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县财政局:四举措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

作者:谈奇奇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4-15 11:04 字体:[大][中][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县财政局积极行动,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强化行业责任担当,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多措并举,助力全县扫黑除恶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一是强化组织建设,夯实基础工作。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县财政局第一时间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采取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负责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制度,切实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合力,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

二是拓宽诉求渠道,排查线索死角。一方面加强外部监督。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在印发的文件、资料上添加举报途径等方式,进一步拓宽扫黑除恶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另一方面加强内部排查。建立线索排查工作机制,要求各镇财政所、局机关各股室每月定期报送线索排查情况,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资金拨付过程薄弱环节进行分析研判,深入开展摸排工作。通过由内而外的摸排方式,有效畅通诉求渠道,拓宽线索来源,确保精准打击。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利用LED显示屏、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开展扫黑除恶问卷调查等形式,多途径进行宣传,同时在财政局微信公众号设立专栏,发布扫黑除恶微视频、微动漫及县财政局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动态等相关信息,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是发挥财政职责,做好经费保障。加强与政法部门会商沟通,在安排政法专项工作经费时,充分考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的需求。预算经费拨付时,根据全县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最新进展,及时拨付专项经费。资金申报监管时,加强对财政性资金的申报、拨付的把控力度,确保资金支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