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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1/2020-0143 发布文号: 镇政办发〔2020〕44号
公开日期: 2020-05-14 公开目录: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坪县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镇坪县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416

 

 

 

 

 

 

 

 

镇坪县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9号要求,进一步解决疫情防控期间部分群众面临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保障特殊困难人员基本照料服务需求,切实做好兜底保障工作,织密织牢社会保障安全网,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1. 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要求,坚持“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原则,切实做好兜底保障工作,确保困难群众不漏一人、不漏一户。

        二、重点任务

    (一)保障好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孤儿基本生活费,以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价格临时补贴等,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收入下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外出务工、返岗复工的低保对象,在计算家庭收入时适当扣减务工成本。(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镇)

    (二)做好贫困人口的救助帮扶

    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要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救助范围。对其他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困难群众,要加大临时救助力度,通过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责任单位:各镇、县扶贫局)

    (三)保障好特殊困难人员基本照料服务需求

    对辖区内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人员,要加强走访探视或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对保障情况进行摸排,对生活陷入困难的,及时给予救助,引导监护人提高监护照料质量,提高自我防控意识。(责任单位:各镇)

    (四)保障好陷入临时困境外来人员基本生活

    对疫情防控期间,因交通管控等原因暂时滞留,在基本生活方面遭遇临时困难的人员,及时提供相应帮助。符合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按照流浪乞讨救助程序立即进行救助。(责任单位:各镇)

    (五)切实简化救助程序,确保受助及时

    简化社会救助工作程序,主动发现困难群众,镇办及时上报,民政局及时审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及时得到保障。(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镇)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困难群众生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涉关部门要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分管负责同志全力以赴具体抓,确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全力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镇各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作风漂浮、敷衍塞责、推诿刁难、弄虚作假、不作为等问题。县民政局、县扶贫局要加强工作督查,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确保兜底保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镇各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宣传党和政府保障基本民生的惠民政策和有力举措,进一步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动员引导有关社会组织、心理工作者、志愿者积极参与,切实做好困难群众疫情防控期间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