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1/2021-0729 发布文号: 2021年第196号
公开日期: 2021-05-07 公开目录: 预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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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1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镇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退役军人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拟订全县退役军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三)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原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四)组织开展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具体措施并组织落实,配合做好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六)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七)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九)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十)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一)管理所属事业单位。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政办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办机关党务、政务、事务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制定机关文件和有关综合材料;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文秘与公文管理、政务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计划生育、安全卫生、接待服务和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等机关日常管理工作;承担机关编制、人事管理和工资审批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拟订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承担机关年度考核和奖惩工作;承担机关党建、依法行政、精神文明、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配合做好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工作,并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二)安置创业股

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宣传文化、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拟订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中央单位计划安置和计划外选调工作,协调落实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工作,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原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完善落实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

  ()拥军优抚股

承担协调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伤残评定工作;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贯彻中央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烈士评定审核和备案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四)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退役军人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拟订全县退役军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三)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原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四)组织开展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具体措施并组织落实,配合做好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六)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七)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九)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十)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二、2021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21年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高质量发展为牵引,以“精细化服务、规范化管理,做退役军人贴心人”为抓手,落细落实就业安置、优待褒扬、权益维护、服务管理等重点工作,积极探索新时代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围绕“5+4+X尊崇工作法”,不断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水平,全面开创我县退役军人工作新局面。

1.加强理论武装。结合全党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在退役军人系统和广大退役军人中扎实深入开展“学党史、忆军史、办实事、开新局”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常态化开展宗旨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理论学习教育,引导全县退役军人系统干部职工奋发有为,推动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2.提升教育培训质量。高质量做好省市退役军人培训示范班、高职学历提升等方面的人员组织和后勤保障工作。积极筹措资金,组织开展1-2期就业创业指导性培训,提升退役军人自身综合素质。

3.做好军转干部服务保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军转干部政策,保障其权益落实,按要求完成军转干部和离退休干部接收安置任务,全面做好军转干部医疗保险缴纳、采暖费发放、企业困难军转干部关爱等保障工作。

4.加大关爱帮扶力度。精准实施“扶优工程”,切实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加大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力度,积极申报省、市、县关爱基金,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关爱基金叠加保障作用,切实解决退役军人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继续开展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健康体检和走访慰问活动,切实让优抚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5.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夯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大力支持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问责。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强化风险防控管理,严格实行“3+x”财务会审会签制度和“三重一大”等议事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和工作效率的监督管理,确保机关干部作风持续好转。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只包括镇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机关)预算。

序号

单位名称

拟变动情况

1

镇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本级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员8人,其中行政5人,事业3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镇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283.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3.0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元、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16.91万元,主要原因是县人武部的人员工资在本局发放。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局2021财政拨款收入283.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3.0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元,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16.91万元,主要原因是县人武部的人员工资在本局发放。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我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83.02万元,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16.9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3.02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208280181.17万元;(20809)退役安置19.16万元;(20828)退役军人管理事务883200元;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20828997.15万元,减少原因是全县统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本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3.0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2.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7.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2.69万元。

2)本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3.02万元,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82.13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97.69万元。

32020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1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2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 经费预算支出1万元,较上年度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勤俭理财,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支出。

本部门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本部门2021年无会议费用预算。

本部门2021年无培训费用预算。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采购,并已公开空表。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1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19.03万元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7.15万元,较上年减少0.16万元,减少原因是全县统调。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见附件:2021年预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