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1/2021-0659 | 发布文号: | 2021年第140号 |
公开日期: | 2021-05-07 | 公开目录: | 预决算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1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中省市医疗保障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方面的规章草案、政策、计划和标准。
(二)制定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全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制定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根据全市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办法,制定全县医保准入目录药品的支付标准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全县招标药品、医用耗材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招标药品、医用耗材使用情况监督和信息监测工作,负责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管理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县卫生健康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县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划入县医疗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全县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机构设置:
(一)政办股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要、人事、保密、档案、宣传、党务政务公开、安全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组织、重要文件的起草和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牵头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综治维稳、中心工作以及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及所属单位业务,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干部教育和作风建设;承担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合作交流等工作。
(二)法规和监督股
贯彻中省市医疗保障相关法规、规章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医疗保障领域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各类信访,参与调解社会保险争议;负责全县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培训;编制全县医保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规划,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医保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划拨稽核及内审工作;负责全县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三)医疗医药待遇保障股
拟订全县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标准,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市级统筹办法;统筹推进全县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拟订全县医疗救助待遇政策、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保险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县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办法;组织实施全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制定全县医保准入目录药品、特殊药品支付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拟订全县药品、医用耗材招标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第五条 县医疗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 5名。设局长 1 名,副局长1 名。
第六条 县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 2019年4月1日起实施。
二、2021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稳步实施各类医保制度。按照市级统筹要求,严格执行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确保医保各项政策不打折扣、落实到位。
(二)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扎实开展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行动,联合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全县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治理,从严查处欺诈骗保行为,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三)全面深化支付方式改革。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诊疗服务项目,规范开展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严格实行服务协议管理制度,强化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督考核。
(四)扎实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继续推进国家和省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落地见效,在保障药品供应的同时对医疗机构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完成中标药品采购任务,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负担
(五)持续巩固医保扶贫工作成果。继续实行参保定额资助和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倾斜政策,优化县域内住院费用“一站式、一单式、一窗式”结算,与乡村振兴战略紧密衔接,充分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的就医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
(六)加强医保政策宣传。扩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手段,重点对门诊待遇、住院待遇、耗材支付、转诊、异地备案等政策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参保积极性和对医保政策知晓度。
(七)优化医疗保障服务能力。规范医保政务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做好参保群众跨地区转移接续,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探索推进网上办理服务事项,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扎实做好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更好方便参保群众看病就医,使群众办事更高效、更顺心。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0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拟变动情况 |
1 |
镇坪县医疗保障局本级(机关) |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员14人,其中行政4人、事业10人。本单位无离退休人员。 人员情况如下图: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73.4651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3.465104万元,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24.472504万元,增加原因:一是存在调入人员及人员工资正常晋档调资;二是部门专项业务经费中增加打击欺诈骗保、医保政策宣传及正版办公软件购置经费。2021年本部门预算支173.4651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73.465104万元,2021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24.472504万元,增加原因同上。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3.4651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3.465104万元。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24.472504万元,增加原因:一是存在调入人员及人员工资正常晋档调资;二是部门专项业务经费中增加打击欺诈骗保、医保政策宣传及正版办公软件购置经费。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73.4651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73.465104万元,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24.472504万元,增加原因同上。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73.465104万元。较上年增加24.472504万元,增加原因:一是存在调入人员及人员工资正常晋档调资;二是部门专项业务经费中增加打击欺诈骗保、医保政策宣传及正版办公软件购置经费。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1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3.465104万元,其中:
培训支出(2050803)1.3万元。较上年增加1.3万元,增加原因: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未预算,今年根据实际需要预算。
行政运行(2101501)172.165104万元。 较上年增加23.172504万元,增加原因:一是存在调入人员及人员工资正常晋档调资;二是部门专项业务经费中增加打击欺诈骗保、医保政策宣传及正版办公软件购置经费。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3.465104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29.125104万元。较上年增加12.267504万元,原因是存在调入人员及人员工资正常晋档调资。
商品和服务支出44.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2.69万元,较上年增加0.555万元,属正常变化;专项业务经费支出31.65万元,较上年增加31.65万元,增加原因:一是部门专项业务经费中增加打击欺诈骗保、医保政策宣传及正版办公软件购置经费;二是上年专项业务费用支出列入了资本性支出中。
资本性支出0万元。 较上年减少20万元,原因是专项业务经费支出未列入资本性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8万元, 较上年减少1.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控开支,促使费用下降。其中:公务接待费1.8万元,较上年减少1.2万元(4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控开支,促使费用下降。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套。2021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当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0.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5.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5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政府采购表)。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65万元, 其中打击欺诈骗保及医保政策宣传费用5万元,医保专网信息系统运行费用18.65万元,正版办公软件购置费用8万元。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9.75万元。较上年减少0.22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大力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