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1/2020-0071 发布文号: 2020年第71号
公开日期: 2020-03-13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关于2020年第一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资金的公示

根据市人社局、财政局、税务局《关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疫情防控稳定就业岗位有关政策的通知》(安人社办发〔2020〕16号)文件精神,对受疫情影响,坚持不裁员或者少裁员,采取轮班工作、协商薪酬及待岗等方式稳定岗位,人数在30人(含)以下、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含)以上的小微企业,可申报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经企业申报,县经办机构初审,拟确定第一批符合条件的陕西省水务集团镇坪县供水有限公司等32户企业享受稳岗返还政策(企业名单及返还金额附后)。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13日至 3月18日。公示期内,如对稳岗返还企业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映。

监督电话:8825570


附:镇坪县小微企业稳岗返还3个月汇总表.xlsx


镇坪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2020年3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