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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坪财政:“四个强化”助力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作者:谈奇奇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1-11 16:01

今年以来,县财政局以财政法治标准化建设为引领,切实履行依法行政要求,从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入手,健全财政法律制度体系,规范和完善财政执法监督机制,深入开展财政法治教育,确保财政行为规范化,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组织保障机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法治建设和依法理财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财政法治工作,将财政普法工作作为财政法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与财政中心工作一起统筹安排,在全系统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职能科室专门抓的财政法治建设组织网络。

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权力运行。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要求,建立了从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清理、有效评估全方位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报送备案的程序规定。及时将已经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在局微信公众平台公布,向社会公开。同时按照简政放权、流程优化的要求,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实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法律依据全公开,健全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府采购服务等各类管理制度20余项,确保清单之外无权力,为财政行政权力厘清范围。

三是强化财政法治教育,提升财政干部素质。重点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按年度制定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学习计划,有计划有安排的开展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同时建立和健全全体财政干部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制度体系。重点学习和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多种法律知识和党章、意识形态方面的规章制度。按年度常态化组织全体财政干部网络在线学法,以及宪法周宣传活动。

四是强化财政法治监督考核,规范财政执法行为。明确财政法治建设工作的目标责任和要求,将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各责任股室。建立了横向覆盖财政全体,纵向覆盖到各镇财政部门的财政法治建设考核机制和办法,明确各项指标具体考核点、完成标准、分值等指标,对各股室、乡镇财政所财政法治落实和推进情况进行考核,财政部门内部股室自查自评,考核组统一考核,全程跟踪督查、协调推进,确保任务落实、备查资料完整、准确,同时考核结果与个人先进、年度目标考核奖惩挂钩,推进财政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