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2428-0042-0021-2015-0556 发布文号: 〔2015〕76号
公开日期: 2012-10-30 公开目录: 规划计划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城总体规划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01
第二章 县域社会经济发展战略与目标……………………………………………………………………… 02
第三章 城乡一体化与村镇建设……………………………………………………………………………… 03
第四章 城镇体系规划………………………………………………………………………………………… 04
第五章 县域产业发展规划…………………………………………………………………………………… 05
第六章 县域公共保障设施规划……………………………………………………………………………… 07
第七章 城市性质与规模……………………………………………………………………………………… 10
第八章 县城用地布局规划…………………………………………………………………………………… 10
第九章 中心城区空间管制规划……………………………………………………………………………… 13
第十章 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14
第十一章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15
第十二章 给水排水工程规划………………………………………………………………………………… 15
第十三章 电力电信工程规划………………………………………………………………………………… 17
第十四章 燃气工程规划……………………………………………………………………………………… 18
第十五章 环保环卫规划……………………………………………………………………………………… 15
第十六章 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20
第十七章 近期建设规划……………………………………………………………………………………… 14
第十八章 规划实施建议……………………………………………………………………………………… 22
第十九章 规划附则…………………………………………………………………………………………… 2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城市建设必须服从本规划,同时还应符合国家现有的有关标准与规范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本规划的义务。
第二条 规划指导思想
   1.贯彻“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的方针,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调控作用。
   2.充分利用镇坪县丰富的生物资源、矿产资源、水能资源、风能资源、旅游资源,预见到将来的发展可能,为远期发展留有充分的余地和较大的弹性,使之适应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
   3.强化城市特色,贯彻城市设计的理念,从镇坪县城未来城市文化特色、山水特色出发,发挥资源优势,加强整体设计,实现城市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全面提升城市品质。
   4.立足于城市的长远发展,树立超前规划意识,同时又要强调近期城市建设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认真研究城市建设的时序,着重近期、远期结合,合理控制城市用地规模,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并为城市的远景发展留有余地。
第三条 规划原则
   1.强化集约利用土地和土地效益最大化的原则
   2.注重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
   3.体现城市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原则
   4.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域特色的原则
   5.倡导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 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依据
   《城乡规划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等。
2.标准、规范依据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及相关的道路、防洪、供水、排水、电力、环保、燃气等设计规范。
3.相关规划依据
   《安康市城市总体规划》;安康市、镇坪县“十二五”规划和远景发展目标等。
4.其它相关依据
   镇坪县志、《镇坪县国土资源》、《镇坪县社会经济统计资料》、《陕西省地质灾害图册-安康市分册》;县委、县政府以及各有关部门关于城市发展的设想、意见等。
第五条 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2011年
   近期:2012-2015年
   远期:2016-2030年
   远景:2030年以后
第六条 规划范围
   1.县域规划范围:镇坪行政管辖范围,面积1497.45平方公里。
   2.城市规划区范围:北到新华小学向北200米,南到石砦河,东至大庙子山山脚下,西南到上竹镇政府向西150米,东南到钟宝镇政府向东1200米,三个区域规划控制总面积约25.00平方公里。
   3. 规划用地范围:北到新华小学,西北至上竹镇区西边界,东南到钟宝镇区东边界,东至文彩村公路向东200米,总用地面积约为8.50平方公里。
   第七条 规划重点
   将确定区域发展定位、加强县域统筹、优化城市布局、提升产业结构、健全城市基础设施、突出城市特色作为本次规划的重点。
第二章 县域社会经济发展战略与目标
第八条 发展思路
   空间发展的总体思路是:强化中心,打造脊梁;轴线拓展,适度均衡;迁村并点,空间集中;分区引导,协调发展。
第九条 发展战略
   总体发展战略:采取多元化的发展思路,全面发展特色经济
   经济发展战略:把握机遇突出优势,经营绿色镇坪,建立特色支柱产业
   社会发展战略:推进科技教育发展,完善各项社会服务设施建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城镇发展战略:推进县域城乡统筹,完善城镇体系结构
   生态环境发展战略:加强资源与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十条 发展目标
   将“建设人均强县,构建和谐镇坪”作为镇坪县发展的总体目标。以突破发展为主题,坚持把加快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作为主线,把深化改革、对外开放和科技力量进步作为动力,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社会进步和谐和生态环境优美作为目标,把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全面创业作为主要抓手,做特一产、做大二产、做强三产,壮大县域经济、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切实改善人民生活。努力建设一个财力日见充裕、实力日益壮大的新镇坪;努力建设一个山川更加秀美、人与自然更加和谐美丽的新镇坪;努力建设一个城乡收入更加宽裕、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新镇坪;努力建设一个社会更加和谐、民风更加淳朴的新镇坪。
表1  镇坪县社会、经济生态环境规划指标一览表
指标体系 大类代码 指标分类 分类代码 指标名称说明 单位 目标(2030) 指标类型
经济指标 1 GDP指标 11 GDP总量 亿元 50 引导型
    人均GDP 元/人 50000 引导型
    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48 引导型
   12 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人 25000 引导型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元/人 40000 引导型
   13 财政收入 万元 15000 引导型
    固定资产投资 万元 23000 引导型
社会人文指标 2 人口指标 21 人口规模 万人 6.4 引导型
    人口结构(老龄化率) % 10 引导型
  医疗指标 22 每万人拥有医疗床位数/医生数 个、人 70/40 控制型
  教育指标 23 九年义务教育学校数量 所 5 控制型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 90 控制型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 80 控制型
  居住指标 24 低收入家庭保障性住房人均居住用地面积 平方米/人 15 控制型
  就业指标 25 预期平均就业年限 年 30 引导型
  公共服务指标 27 各项人均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 平方米/人 9 控制型
    人均避难场所用地 平方米/人 1 控制型
资源指标 3 水资源指标 31 水能蕴藏量 万千瓦 38.4 —
    万元GDP耗水量 立方米/万元 — 控制型
    水平衡(用水量与可供水量之间的比值) % 60% 控制型
  能源指标 32 单位GDP能耗水平 吨标准煤/万元GDP 1.2 控制型
    能源结构及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 20% 引导型
  土地资源指标 33 人均建设用地面积 平方米/人 80 控制型
环境指标 4 生态指标 41 绿化覆盖率 % 38 控制型
  污水指标 42 污水处理率 % 100 控制型
    资源化利用率 % 50 控制型
  垃圾指标 43 无害化处理率 % 90 控制型
    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 40 控制型
  大气指标 44 二氧化硫、二氧化碳排放削减指标 % 30 控制型
第三章 城乡一体化与村镇建设
第十一条 城乡一体化发展思路及目标
   1.发展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镇坪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突出三大建设、建设十项工程”为总体部署,围绕“民富县强、文明和谐新镇坪”目标,按照“重视路网、市政配套、功能拓展、多点融合、彰显特色、宜居宜业”的要求,调整产业结构,大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进程,实现城镇与农村统筹发展、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全面推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努力打造实力镇坪、活力镇坪、魅力镇坪、绿色镇坪、和谐镇坪。
   2.发展目标
   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发展进程,实现镇坪由传统工业向新型工业转变、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单一资源型经济向多元化经济转变、城乡分割向城乡一体化转变、经济发展为主向经济社会资源协调发展为主的五大转变,率先基本形成“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共同繁荣”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
第十二条 城乡一体化建设导引
   1.城乡一体化建设总体思路
   规划应按照“做美老城区、做精新城区、做强重点镇、做好中心村”的总体思路,加快推进县域城乡一体化发展。
   2.重点镇建设导引
   重点镇发展要大力培育专业化特色优势产业,同时以具备承担农产品集散中心或加工基地和农业信息、技术推广与文化教育等基本功能为标准,强化服务功能。
   3.一般镇建设引导
   一般乡镇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示范带动的原则,建设设施配套、环境优美、各具特色的城镇,促进其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
   4.新农村居民点建设导引
   应按照有利生产、繁荣经济,远近结合、整治为主,保护环境、控制污染,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布局紧凑、功能合理,基础配套、方便生活,节约用地、保护耕地,合理选址、避开灾害的原则,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第四章 城镇体系规划
第十三条 人口与城镇化水平
   近期2015年,县域人口为6.1万人,城镇化水平为50%;
   远期2030年,县域人口为6.4万人,城镇化水平为70%。
第十四条 城镇等级规模结构
   Ⅰ级:为中心城区,即镇坪县城(包括老城区、文彩新区、上竹新区及钟宝新区,涉及城关镇、上竹镇、钟宝镇镇区)。规划人口规模近期为2.5万人,远期为3.5万人。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Ⅱ级:为重点镇,即钟宝镇、曾家镇。规划期末人口规模为0.7-1.0万人。
   Ⅲ级:为一般镇,即洪石镇、牛头店镇、上竹镇、小曙河镇、曙坪镇、华坪镇。规划期末人口规模为0.3-0.7万人。
               表2 镇坪县城镇驻地人口规划表                单位:万人
序号 等级 人口规模 数量 名称
Ⅰ级 中心城区 3.5万人 1 镇坪县城
Ⅱ级 重点镇 0.7-1.0万人 2 曾家镇、钟宝镇
Ⅲ级 一般镇 0.3-0.7万人 6 洪石镇、牛头店镇、上竹镇、小曙河镇、曙坪镇、华坪镇
第十五条 城镇职能结构
   规划城镇职能类型为:综合型、加工型、工贸型、农贸型、旅游型五类。


表3 镇坪县城镇职能结构规划
职能等级 职能类型 城镇名称 主要职能
县域中心 综合型 县城(城关镇) 镇坪县域的经济、文化、行政中心,以发展休闲度假旅游为主的综合型城镇
重点城镇 加工型 钟宝镇 为县域南部生产与生活服务的中心城镇,以特色种植、绿色食品加为主导的中心镇
 工贸型 曾家镇 为县域北部生产与生活服务的中心城镇,以矿产资源开发、特色养殖、商业贸易为主导的中心镇
一般城镇
 工贸型 牛头店镇 以水电产业开发、特色养殖为主导的一般镇
 农贸型 洪石镇 以特色养殖为主导的一般镇
 工贸型 小曙河镇 以清洁能源开发、餐饮娱乐服务为主导的一般镇
 旅游型 上竹镇 以旅游服务接待为主导的一般镇
 农贸型 曙坪镇 以特色种植为主导的一般镇
 旅游型 华坪镇 以生态休闲旅游为主导的一般镇
第十六条 城镇体系空间结构
   采用点—轴发展模式,规划镇坪县将形成“一核两极两轴”的“Y”字型空间结构。
   一核:以镇坪县城为中心,形成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规划城市空间向北部文彩新区跳跃式发展,同时向西南部上竹新区、钟宝新区拓展。
   两极:以钟宝镇、曾家镇为县域次中心城镇。
   两轴:沿平镇公路形成县域城镇发展主轴,沿省道207形成县域城镇发展副轴,两者共同构成县域城镇发展主骨架。
第十七条 村庄撤并迁建规划
   全县现有村民委员会78个,430个村民小组,规划撤并迁入后保留53个村民委员会,327个村民小组。
表4  镇坪县村庄撤并迁建规划
序号 乡镇名称 总人口(人) 村民委员会
   保留村庄 撤并迁建村庄
   个数 名称 个数 名称
1 城关镇 16076 9 新华村、联盟村、白坪村、竹节溪村、茶店村、坪宝村、新庄村、七坪村、青坪村 4 文彩村、小河村、菜村、友谊村
2 曾家镇 7111 4 金坪村、花坪村、琉璃村、光华村 7 鱼坪村、花桥村、文溪村、宏伟村、阳河村、星明村、向阳村
3 洪石镇 4354 4 五星村、桃花村、洪联村、红阳村 7 千山村、青台村、上湾村、胜利村、大堰村、云务村、仁河村
4 牛头店镇 6250 6 白珠村、竹叶村、前进村、水晶坪村、先锋村、红星村 1 国庆村
5 上竹镇 4413 5 松坪村、中心村、湘坪村、庙坝村、发龙村 1 大坝村
6 小曙河镇 4092 6 和平村、战斗村、安坪村、马镇村、中坪村、亮垭村 2 中坝村、门楼村
7 曙坪镇 4905 6 大树村、兴隆村、联合村、桃源村、代安村、阳安村 1 双坪村
8 钟宝镇 8950 9 旧城村、干州河村、新坪村、关庙村、朝阳村、东风村、民主村、金岭村、三坪村 2 得胜村、青坪村
9 华坪镇 3286 4 尖山坪村、团结村、三坝村、渝龙村 0 -
合计 合计 59437 53 25
第五章 县域产业发展规划
第十八条 发展思路
   镇坪县产业发展要紧扣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围绕“工业兴县,产业富民,人均强县,赶超全省平均水平”的战略定位,坚持“绿色生态+绿色资源+绿色产业”的“镇坪模式”,坚持工业化、城镇化双轮驱动,培育壮大绿色优势产业。
   按照“农业由大变强,工业由粗变精,服务业由低变优”的思路,以“做特一产、做大二产、做强三产”为目标,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实现农业产业化;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保持传统产业优势的同时积极发展新兴产业,提高区域经济竞争力;加快发展旅游业,不断提高其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以此带动镇坪经济快速发展。
第十九条 发展目标
   围绕建设新型特色产业城市目标,坚持“发展绿色产业、建设人均强县、构建和谐镇坪”战略不动摇,“推动农业产业升级、助推工业经济提速、加快第三产业发展”,做强做大特色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积极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突出抓好重大项目建设,打造特色明显、布局合理、资源集约、关联配套、竞争力强的产业体系。
第二十条 发展定位
   1.第一产业——坚持以现代农业的理念统领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建设镇坪县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科技示范园,建立“猪-沼-蔬菜”和“林-菌-苗木”两个循环产业体系,培育中药材种植和林麝、大鲵养殖两大特色支撑,构建以生猪一县一业为主导、一业带多业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2.第二产业——牢固树立“工业强县、工业富县”理念,立足优势特色,坚持改造传统工业与培育新型工业并重,抓住关键环节,助推清洁能源加速发展,促进矿产工业提速增效,扶持食品工业迅速成长,加快制药产业技术水平提升,全面助推工业经济发展。
   3.第三产业——加强陕、渝、鄂地区的经济贸易合作,发挥镇坪的“旅游、贸易、仓储”三大功能,进一步强化旅游业龙头地位,拓展生产性服务业,丰富消费性服务业,努力构建镇坪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
第二十一条 产业布局
   确定镇域产业发展为“一轴、三区、两园”布局结构,即为:
   一轴:以南江河干流水能开发为重点,建设以水能发电为主体,融防洪、供水、养殖、灌溉、旅游于一体的水电产业主导开发轴。
   三区:将县域产业分为北部、中部和南部三个片区。
   北部矿产资源开发、特色种植养殖片区:包括曾家镇、洪石镇、牛头店镇,发展以中华绿花岗岩、煤炭等为重点的矿产资源开发,以葛根、绞股蓝、林麝、黄连、黄精、党参、天麻等药材种植和生猪养殖为重点的特色种植养殖产业。
   中部现代制药研发、绿色食品加工、旅游接待服务片区:包括城关镇、上竹镇,主要发展现代中药制药和研发,绿色食品加工和富硒食品加工,旅游接待服务。
   南部清洁能源开发、生态休闲旅游片区:包括钟宝镇、曙坪镇、小曙河镇、华坪镇,主要发展风能等清洁能源开发、生态旅游、休闲旅游和农家乐等产业。
   两园:钟宝镇绿色工业园和曾家镇绿色工业园。
第二十二条 绿色工业园区规划
   ——县域经济发展的带动区。
   ——城镇发展的新区。
   ——新型工业化示范区。
   ——富民兴县的创业区。
第二十三条 旅游产业发展规划
   1.发展思路
   以“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名片效应’为依托,倾力打造‘自然国心’旅游品牌,加强景区开发建设,发展镇坪生态旅游”为总体发展思路,以绿色生态为主线,人文景观为补充,以县城为中心,借势发展以绿色生态、休闲养生、消夏避暑为主题的特色旅游,着力建设秦巴山水休闲养生度假驿站。
   2.发展定位
   形象定位—自然国心,绿色镇坪
   功能定位—连接陕、渝、鄂的通道型旅游目的地
   区域定位—安康巴山休闲旅游片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3.空间布局
   镇坪旅游规划为三个区域:北部历史遗迹旅游片区、中部休闲度假旅游片区、南部生态旅游片区。
   
第六章 县域公共保障设施规划
第二十四条 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1.公路规划
   以区域经济与城镇发展战略为导向,重点搞好以安巫(安康-巫溪)高速、207省道、平镇公路组成的对外交通通道和以县城为中心的“Y字型”交通主骨架,以及“树枝状”乡村道路网络,基本建成与国民经济和城镇发展相适应的、适度超前的现代化运输体系。
   2.铁路规划
   根据区域综合交通规划,县域内铁路主要是配合建设安康-张家界-常德铁路(东线),形成1条主过境线(安张常铁路)、1个站场(镇坪站)的布局体系。
   3.客货运交通规划
   规划每个镇客运站原则上要求按照五级客运站标准进行建设,占地面积不能低于2000平方米,候车室面积不得低于30平方米。硬件设施必须设置停车场、候车室、站务员室、驾乘休息室、无障碍通道、残疾人服务设施、盥洗室和旅客厕所、汽车安全检验台。
   随着公路网络的完善,在全县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100%的中心村通公共汽车。
   4.静态交通规划
   (1)机动车公共停车场
   为满足日益增长的机动车停放需求,应大力抓紧公共停车场的建设。规划在各乡镇修建停车场或建筑配建的停车位。
   (2)广场
   为提升乡镇形象,有利交通疏散,为居民提供休憩娱乐场地,规划在各乡镇至少修建一处广场。具体位置及规模应在各乡镇建设规划中明确。
第二十五条 给水工程规划
   1.用水量预测
   至规划期末,镇坪县城乡最高日用水量为1.82万立方米,年用水量达664.3万立方米。
   2.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
   水源:镇坪县城镇用水是城乡生活用水的主体部分。近期以区内水资源挖潜改造利用为主,加快区内水源工程建设力度,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县域内各村庄供水水源,可根据其周边地形条件与水资源分布状况,采用就近取水的原则,以附近地表水与山泉水作为其供水水源。
第二十六条 排水工程规划
   1. 城乡排水体制
   县城采用雨污分流制,逐步改造现有合流制排水设施;建制镇、中心村及自然村可采用雨污合流体制,其中中心村和自然村也可建立污水收集池和雨水收集池收集污水和雨水,符合中水利用的原则。
   2.污水量预测
   城乡污水量依据城乡用水量进行预测,按城乡用水量的65%估算,则至规划期末,镇坪县全县日污水排放总量为1.18万立方米,年污水排放总量为431.8万立方米。
   3.城乡污水处理方式、等级
   污水处理的方法应根据需要处理的程度确定,城市污水处理一般应达到二级生化处理标准。城市综合生活污水与工业废水排入城市污水系统的水质均应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082)的要求。
   乡镇及农村污水可采用沼气净化池、化粪池等形式处理后,排入水体,工业废水经处理后,达到国家标准方可排放。
第二十七条 电力工程规划
   根据县域总体布局、规模,从用户构成、经济发展、能源结构、生态要求等方面分析,并参考《镇坪供电分公司2010年及“十二五”期间电源布点项目供电方案》,预测镇坪县到2015年用电负荷达到2.13万千瓦;2030用电负荷达到5万千瓦。
第二十八条 电信工程规划
   镇坪县县政府所在地建设一处邮政局;建制镇和中心村规划邮政所;基层村设邮政服务点。
   镇坪县设电信终端站(可兼有多种信息服务功能),作为信息交流中心。装置内的调度电话接至生产调度电话总机站。
第二十九条 环卫工程规划
   1.垃圾产生量
   至规划期末镇坪县生活垃圾日产量为77吨。
   2.垃圾收运
   规划近期完善农村垃圾收集体系,集中设置垃圾转运站,同时推广垃圾袋装化和分类收集。远期垃圾收集方式以垃圾转运站收集和定点定时收集相结合。
   垃圾中转站的设置以行政村为单位,在各中心村设置小型垃圾中转站。2030年实现垃圾收集密闭化,袋装化,清运机械化。
   3.公厕设置
   农村各村均设独立式公厕,公厕设置服务半径为200~300米,公厕设置应按一、二类标准设置,建筑面积30~60平方米,推广节水型公厕。
   4.垃圾处理
   根据镇坪发展实际,近期农村住区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仍采用卫生填埋处理方式,远期县域垃圾处理可按照“村收集—乡(镇)清运—县城处理”的模式进行。
第三十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教育设施规划
   规划保留中小学27所(乡镇中心小学10所,城关小学1所,村完全小学10所,初级中学4所,高级中学1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所)。调整后的中小学基本达到“布局合理、规划适度、结构优化、效益明显、提高质量、群众满意”的目标。
   2.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完善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房屋建设和设备装备,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建立起以县为中心、乡镇为枢纽、村为基础,设施齐全、功能完备、服务优良的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农民有地方看病、有人看病、看得起病,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地方病等疫情在县级得到及时有效处置的目标。
   3.文化体育设施规划
   加快建设全面覆盖城乡的文化体育设施,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的方式和机制。以乡镇为依托,以行政村为重点,以农户为对象,开展乡、村、组三级文化设施建设。
   4.社会福利设施规划
   根据就近服务的原则,调整农村的老年福利服务机构设施的布局,在完善乡镇老年福利服务机构设施的同时,加大对村级老年福利服务机构设施的建设力度,形成农村老年福利机构设施的合理布局。各行政村普遍建立起社区福利服务设施并开展家庭护理等服务项目,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人10张左右。
第三十一条 县域城乡空间管制
   将全县土地及空间资源划分为禁止建设区(严格保护区)、限制建设区(需要控制开发的地区)、适宜建设区(需要规划引导和调控的地区)三大类。
   禁止建设区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基础设施廊道和基本农田保护区。
   限制建设区主要包括风景名胜区、矿产资源保护区、一般耕地、园地、林地及未利用土地。
   适宜建设区主要包括城镇建设区、新农村建设区。
第三十二条 县域综合防灾规划
   1.防洪工程规划
   南江河县城城区段按3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小石砦河城区段按2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竹溪河城区段按2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城区各河、沟上的桥梁等构筑物设防标准应大于或等于其相应河、沟的设防标准。曾家镇、钟宝镇河洪采用20年一遇标准设防,一般镇河洪采用10年一遇标准设防。县域内山洪及泥石流设防标准,县城城区山洪按3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曾家镇、钟宝镇河洪采用20年一遇标准设防,一般城镇采用10年一遇标准设防,村庄采用5年一遇标准设防。
   2.抗震防灾规划
   镇坪县设防的地震基本烈度为6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重要建筑和生命线工程提高一级设防标准。
   3.消防规划
   县城近期规划建设1处消防站,行政等级为消防中队。消防站按照二级普通消防站要求建设,配备3辆消防车。在文彩新区和上竹新区新建消防站兼培训中心1处,消防站按照二级普通消防站要求建设。远期规划在曾家镇、钟宝镇各设置1处二级普通消防站,各配备3辆消防车。县域内各消防站应以县城消防站为中心,组建并完善消防指挥系统,一旦发生较大面积火灾,可实行统一指挥调度。
   4.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对高易发区沿河谷地质灾害严重地带,除采取简易与宏观监测外,还应采取简易治理消除隐患和禁止不科学的工程削坡,防止地质环境恶化。对危险性较大地段,应立即实施搬迁、避让等措施;对中易发区地质灾害严重地段要加强监测,视具体情况采取搬迁避让等措施;对低易发区应加强植被保护。
   5.人防规划
   要求区内新建十层(含十层)以上或者基础埋深三米(含三米)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六级(含六级)以上防空地下室,除以上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其他新建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两千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地面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二至百分之三修建六级(含六级)以上的防空地下室。
   
第七章 城市性质与规模
第三十三条 城市性质
   本次规划确定镇坪县的城市性质为:
   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水能、风能等新型能源的利用和开发为主导,以发展现代制药、绿色农副产品加工、休闲度假旅游为主的宜居型山水园林城市。
第三十四条 城市人口规模
   规划确定镇坪县城近期(2015)人口为2.5万人,远期(2030年)为3.5万人。
第三十五条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2015年,镇坪县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71.30公顷,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68.52平方米。
   2030年,镇坪县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92.50公顷,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83.57平方米。
   
第八章 县城用地布局规划
第三十六条 城市发展方向
   规划期内重点向北部的文彩新区和西南的上竹新区以及东南的钟宝新区方向发展,形成分区式由中心向外围同步发展。
第三十七条 城市空间布局结构
   “一城、两轴、三区”的“山、水、城”相融和的山水园林县城格局。
一城:即镇坪县整个城区(包括文彩新区、老城区、上竹新区和钟宝新区);两轴:文彩新区、老城区及钟宝新区城市发展轴 、上竹新区城市发展轴;三区:老城和文彩新区行政办公及文教综合区、上竹旅游度假区、钟宝新型工业区。
第三十八条 城市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102.53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35.05%,人均居住用地29.29平方米。
   其中,
   (1) 老城居住区
   建筑容积率控制在2.2左右。对坡塬、沟谷、植树造林,形成绿色环绕的老城区。
   (2)文彩新区居住区
   规划形成空间合理、舒适、安静的一、二类居住区。住宅建筑以多、高层层为主,建筑容积率控制在1.8。
   (3)上竹新区度假区
   上竹新区作为镇坪县城一个以旅游度假为主要功能的城市建设区,建筑应以1-3层为主,同时与周边的山体环境紧密融合,形成舒适、别致的一类住宅为主的城市住宅区,建筑容积率控制在1.0左右。
   (4)钟宝新区
   通过对钟宝老城区的居住用地的改造,对提升新区的居住环境,改善居民的生活与生产条件,同时,加强小区景观环境的改造,建筑容积率控制在1.8左右,形成生态型的居住社区。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 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远期对县委、县政府进行搬迁至文彩新区,在钟宝与上竹新区利用老镇政府用地设置新区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13.04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4.60%,人均行政用地3.73平方米。
   (2)文化设施用地
   规划保留老城现状文化娱乐设施用地,在上竹新区布置2处文化娱乐用地,满足游客的文化娱乐需求;在钟宝新区布置1处文化娱乐用地,满足居民的文化娱乐需求。
   规划文化设施用地2.23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0.76%,人均文化娱乐用地0.64平方米。
   (3)教育科研用地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2.74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0.94%,人均教育科研用地0.78平方米。
   (4)体育用地
   规划体育用地占地1.17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0.40%,人均体育用地约0.33平方米。
   (5) 医疗卫生用地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1.92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0.66%,人均医疗卫生用地0.55平方米。
   (6)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
   加快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逐步建立起市、区、社区三级体系,努力搞好各项为残疾人服务的事业,进一步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提高殡葬服务质量。
   规划社会福利设施用地1.20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0.41%,人均社会福利设施用地0.34平方米。
   (7)文物古迹用地
   本次规划文物古迹用地0.54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0.18%,人均文物古迹用地0.15平方米。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1) 商业金融用地
   规划商业用地24.77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8.37%,人均商业用地6.99平方米。
   (2)商务设施用地
   规划商务设施用地3.19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1.09%,人均商务设施用地0.91平方米。
   (3)娱乐康体用地
   规划娱乐康体用地2.50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0.85%,人均娱乐康体用地0.71平方米。
   4.工业用地
   规划工业用地面积为32.9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11.28%,人均用地9.42平方米。
   5.仓储用地
   本次规划仓储物流用地面积为2.86公顷,城镇建设用地的0.98%。
表5 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序号 用地
代号 用地名称 面积(h㎡) 占城市建设用地(%) 人均  (㎡/人)
   现状 近期 远期 现状 近期 远期 现状 近期 远期
1 R 居住用地 50.40 73.05 102.53 46 42.64 35.05 28.31 29.22  29.29
2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2.76 15.80 22.84 16 9.22 7.81 7.17 6.32  6.53
 A1 其
中 行政办公用地 5.60 8.50 13.04 5 4.96 4.60 3.15 3.4 3.73
 A2  文化设施用地 1.03 1.60 2.23 1 0.93 0.76 0.58 0.64  0.64
 A3  教育科研用地 2.73 2.23 2.74 2 1.30 0.94 1.53  0.89 0.78
 A4  体育用地 1.15 1.15 1.17 1 0.67 0.40 0.65 0.46 0.33
 A5  医疗卫生用地 1.33 1.33 1.92 1 0.78 0.66 0.75 0.53 0.55
 A6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0.60 0.60 1.20 0.5 0.35 0.41 0.34 0.24 0.34
 A7  文物古迹用地 0.32 0.39 0.54 0.3 0.23 0.18 0.18  0.16  0.15
 A8  外事用地 -- -- -- -- -- -- -- -- --
 A9  宗教设施用地 -- -- -- -- -- -- -- -- --
3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6.57 15.00 31.77 6 8.76 10.86 3.69 6.00 9.08
 B1 商业设施用地 3.18 10.50 24.47 3 6.13 8.37 1.79 4.20 6.99
 B2 商务设施用地 1.7 2.50 3.19 2 1.46 1.09 0.96 1.00 0.91
 B3 娱乐康体用地 1.1 1.50 2.50 0.9 0.88 0.85 0.62 0.60 0.71
 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0.59 0.50 1.11 5 0.29 0.38 0.33 0.20 0.32
 B9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 -- 0.50 -- -- 0.17 -- -- 0.14
4 M 工业用地 12.45 14.45 32.98 11 8.44 11.28 6.99 5.78 9.42
 ㎡ 其中 一二类工业 12.45 14.45 32.98 11 7.27 11.28 6.99 4.98 9.42
5 W 物流仓储用地 0.09 1.50 2.86 0.08 0.88 0.98 0.51 0.60 0.82
6 S 交通设施用地 21.55 32.50 50.10 19.5 18.89 17.13 12.10 13.30 14.32
 S1 城市道路用地 21.52 30.50 42.8 18.1 16.64 14.63 11.25 11.40 12.23
 S2 轨道交通线路用地 -- 1.20 3.48 -- 0.58 1.19 -- 0.48 0.99
 S3 综合交通枢纽用地 0.04 0.40 0.96 0.04 0.23 0.33 0.02 0.16 0.27
 S4 交通站场用地 -- 0.40 0.24 -- 0.23 0.08 -- 0.16 0.07
 S9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 -- -- -- -- -- -- -- --
7 U 公用设施用地 0.18 3.50 5.03 0.16 2.04 1.72 0.10 1.40  1.44
 U1 供应设施用地 0.03 2.00 2.19 0.03 1.17 0.75 0.02 0.80 0.63
 U2 环境设施用地 -- 1.20 1.60 -- 0.70 0.55 -- 0.48 0.46
 U3 安全设施用地 0.15 0.30 1.24 0.14 0.18 0.24 0.08 0.12 0.335
8 G 绿地 6.75 15.50 44.39 6.1 9.05 15.18 3.79 6.20  12.68
 G1 其
中 公园绿地 5.50 10.20 28.55 4.97 5.95 9.76 3.09 4.08 8.16
 G2  防护绿地 -- 3.30 12.54 -- 1.93 4.29 --  1.32 3.58
 G3  广场用地 1.25 2.00 3.30 1.13 1.17 1.20 0.70 0.80 1.00
9  总用地 110.75 171.30 292.50 100.0 100.0 100.0 62.22 68.52   83.57
       备注:现状人口1.78万人,规划近期2.5万人,远期3.5万人。
       
第九章 中心城区“五线”规划
第三十九条 五线的划定与管制要求
   1.红线范围
   次规划的镇坪县老城区,上竹新区,钟宝新区内涉及红线控制的用地包括:城区内的各类用地的道路红线。
   2.紫线范围
   镇坪城区的主要紫线范围包括:烈士陵园以及以陵园围墙为界划为重点保护区,在保护区周围50米以内为建设控制地带,建设控制地带的界限即为紫线控制范围。
   3.城市绿线
   本次规划的镇坪老城区,上竹新区,钟宝镇内,涉及城市绿线控制的公园绿地包括:全市性公园、区域性公园、游乐园、居住区公园、纪念性公园、以及沿城市主干道的带状公共绿地等绿线范围内的绿地都属于绿线范围。
   4.城市蓝线
   本次规划的蓝线包括南江河、竹溪河、石砦河、毛坝河、干洲河及山体冲沟防洪堤坝以内区域和水面范围。
   5.城市黄线
   本次规划的镇坪县老城区内,涉及城市黄线控制的用地及设施主要包括:三处给水厂、消防站、电信所、邮电所、休闲广场、市政集会广场、污水处理厂、三处变电站、老城政府广场、长途汽车站等及其它市政设施。
   本次规划的镇坪县上竹新区内,涉及城市黄线控制的用地及设施主要包括:一处给水厂、休闲广场、市政集会广场、污水处理厂等及其它市政设施。
   本次规划的镇坪县钟宝镇内,涉及城市黄线控制的用地及设施主要包括:一处给水厂、消防站、电信所、邮电所、休闲广场、市政集会广场、污水处理厂、一处变电站、两处环卫所等及其它市政设施。
第十章 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第四十条 对外交通规划
   本期规划将平镇路、竹溪河路和曙河路三条过境道路作为重要的对外交通道路,平镇路的红线宽度16米,竹溪河路、曙河路红线宽度10米。
第四十一条 规划区道路交通规划
   1.道路等级及断面
   道路分三个等级,即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
   主干路红线宽度为14-16米,是联系各功能区之间的主动脉。机动车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横断面形式为两幅路。
   城市次干路主要用于联系县城内部交通的道路,红线宽度为10-12米,机动车设计车速30公里/小时,横断面形式为单幅路。
   城市支路主要用于联系小区,街坊之间的道路,红线宽度小于10米,机动车设计车速20公里/小时,横断面形式为单幅路。纵坡主要在1.0%-8.30%。
   本次规划道路总长2.64万米,总面积为35.44平方公里。
   2.道路交叉
   布置道路网节点上相交道路的条数原则上不多于4条,相交夹角不小于45°。主干路与主干路交叉时采用展宽式信号灯管理平面交叉。
   3.自行车交通规划
   (1)在主、次干路两侧均布置非机动车车道。
   (2)在主要交叉口实行拓宽,采用渠化交通,引导自行车出入交叉口,减少自行车对交叉口的影响。
   (3)大型公建、商业、娱乐等设施都要预留足够的自行车停车场地,避免占用人行道,引起交通阻塞。
   4.行人交通规划
   在城市的主干路和次干路的路段上,人行横道或过街通道的间距按250-300米设置。
   当道路宽度超过四条机动车道时,人行横道应在车行道的中央分隔带或机动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的分隔带上设置安全岛。
   5.步行系统
   规划在文彩新区设置了两条步行街,总长度约500米。
第四十二条 静态交通规划
   1.公共停车场规划
   规划九处公共停车场,其中,文采新区五处(含工业园区一处),上竹新区三处,老城区一处;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7924平方米。各新建建筑都应该按照有关标准配建适当的停车空间。
   2.加油站
   规划三处加油站,分别位于文采新区南部,平镇公路北段,南江七桥桥西,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964平方米:
   3.长途客运汽车站
   在丰泽路与雅鑫路北交叉处新规划一处长途客运汽车站,规划用地面积为11189平方米。
   4.短途客运汽车站
   在南江路与南江七桥交叉口东南部规划一处短途客运汽车站,规划用地面积为6344平方米。
   5.公共交通车站
   在南江路与南江七桥交叉口东南部规划一处货运站场,规划用地面积为6174平方米。
   6.货运站场
   规划一处货运站场,规划用地面积为3825平方米。
   7.汽车维修站
   在货运站场北部规划一处汽车维修站,规划用地面积为1060平方米。
   
第十一章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第四十三条 规划目标
        坚持“山为骨、水为魂,绿为脉”的理念,以山川舞动凝聚山水骨架、弥水欢腾丰盈山水脉络,将镇平打造成一座 “水映青山千林绿,一带碧波绕茶城”的山水田园城市。
第四十四条 规划结构
   规划区内的公园绿地形成“廊、带、斑块”相结合的绿色空间结构模式,以“全市性公园、居住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和街旁绿地”形成规划区内的绿化体系。
第四十五条 绿地分类规划
    公园绿地以公共性、游憩性为主要特征,兼具景观、环境、教育、防灾等功能。规划镇坪县公园绿地包括全市性公园、区域性公园、居住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街旁绿地,规划公园绿地面积合计28.55公顷。规划期末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8.16平方米。
第四十六条 防护绿地规划
   规划防护绿地的用地面积为12.54公顷。
第四十七条 附属绿地规划
    除了规划的公园绿地之外,对于居住及公共设施等其它建设用地还应重视其附属绿地的建设,规划对附属绿地绿地率控制要求如下:
   居住用地绿地率新区不低于30%,旧区改造不低于25%;
   行政办公、文化娱乐、体育用地、医疗卫生以及教育科研用地绿地率不低于35%;
   商业金融用地、生产设施用地绿地率不低于25%;
   对外交通、公用工程设施用地绿地率不低于20%;
   红线宽度小于4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第四十八条 其他绿地规划
   规划依据山体走向以及建设用地边界将县城部分用地作为其他绿地,通过植树造林、固坡护土等方式对其绿地进行大面积的生态培育,使县城能够在一个良好的生态、景观背景下可持续发展。
第四十九条 园林绿化树种规划
   常绿乔木:雪松、刺柏、侧柏、桧柏、广玉兰、桂花等。
   常绿灌木:八角金盘、凤尾兰、大叶黄杨、卫矛、黄杨、小叶女贞等。
   落叶乔木:旱柳、白玉兰、紫玉兰、核桃、梨、苹果、桃等。
   落叶灌木:连翘、丁香、迎春、金银木、接骨木、锦带花、红瑞木等。
   地被花卉:芍药、蜀葵、宿根福禄考、石竹、玉簪、鸢尾等。
第五十条 绿地规模
   本次规划范围内的绿地总面积44.39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5.18%;其中公园绿地的面积为28.55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16平方米。
表6 规划区绿地指标
名称 现状(2011年) 远期(2030年)
绿地总面积(公顷) -- 44.39
其    中 公园绿地(公顷) -- 28.55
 生产防护绿地(公顷) -- 12.54
 广场用地 -- 3.30
人均绿地面积(平方米) -- 12.68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平方米) -- 8.16
占建设用地比例(%) -- 15.18
绿地率(%) -- 48
第十二章 给水排水工程规划
第五十一条 给水工程规划
   1.用水量预测
   县城近期最高日用水量为3680立方米 /日;远期最高日用水量为7700立方米/日。
   2.水源选择
   镇坪老城区水源为小石砦河,文采新区水源为文采沟水源地,上竹新区水源为竹溪河,钟宝新区水源为大黄莲溪水源地;以大曙河小曙河水源为县城远期发展的主要水源。划定文彩沟水源地保护区范围,保障供水安全的备用水源。
   3.水厂规划
   规划近期老城区供水公司的用地面积达到0.25公顷,日供水量达到4000立方米。在文彩新区,上竹新区,钟宝新区各新建一处水厂,占地面积约0.9公顷,其中包括水厂预留建设用地面积;两水厂日供水6000立方米。
   规划远期三个水厂日供水量达10000立方米。
   4.输水系统
   建设重力输水系统,通过输水管道从文彩沟规划水源取水点向文彩新区规划水厂供水,通过输水管道从竹溪河水源取水点向上竹新区规划水厂供水。
   远期建设重力输水系统,通过输水管道从大曙河小曙河规划水源取水点向城乡供水公司供水。
   规划期末,根据镇坪城区实际用水需求,铺设大曙河小曙河规划水源取水点至规划水厂的输水管道,向文彩新区规划水厂供水。上竹新区、钟宝新区远期扩大其水厂规模。
   5.配水系统
   通过规划供水管道使老城区的供水主干管形成环状、枝状相结合的管网布置形式,提高城区供水的可靠性与安全性。
第五十二条 排水工程规划
   1.排水体制
   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制。
   2.污水量估算
   镇坪城区近期平均日用水量为1636立方米/日,远期为3422立方米/日。
   3.污水处理厂
   规划镇坪县城污水处理厂位于镇坪城东北方向文采新区,占地23.5亩,设计规模日处理污水0.6万吨。上竹新区、钟宝新区新建设污水处理厂一座,规划污水处理厂各占地14亩,设计规模日处理污水各0.3万吨,污水处理系统均采用CAST活性污泥法处理工艺,实行二级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污泥处理采用机械浓缩脱水工艺。规划污水处理厂近期日处理污水6000立方米,远期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2000立方米/日。
   4.污水管道
   规划镇坪污水收集采用分区收集的方式,规划将镇坪县城区的污水管网划分为老城区及文彩新区、钟宝新区和上竹新区三个主要的污水收集系统。
   5.雨水流量计算公式
   本次规划参照安康市暴雨强度公式计算。
   
   其中设计参数为:
   设计重现期P取1年。t为集水时间,由地面集水时间和管段流行时间组成,t=t1+mt2,t1根据距离长短取10分钟。
   雨水量:Q=·F·q(升/秒)
   其中设计参数为:
   地面径流系数:大片绿地取0.15;其余地区综合取0.5。延长系数m为2.0。F为汇水面积(ha)。
   6.雨水管渠布置
   遵循就近排放的原则,根据地形地势与自然洪水沟道,雨水经收集后就近排入南江河、竹溪河和石砦河中。
   
第十三章 电力电信工程规划
第五十三条  电力工程规划
   1.用电负荷预测
   预测近期(2015年)负荷密度指标取0.43万千瓦/平方千米;远期(2030年)负荷密度指标取0.7万千瓦/平方千米。则镇坪近期用电负荷约8256千瓦,远期用电负荷约20100千瓦。
   2.高压电网及配电变电站
   规划架设镇坪变电站至瓦子坪变电站的35千瓦镇瓦线,架设线路12千米。规划架设镇坪变电站至国心变电站的110千瓦镇国线,架设线路4千米。
   规划将35千瓦镇坪变电站升压为110千瓦变电站,扩容至2×10000千伏安。
   3.中低压配电网
   县城中低压配电网一般采用放射式。根据镇坪城区的建设用地现状及山地城市的特点,10千伏配电网主干线路应沿现状及规划道路走廊架空敷设。远期结合城区实际建设需要,部分主要道路及对沿线景观要求较高的道路可采用地埋的方式敷设。
   4.高压走廊
   现状及规划35千伏及以上线路,在建成区内应将线路布置在高压线走廊内。建成区外的 35 千伏及以上线路采用架空形式,设置高压走廊。
第五十四条 电信工程规划
   1.市话用户预测
   预测近期主线用户为0.42万户,设备容量为1.0万门,远期主线用户为0.95万户,设备容量为2.0万门。
   2.局所规划
   规划在钟宝新区,上竹新区,文彩新区各规划1处电信端局,预留用地约200平方米。并增加县城电信局交换机容量,使县城交换机总容量达到3.0万门。
   3.邮政规划
   规划在钟宝新区、上竹新区、文彩新区各设置邮政支局1处,预留用地约700平方米。
   4.广播电视规划
   城区内有线电视线路一般沿主要道路敷设,东西向道路敷设在北侧,南北向道路敷设在西侧,优先采用地埋方式敷设,在同一道路上有电信线路敷设时应尽量与电信线路同沟敷设。
   
第十四章 燃气工程规划
第五十五条 用气量预测
   1.液化石油气
   预测城区近期用气量为138.69吨/月,规划远期用气量为27.74吨/月。
   2.天然气
   预测城区远期非采暖期日用气量为11466立方米,采暖期日用气量为74466立方米。远期非采暖期年用气量为412.78万立方米,采暖期年用气量为1240.78万立方米。
第五十六条 气源选择
   规划镇坪县城近期仍将以液化石油气为城市气源。远期,天然气将成为镇坪县的主要气源,液化石油气为辅助气源。
第五十七条 输配系统及管网规划
   1.对现有液化气站、瓶装供应站及规划供应站的设置要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进行防护。远期随着天然气管道供气的发展建设,取消液化气站,按需保留部分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
   2.规划镇坪县城天然气输配系统由门站,县城中压输配气管网,调压箱(柜)等设施组成。规划采用中、低压二级管网系统,县城城区管网采用中压管网,庭院管道及户内管采用低压管网。
   3.远期规划将镇坪天然气门站设在文彩新区北部和上竹新区东部,规划镇坪天然气门站为高中压燃气调压门站,规划用地面积约0.3公顷。
   
第十五章 环境卫生规划
第五十八条 环境卫生工程规划
   1.垃圾量预测
   镇坪县城近期规划人口2.5万,按每人产垃圾量1.2千克计算,垃圾日产量30吨,垃圾年产量10950吨;远期规划人口3.5万,按每人日产垃圾量1.1千克计算,垃圾日产量38.5吨,垃圾年产量14053吨。
   2.垃圾转运站
   按照服务半径约2千米设置,规划共在城区设置小型生活垃圾转运站5座,并配套相关卫生机械设备。
   3.垃圾收集点
   规划镇坪生活垃圾近期采用袋装、定时、定点、混合收集的方式,远期逐步实行分类收集。
   4.公厕
   规划镇坪城区远期共设置25座节水型水冲式卫生公厕。
   5.废物箱
   在规划区主干道、次干道两侧每隔150米间距设置一个,在支路每隔250米设置一个。
   6.车辆清洗点
   服务半径为1.2km,考虑与加油站、停车场合并设置,规划设置6处车辆清洗站,每处占地约1000 ㎡。车辆洗涤水经沉淀、除油处理后,可就近排入城市管网。
   7.环卫工作场所设置
   在城区设立环卫所一处,占地约500㎡,设立环卫停车场3处,占地约5000㎡。
   8.供水器
   洒水车和冲洗马路专用车辆给水,由设置在道路两旁供水器供水,宜设置在次干路和支路上,设置间距不宜大于1500m。
   9.固废处理
   不能利用的要安全填埋或送相关机构处理。医疗废弃物应单独收集、单独运输、单独处理。
第五十九条 环境保护规划
   1.规划目标
   在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统一规划、协调布局相应的环卫设施,建立专业化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做到投入、建设、管理、效益相结合,逐步把镇平县城建设成为环境整洁的宜居城市。到远期,实现城市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10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资源化率达到50%。
   2. 环境保护规划目标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水环境保护目标
      固体废物综合整治目标
      声环境保护目标
   3. 环境功能区划分及执行标准
      陆域环境功能区
      水域环境功能区
   
第十六章 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第六十条 防洪规划
   1.防洪标准
   南江河城区段按3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石砦河城区段按2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竹溪河城区段按2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干洲河城区段按2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毛坝河城区段按2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镇坪县城城区山洪按2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
第六十一条 消防规划
   1.消防安全布局
   城区内新建的各种建筑,应当优先建造一级、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控制三级耐火等级建筑,严格限制四级耐火等级建筑。
   2.消防队伍建设
   (1)规划保留并加快公安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专职消防队装备建设和灭火水平。
   (2)规划建设3处消防站,分别位于文采新区、老城区和钟宝新区,行政等级为消防中队。消防站按照二级普通消防站要求建设,配备4-5辆消防车,预留建设用地约2000平方米。远期规划预留建设用地约3300平方米,消防站按照二级普通消防站要求建设。
   3.消防用水量
   消防用水量Q=1×15×2×3600/1000=108立方米
   4.消防通道
   为保证火灾时消防车的顺利通行,道路车行道宽度不应小于4米,考虑消防车的高度,消防通道上空4米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同时消防车火车场地不小于15米×15米。
   5.消防通信
   县消防中队设立一条专线电话;消防站至少有两条“119”火警专线电话,保证火警及时接通。
第六十二条 抗震规划
   1.设防标准
   城区设防的地震基本烈度为6度,生命线工程增加一度设防,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
   2.地震灾害预测
   (1)建立完善的地震灾害监测体系,配备较为先进的监测技术装备。
   (2)建立健全防震减灾立法制度,加强对县城规划区内不同场地条件下各种设施抗震要求的执法力度。
   3.避震疏散场地
   利用绿地、体育场、广场,露天影院、学校操场、停车场、公园等作为避震疏散场地。
   县城道路、居住区道路、小区道路要达到避震疏散要求,保证县城内部疏散通道及县城对外疏散通道的畅通。
   4.生命线工程
   (1)加固水厂,改变管道接口形式,提高管道抗震能力。
   (2)对电力设施采取抗震加固措施,形成多电源环路供电,增装生命线系统供电线路之间断路器。
   (3)对广播电台、电视台、无线电接收系统采取加固措施,提高电话传递等级,增强综合抗震能力。
   (4)对过境公路、县城内主干道,重要桥梁应提高道路抗震能力,保证群众快速、安全地疏散。
   (5)对医疗单位进行抗震加固,医疗救护要实行分级管理。
   (6)按标准设置消防站,提高抗震消防能力,设置火警瞭望台,露天停车场,以备震时急需。
第六十三条 地质灾害防治
   1.滑坡:对由于建筑物加载和排水设施不当而引起的滑坡现象主要实施减重反压,对减重后的边坡做好地面排水措施和地面绿化,以免裂隙裸露,雨水乘隙渗入边坡内部。城区周围山体地段必须经过充分研究,采取合理工程措施后才可进行建设。
   2.崩塌:采取削方减载、放坡、绿化及构筑新河道右岸护岸工程等措施,对崩塌、滑坡易发地应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如挡土墙、护坡等措施。
   3.泥石流:泥石流多发地段主要是周围山体,对规划区要着力做好防治工作,主要清理沟道,做好地表排水和坡岸生态防护与工程治理。
第六十四条 人防工程规划
   1.总体规模
   规划远期战时留城人员比例为城区总人数的30%,留城人员按人均防护工程有效使用面积1平方米计算,规划期末共需各类人防工程约10500平方米。
   2.供水、供电、通信、燃气等管线建设为确保抗灾防毁,应地上地下结合,分散连网。
   3.重要目标临战前要采取迷彩伪装措施,供电及电视发射塔均要有停机措施。
   4.结合医疗救护专业队考虑,规划安排中心医院、地下急救医院、地下救护站、地下医院和救护站。
   担负战时医疗救护专业队的任务。
   5.按标准做好粮食、食油、食品、燃料、电站的保障工程。
   6.结合城市建设,利用广场、绿地的地下空间、修建地下商场、停车场、文化娱乐设施等。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
   
第十七章 近期建设规划
第六十五条 规划期限及规模
   建设规划期限:2012-2015年;
   规划人口规模:城区人口达到2.5万人左右;
   建设用地规模:建设用地171.30公顷,人均68.52平方米。
第六十六条 规划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原则
   2.基础设施先行,项目带动原则
   3.以人为本,量力而行,适度超前的建设投资原则
第六十七条 发展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规划总目标,按照“站在新起点,实现新发展”的要求,实现城市服务功能的全面提升,基础设施趋于完善。居住、交通、教育、文化、卫生和环境等多方面条件明显改善,城市面貌有较大改观,使镇坪县的地位和面貌得以强化和提升。
第六十八条 近期新增建设用地
  老城区及文彩新区:
   1.居住用地:在近远期结合的原则下结合现状居住用地,提高文彩新区内的居住环境,以及文彩新区村民安置点,新增居住用地面积4.40公顷。
   2.绿化与广场:建设玉泉路两侧景观带和纪念性公园、以及文彩新区集会广场,文彩新区新增绿化面积0.71公顷和广场面积约1.42公顷。
   3.商贸与市场:结合文彩新区用地的开发建设的发展,在生活区周围形成市场,建设宾馆和商店,文彩新区新增商业用地面积2.39公顷。
   4.道路交通工程:完善文采新区新规划的北辰路、文采大道、南江北路、新民中路、南郭路、新民路、新北路等城市道路,规划文彩新区新增道路交通用地8.35公顷。
   5.市政基础设施:按照基础设施先行的原则,近期在文彩新区新建邮电所、水厂等市政基础设施,规划文彩新区新增市政基础设施用地1.30公顷。
   6.公共服务设施:在文彩新区新建县政府办公用地、医院和学校,规划文彩新区新增公共服务设施用地5.28公顷。
  上竹新区:
   1.居住用地:在近远期结合的原则下结合现状居住用地,提高上竹新区内的居住环境,新增居住用地面积12.52公顷。
   2.绿化与广场:建上竹新区社会停车场和广场,上竹新区新增绿化面积1.24公顷。社会停车场和广场约0.39公顷。
   3.商贸与市场:结合上竹新区用地的开发建设的发展,在生活区周围形成市场,建设宾馆和商店,上竹新区新增商业用地面积2.38公顷。
   4.道路交通工程:完善上竹新区新规划的南环路、南环四路、岔道中路、国心路、荣光路等城市道路,规划上竹新区新增道路交通用地3.50公顷。
   5.市政基础设施:按照基础设施先行的原则,近期在上竹新区新建污水处理厂等市政基础设施,规划上竹新区新增市政基础设施用地0.39公顷。
   6.公共服务设施:在上竹新区新建县政府办公用地,医院和学校,规划上竹新区新增公共服务设施用地2.55公顷。
  钟宝新区:
   1.居住用地:在近远期结合的原则下结合现状居住用地,提高钟宝镇内的居住环境,新增居住用地面积5.98公顷。
   2.绿化与广场:建设街坊绿地、广场以及社会停车场,钟宝镇新增绿化面积0.13公顷和社会停车场、广场约0.97公顷。
   3.商贸与市场:结合钟宝镇区用地的开发建设的发展,在生活区周围形成市场,钟宝镇新增商业用地面积1.09公顷。
   4.道路交通工程:完善钟宝镇新规划的中道路、北城路、民生路、朝阳路石门路、干洲路、村山一路、村山二路等城市道路,规划镇交通用地1.36公顷。
   5.市政基础设施:按照基础设施先行的原则,近期在钟宝镇新建变电站、水厂、消防站、环卫处等市政基础设施,规划钟宝镇新增市政基础设施用地0.34公顷。
   6.公共服务设施:在钟宝镇新建中校,规划钟宝镇新增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43公顷。
   7.新型工业:在钟宝镇新增新型工业,规划钟宝镇新增工业用地2.33公顷。
   
第十八章 规划实施建议
第六十九条 强化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
   强化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切实维护总体规划的严肃性,规划一经批准,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局部调整和重大变更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报审。
第七十条 理顺规划管理体制
   积极促进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加强与周边地区的沟通协调,理顺规划管理体制,杜绝多头审批管理,统一协调规划区内的产业协作、重大社会公共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第七十一条 完善各层次规划编制
   依据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继续编制近期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重点地段的城市设计。并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编制各类专项规划,指导各项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
第七十二条 统筹安排建设时序
   根据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布局,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时序,确定城市规划的阶段性目标,逐步推进旧城改造和城市新区建设,强化不同阶段城市总体结构、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衔接,保证城市空间的有序生长。
第七十三条 健全各类监督机制
   发挥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的作用,认真查处和纠正各种违反规划的行为,加大对违法建设行为的整治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建立起对总体规划实施进行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
第七十四条 切实落实公众参与
   加强对总体规划的宣传,将公众参与引入规划编制和管理的各个阶段,提高全社会对总体规划及实施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规划意识,提高维护和执行规划的自觉性,共同推进规划的实施。
   
第十九章 规划附则
第七十五条  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指下划线部分)和管理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七十六条  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集、说明书和基础资料汇编四部分。
第七十七条  本规划经审查通过后,由镇坪县人民政府根据评审意见,组织进一步深化完善,形成总体规划成果上报市政府审批。
第七十八条  本规划由镇坪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七十九条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