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1/2021-0758 发布文号: 2021年第214号
公开日期: 2021-05-07 公开目录: 预决算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2021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1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机构设置

镇坪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正科级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内设综合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股、失业保险股 工伤保险股、基金财务股、稽核股。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与拟订并实施全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规划、年度计划。

2、承担编制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职工失业保险、职工工伤保险预决算。

3、承担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基金、职工失业保险基金、职工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工作。

4、拟订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职工失业保险、职工工伤保险具体业务经办程序与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

5、承担社会保障卡登记、审核、发放工作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职工失业保险、职工工伤保险扩面工作。

6、承担全县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信息与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发布、咨询等工作。

7、完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1、巩固提升参保人数。配合做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组织实施,加强基础信息管理,夯实参保人群底数,做到参保底数清楚、各项记录详实、信息更新常态,实现应参尽参、应保尽保,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

2、规范做好保费征收。加强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全面推行金融机构代扣代缴保费。加大政策宣传,大力引导群众连续缴费和选择300元以上档次缴费,稳步扩大基金积累。稳妥做好代办员入户收费、社保卡代扣代缴、参保群众柜台自助缴费等多种征收方式并存状态下的衔接管控,有效防范和化解征缴风险,确保保费及时、安全、足额上解入库。

3、确保待遇足额发放。加强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预决算、结算的精准化管理,提高预决算执行效果。统筹做好基金征收、上解、记账、申请、拨付等各项工作,确保发放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严格待遇审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全部做到社会化发放,待遇发放率100%。

4、强化风险防范和内审稽核。组织开展生存认证率达到100%,杜绝虚报冒领现象发生。加强对待遇兑付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好重复领取待遇核查比对和违规资金的追缴工作,堵塞经办环节的风险漏洞。

5、提升信息系统应用水平。全面应用信息系统经办各项业务,提高信息系统数据质量,推动宏观决策系统上线应用,定期开展统计数据分析和稽核点筛选,服务日常经办工作。

6、做好特殊人群待遇落实。加快完善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政策,严格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审核,抓好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待遇发放。规范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省级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积极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确保省级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做好“八大员”提标待遇的兑现落实,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7、加强基层平台建设。总结推广经办服务“五个不出村”建设经验,继续开展经办服务不出村建设抓点示范,每个县区都要有一批镇、村经办规范化示范点。开展镇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抽检,推动镇村城乡居保业务档案规范化建设。

8、强化政策宣传调研。积极运用广播电台、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传播平台,宣传城乡居保政策。加强对基层经办业务工作调研指导,不定期深入到镇村等经办开展巡查走访,及时发现、解决基层经办难题,不断提升基层经办服务质量。

9、规范档案管理,完善信息系统。确保实现为参保人员“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的目的,对相关资料进行分类、按件整理归档。

(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1、加快征缴工作进度。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将业务系统征缴数据与税务机关、银行对账,督促欠费单位清欠,完成2021年上半年系统征缴工作。积极与财政、税务配合完成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征缴工作。

2、完善在职人员转移接续工作。严格按照中省相关政策及经办规程要求,做好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工作。对于跨险种、跨统筹区域等复杂情况下的转移接续工作,积极请示上级主管部门,确实保障每一位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

3、认真做好离退休人员待遇管理工作。指导各单位做好退休人员参保登记工作,加强自身政策认知水平,确保政策不走偏。按照省市调待文件,积极做好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保证按时调整,足额发放,不漏一人。

4、做好跨县转移人员职业年金虚帐记实、职业年金按月归集上划工作。

(三)工伤失业保险

1、做好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征缴、待遇核定等工作。

2、加强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处理和管理,个人账户的建立、记载。继续做好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具体业务;承办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承办工伤失业保险待遇核算兑付,承办企业稳岗补贴审核、发放、工伤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护理费、医疗等待遇核算兑付,承办工伤预防宣传工作。

3、提升工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数据管理水平,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

4、认真开展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稽核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镇坪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正科级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拟变动情况

1

镇坪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镇坪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属于正科级事业单位,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事业编制13人;实有人员13人,其中事业12人,聘用制人员1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32.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2.83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1.74万元,较上年持平;2021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32.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2.83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2021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1.74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增资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2.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2.83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拨款,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1.74万元,较上年持平;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32.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2.83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支,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1.74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增资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2.83万元,较上年增加1.74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增资支出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1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2.83万元,其中:

(1)信息化建设(2080108)1.83万元,较上年减少1.17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经费缩减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080109)131万元,较上年增加2.9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科目调整,人员经费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2.83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117.16万元,较上年增加3.71万元,原因是事业单位正常调整薪级工资;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2.45万元,较上年减少2.19万元,原因是采购商品、服务需求量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1.39万元,较上年增加1.39万元,原因是财政系统运行模式优化,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以单位整体参保的形式,将个人部分由单位名义整体预算列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资本性支出(310)1.83万元,较上年减少1.17万元,专项业务经费缩减。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2.83万元,其中:

事业工资福利支出(50501)117.16万元,较上年增加3.71万元,原因是事业单位正常调整薪级工资;

事业商品和服务支出(50502)12.45万元,较上年减少2.19万元,原因是公用经费较上年缩减;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99)1.39万元,较上年增加1.39万元,原因是财政系统运行模式优化,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以单位整体参保的形式,将个人部分由单位名义整体预算列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事业资本性支出(50601)1.83万元,较上年减少1.17万元,原因是公用经费较上年缩减。

4、2021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45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压减“三公经费”。其中:公务接待费0.45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0.0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压减“三公经费”;我单位一直都没有出国(境)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预算支出。无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无车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当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45万元,主要采购办公桌椅、空调、电脑;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和工程类预算,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1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3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2.45万元,较上年减少2.1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缩减。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县养老失业工伤经办中心2021预算公开报表 .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