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1/2020-0074 发布文号: 督办通报 第三期
公开日期: 2020-04-28 公开目录: 执行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2020年第一季度 贺中原同志重点批示件办理情况通报

按照《县政府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办法(试行)》(镇政办发〔2019〕31号)相关规定,现将贺中原同志2020年第一季度重点批示件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第一季度,贺中原同志共作出重点批示24件。其中,落实情况较好的批示19件,占79%;正在落实的批示件5件,占21%。

二、具体情况

(一)落实情况较好的批示(19件)

1.1月2日在市政府办办文处理单“关于加强对住宅区、城中村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管控的紧急通知”(陕安委办明电〔2020〕1号)上批示:1.县安委办牵头,县消防大队具体负责,城关镇配合,夯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大对县城各住宅楼、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设施巡查管控。2.县住建局负责,督促指导各物业公司按要求抓好此项工作。

落实情况:已印发《关于加强对住宅区、城中村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管控的通知》(镇安委办发2020〕2号),县住建局组织专人分别于1月14、2月11、4月7日就各小区车辆停放秩序、杂物堆放情况、电动车乱充电、小区环境卫生、疫情防控等进行了全面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16份,责令物业公司针对问题限期整改。

2.1月8日在市政府办办文处理单“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陕安委办〔2020〕112号)上批示:县安委办牵头,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按照《通知》要求及《全县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方案》,抓好任务落实,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落实情况:已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镇安委办发〔2020〕5号),全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3.1月9日在市治欠办“关于下发镇坪县整改责任清单的通知”(安治欠办函〔2020〕13号)上批示:县治欠办(县人社局)牵头负责,涉关单位配合,扎实开展整改,按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

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上报整改结果。

4.1月9日在市发改委“关于镇坪县2015年度津陕对口协作项目未开工问题的提示函”(安发改经协函〔2020〕7号)上批示:县发改局牵头,曾家镇具体负责,迅速自查自纠,提出解决方案报县政府审定后,由发改局负责与上对接,妥善处理。

落实情况:已制定解决方案并于1月20日上报,项目建设地已调整至曾家镇琉璃村六组。

5.1月21日在市政府办办文处理单“关于印发《全省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S0071)上批示:县住建局牵头负责,涉关单位配合,结合实际制定我县工作方案,抓好排查整治等工作,按时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

落实情况:已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制定印发了整治方案。经自查,我县无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问题。

6.1月30日在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陕安委办明电〔2020〕2号)上批示:县安委办负责,结合实际,就我县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提出具体措施,按程序送审印发执行。

落实情况:已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镇安委会发〔2020〕2号)。

7.2月11日在市营商办“关于开展市政协营商环境民主监督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安营商办函〔2020〕1号)上批示:县优化办牵头负责,对标自查、对号入座,结合实际分解整改任务,扎实开展整改,按时报送整改报告。

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销号并按要求报送了整改报告。

8.2月24日在市交易办“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安交易办发〔2020〕4号)上批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农水局、交通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林业局、发改局等部门分工负责,按照《通知》要求抓好各自任务落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落实情况:已对涉关部门公共资源交易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未发现平台之外交易情况。

9.2月24日在省政府办“关于做好我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陕政发〔2020〕4号)上批示:县统计局牵头负责,县发改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卫健局等部门分工配合,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办公室、制定普查方案,抓好组织实施。

落实情况:已制定印发《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镇政发2020〕3号)、《镇坪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内设工作组职责分工的通知》(镇人普办发2020〕1号),各镇已于4月13日前成立本级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其他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已按市人普办要求完成。

10.2月28日在市审改办“关于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一网通办十条措施的通知”(安审改办发〔2020〕1号)上批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负责,结合实际,抓好“十条措施”贯彻落实。

落实情况: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方面,全面落实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减免等措施,充分利用微信办照、网上办理等形式快速为企申报证照,依托 “镇坪政务服务微平台公众号”等平台、设立专门咨询窗口宣传解答中省市复工复产政策。倡导群众采取网上办事方面,通过公告栏、宣传牌等多种平台,加大网上办事宣传和引导力度,组建纳服团队,积极推行“非接触式”办税。创新承诺办理模式方面,实行网上办理、微信办理等方式,减少当面提交申请和核验纸质材料,实现全程网办。畅通统一物流快递服务渠道方面,采取必要申报材料、制式证照(文书)邮寄方式,全程实现不见面、一次不用跑。拓展自助终端办理方面,开通了微信公众号、12123、自助办税机等自助服务终端或平台申办电动车牌照、营业执照、税务等事项渠道,并落实专人通过微信视频通话、微信语音指导企业或群众办理业务。健全应急办理机制方面,针对涉及疫情防控的项目立项、生产经营等审批服务事项开辟绿色通道,安排专人协助办理,采取代办、帮办、延时办、预约办等多种形式,实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引导非急需事项延后办理方面,按照“非急缓办”的原则,积极宣传引导企业、群众对确需到现场办理的非急需事项待疫情结束后再到窗口办理,对其他到期办理事项实行延期办理,按规定依法对其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不认定为非正常户。优化预约办事方式方面,开通电话、网络、微信预约方式,落实错峰办理。加大咨询服务力度方面,落实2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咨询服务,实行AB岗,做到全天候值班值守。同时,开放县级“办税特服号”,畅通便民办税咨询服务渠道。加强特殊人群兜底服务方面,对受疫情影响居家隔离观察者、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提供网络、微信、QQ、电话等线上咨询服务,落实全程代办帮办、政务专递服务。

11.3月5日在市政府办办文处理单“关于全市就业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审计的综合报告”(安审字〔2020〕18号)上批示:县人社局负责,举一反三、对标整改,确保整改实效。县审计局负责督导。

落实情况:已按审计意见进行了对标整改,结余就业资金已全部上缴县财政。

12.3月10日在市政府办“关于明确责任尽快解决我市毛绒玩具产业目前存在突出问题的通知”(安政办函〔2020〕23号)上批示:县人社局阅研,抓好工作落实。同时,强化调研,梳理我县新社区工厂及毛绒玩具文创产业发展存在问题,形成问题破解两单一表。

落实情况:已制定印发《镇坪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落实就业创业补贴实施细则》,对新社区工厂招用贫困户和返乡6个月劳动力的每人给予2000元一次性岗位补贴;印发《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对新社区工厂复工人数达20人以上的给予2万元一次性补贴,对新社区工厂和毛绒玩具企业购买的防疫物资给予50%的补贴;印发《镇坪县新社区工厂(毛绒玩具文创企业)退出机制实施办法》,建立新社区工厂和毛绒玩具企业有序退出机制,倒逼毛绒玩具产业自我发展。

13.3月10日在市苏陕协作办“关于印发《安康市2020年度苏陕扶贫协作与经济合作工作要点》的通知”(安苏陕办发〔2020〕3号)上批示:县发改局负责,分解任务、夯实责任,结合实际制定我县2020年苏陕扶贫协作工作推进方案,统筹抓好工作落实。

落实情况:《镇坪县2020年苏陕扶贫协作工作推进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正在按程序送审。

14.3月11日在市发改委“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关于建立应对疫情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融资保障对接机制的通知》暨省发展改革委、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关于建立应对疫情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融资保障对接机制的通知》的通知”上批示:县发改局牵头负责,涉关单位配合,对标梳理,按时按要求上报,全力做好对接争取工作。

落实情况:已梳理上报融资项目24个、融资需求10.76亿元,项目业主已与金融银行进行初步洽谈。

15.3月13日在市政府办办文处理单“关于印发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工作综合行动方案的通知”(陕人社发〔2020〕6号)上批示:县人社局牵头负责,加大宣传力度,按要求抓好政策兑现落实。

落实情况:已制定印发《镇坪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落实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实施细则》,并通过美丽镇坪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了转发宣传。

16.3月13日在市粮联“关于2019年度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市粮联〔2020〕1号)上批示:县发改局负责,对照反馈问题逐一整改落实,按时上报整改情况,并持续抓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落实,力争再考优秀。

落实情况:已完成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并按时上报了整改情况。

17.3月16日在市政府“关于加快生态康养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安政发〔2020〕6号)上批示:县发改局牵头,县卫健局、文旅广电局等部门负责,提出我县贯彻落实意见,送县政府研究审定。

落实情况:目前,已制定《镇坪县贯彻<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生态康养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落实工作方案》,并提交县政府第四次常务会研究审议。

18.3月23日在市政府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3月9日视频会议及〔2020〕2号密电精神的通知”上批示:1.转县发改局、经贸局、卫健局、住建局、交通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农水局、消防大队、交管大队等单位阅处,切实抓好工作落实。2.县安委办牵头负责,涉关单位配合,按照《通知》要求,全力做好督查检查和整改跟踪等工作,确保整改实效。

落实情况:已将此项工作纳入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疫情期间复工复产督查检查内容并开展了督导检查。

19.3月26日在市社厂办“关于全市新社区工厂(毛绒玩具企业)复工复产进展情况的通报”(安社厂办发〔2020〕8号)上批示:县新社区工厂办(县人社局)牵头负责,紧盯尚未复工复产企业,找准原因、对症下药,强化对接帮扶,3月底前全面实现复工复产。

落实情况:我县所有新社区工厂均已复工复产。

(二)正在落实的批示(5件)

1.1月22日在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康中心城市人防专项治理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上批示: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对标查摆我县人防工程建设中存在问题,精准制定整改方案,扎实开展整改,确保整改实效。同时,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人防工程建设。

落实情况:已制定《镇坪县人防专项治理整改工作方案》,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对人防易地建设费欠缴单位和个人追缴工作。

2.3月13日在市政府办“关于加快推进易地搬迁“三业统筹”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发〔2020〕5号)上批示:县搬迁后扶办牵头负责,分解落实任务,跟踪推进落实。

落实情况:任务清单正在制定中。

3.3月17日在市政府办办文处理单“关于印发《陕西省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陕安委办〔2020〕13号)上批示: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县安委办、发改局、经贸局、交通局、农水局、电力局等单位配合,制发我县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攻坚行动方案,并抓好任务落实。

落实情况:已制定《镇坪县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攻坚行动方案》,正在按程序送审。

4.3月26日在市脱贫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康市易地搬迁规范提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安脱贫发〔2020〕13号)上批示:县搬迁办牵头负责,迅速分解任务、夯实工作责任、跟踪督办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落实情况:任务清单正在制定中。

5.3月26日在市政府办办文处理单“关于印发2020年稳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函〔2020〕26号)上批示:县稳投资专班办公室(县发改局)牵头负责,迅速制定我县2020年稳投资工作方案,持续加大项目争取对接和实施力度。

落实情况:已初步拟订《镇坪县2020年稳投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待市级方案印发后,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送审印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