11.12万元,主要原因是相对减少了扫黑除恶专项经费;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75.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75.38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减少11.12万元,主要原因是相对减少了扫黑除恶专项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5.38万元,较上年减少11.12万元,主要原因是相对减少了扫黑除恶专项经费;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75.38万元、较上年减少11.12万元,主要原因是相对减少了扫黑除恶专项经费。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75.38万元,较上年减少11.12万元,主要原因是相对减少了扫黑除恶专项经费支出。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5.38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2013101)170.38万元,较上年增加13.88万元,原因是财政调整资金使用科目;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支出(2013199)5万元,较上年减少25万,原因是减少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5.38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103.06万元,较上年增加7万元,原因是增加了养老保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69.32万元,较上年减少17.52万元,原因是人原编制增加、相对减少了扫黑除恶专项经费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3万元,较上年减少0.6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变动。
(2)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5.38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103.06万元,较上年增加7万元,原因是增加了养老保险支出;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69.32万元,较上年减少17.52万元,原因是人原编制增加、相对减少了扫黑除恶专项经费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3万元,较上年减少0.6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变动;
4、2019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1、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2、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1、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2、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87万元,较上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0.87万元,较上年持平。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当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2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2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政府采购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3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3.68万元,较上年增加1.14万元,主要原因是编制增加。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