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2428-0042-0021-2016-2233 发布文号: 〔2016〕88号
公开日期: 2016-10-18 公开目录: 规划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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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坪县县城总体规划(2014-2030)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县域社会经济发展战略与目标 3

  第三章 城镇体系规划 4

  第四章 县域产业发展规划 5

  第五章 县域基础设施规划 7

  第六章 县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9

  第七章 县域城乡空间管制规划 9

  第八章 县域综合防灾规划 10

  第九章 城市性质与规模 10

  第十章 县城用地布局规划 11

  第十一章 中心城区“五线”管制规划 14

  第十二章 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15

  第十三章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16

  第十四章 给水排水工程规划 17

  第十五章 电力电信工程规划 19

  第十六章 燃气工程规划 20

  第十七章 环境保护及环境卫生规划 20

  第十八章 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21

  第十九章 近期建设规划 23

  第二十章 规划实施建议 25

  第二十一章 规划附则 2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划背景

  1.宏观背景: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镇坪县面临新的发展机遇。

  2.微观背景:陕南城镇化发展思路的明确;区域交通条件正不断改善;城市建设用地发生重大转变。

  第二条 规划指导思想

  1.贯彻新型城镇化,推动城镇化由偏重数量规模增加向注重质量内涵提升转变。“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的方针,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调控作用。

  2.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因县制宜、统筹考虑、突出特色、稳步推进陕南城镇化”的思路,探寻符合镇坪发展实际的城镇化道路。

  3.充分利用镇坪县丰富的生物资源、矿产资源、水能资源、风能资源、旅游资源,预见到将来的发展可能,为远期发展留有充分的余地和较大的弹性,使之适应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

  4.强化城市特色,贯彻城市设计的理念,从镇坪县城未来城市文化特色、山水特色出发,发挥资源优势,加强整体设计,实现城市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全面提升城市品质。

  5.立足于城市的长远发展,树立超前规划意识,同时又要强调近期城市建设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认真研究城市建设的时序,着重近期、远期结合,合理控制城市用地规模,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并为城市的远景发展留有余地。

  第三条 规划原则

  1.强化集约利用土地和土地效益最大化的原则

  2.注重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

  3.体现城市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原则

  4. 坚持因县制宜,突出地域特色的原则

  5.倡导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7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5.《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6)

  6.《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7.《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2010)

  8.《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年)

  9.《城市黄线管理办法》(2005年)

  10.《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003年)

  11.《城市蓝线管理办法》(2005年)

  12.《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08年)

  13.《陕西省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

  14. 《陕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15.《陕南地区城镇体系规划》

  16.《陕西省地质灾害图册-安康市分册》

  17.《安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18.《安康市城乡一体化规划》

  19.《镇坪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0年)

  20.《镇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21.《镇坪县循环工业发展规划(2013-2020)》

  22.《镇坪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4-2023)》

  23.《镇坪县统计年鉴》(2002-2010年)

  24. 《镇坪县志》

  25.《镇坪县国土资源》

  26.县委、县政府以及各有关部门关于城市发展的设想、建议等。

  第五条 规划期限

  基期:2013年

  近期:2014-2020年

  远期:2021-2030年

  第六条 规划范围

  1. 县域规划范围:镇坪行政管辖范围,面积1502.45平方公里。

  2. 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县城外围坡地与塬面交界处为界,对城市环境、水源地等起到保护作用的区域,具体为:北到新华

  小学向北200米,东到自来水厂向东南400米,西北到110kV镇坪变电站向西北1000米,西南到钟宝镇政府向东1200米,规划控制总面积约14.4平方公里。

  3.规划用地范围:

  城市规划用地范围面积为5.78平方公里,共分为两个部分:

  (1)主城区:北到新华小学向北100米,东南到自来水厂向东南400米,西北到110kV镇坪变电站向西北1000米,西南到黄龙潭大桥。

  (2)钟宝组团:西北方向至洗沙滩,东至大深沟,北沿山脊,南至毛坝河的石门子。

  第七条 规划重点

  将确定区域发展定位,加强县域统筹,建设生态绿色镇坪、发展全域旅游,优化城市布局,健全城市基础设施,突出城市特色作为本次规划的重点。

  第二章 县域社会经济发展战略与目标

  第八条 发展战略

  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以统筹城乡发展为主线,进一步深化城乡一体化配套改革,大力推进城市化、工业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在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体系一体化等方面取得突破,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合理配置,统筹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统筹城

  乡产业发展;统筹城乡社会事业;统筹城乡基础设施,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融合,努力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别,逐步实现城乡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

  第九条 发展思路

  空间发展的总体思路是:强化中心,打造脊梁;轴线拓展,适度均衡;迁村并点,空间集中;分区引导,协调发展。

  第十条 发展目标

  将“建设人均强县,构建和谐镇坪”作为镇坪县发展的总体目标。努力建设一个财力日见充裕、实力日益壮大的新镇坪;努力建设一个山川更加秀美、人与自然更加和谐美丽的新镇坪;努力建设一个城乡收入更加宽裕、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新镇坪;努力建设一个社会更加和谐、民风更加淳朴的新镇坪。

  表1  镇坪县社会、经济生态环境规划指标一览表              

  第三章 城镇体系规划

  第十一条 人口与城镇化水平

  近期2020年,县域常住人口为5.3万人,城镇化水平为45.8%,

  远期2030年,县域常住人口为5.6万人,城镇化水平为57.9%。

  第十二条 城镇等级规模结构

  Ⅰ级:为中心城区,即镇坪县城(包括主城区、钟宝组团)。规划人口规模近期为1.7万人,远期为2.0万人。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Ⅱ级:为副中心,即曾家镇,规划期末人口规模为0.7-1.2万人。

  Ⅲ级:为建制镇和新型社区,建制镇为牛头店镇、曙坪镇,新型社区为洪石社区、上竹社区、小曙河社区、华坪社区,规划期末人口规模为0.3-0.7万人。

  表2   镇坪县城镇驻地人口规划表                单位:万人

  第十三条 城镇职能结构

  规划城镇职能类型为:综合型、工贸型、农贸型三类。

  表3   镇坪县城镇职能结构规划

  第十四条 城镇体系空间结构

  采用点--轴发展模式,规划镇坪县将形成“一主一副两轴”的“Y”字型空间结构。

  一主:以镇坪县城(主城区、钟宝组团)为中心,形成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一副:以曾家镇为县域副中心城镇。

  两轴:沿平镇公路形成县域城镇发展主轴,沿省道207形成县域城镇发展副轴,两者共同构成县域城镇发展主骨架。

  第十五条 村庄撤并迁建规划

  表4   镇坪县村庄撤并迁建规划

  第十六条 行政区划调整

  根据《2011年陕西省撤乡并镇及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公告》,镇坪县将撤销镇坪县白家乡并入城关镇,撤洪石乡、上竹乡、华坪乡、小曙河乡、曙坪乡的建制,相应设立镇的建制。至此,镇坪县下辖9镇:城关镇、曾家镇、洪石镇、牛头店镇、上竹镇、曙坪镇、小曙河镇、钟宝镇、华坪镇。

  根据镇坪县发展实际,进一步整合城乡优势发展资源,规划钟宝镇并入中心城区,改为钟宝组团;洪石镇并入曾家镇,改为洪石社区;上竹镇并入城关镇,改为上竹社区;小曙河镇并入曙坪镇,改为小曙河社区;华坪镇并入钟宝组团,改为华坪社区。至此,镇坪县下辖1县城3镇4社区:中心城区、曾家镇、牛头店镇、曙坪镇、洪石社区、上竹社区、小曙河社区、华坪社区。

  第四章 县域产业发展规划

  第十七条 发展思路

  镇坪县产业发展要紧扣全面建设科学发展观的总体目标,围绕“富民强县、循环发展”两大主题,坚持“绿色生态+绿色资源+绿色产业”的“镇坪模式”,坚持工业化、城镇化双轮驱动,培育壮大绿色优势产业。按照“农业由大变强,工业由粗变精,服务业由低变优”的思路,以“做特一产、做大二产、做强三产”为目标,三产联动,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实现农业产业化;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保持传统产业优势的同时积极发展新兴产业,提高区域经济竞争力;加快发展旅游业,不断提高其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以此带动镇坪经济快速发展。

  第十八条 发展目标

  围绕建设新型特色产业城市目标,坚持“生态立县、产业富民、工业强县、旅游兴县”战略不动摇,形成“一三相融、接二连三“的产业发展格局,做强做大特色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积极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突出抓好重大项目建设,打造特色明显、布局合理、资源集约、关联配套、竞争力强的产业体系。

  第十九条 发展定位

  1.第一产业——坚持以现代农业的理念统领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建设镇坪县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科技示范园,建立“猪-沼-蔬菜”和“林-菌-苗木”两个循环产业体系,培育中药材种植和林麝、大鲵养殖两大特色支撑,构建以生猪一县一业为主导、一业带多业的产业发展新格局。并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旅游基地建设。

  2.第二产业——牢固树立“工业强县、工业富县”理念,立足优势特色,坚持改造传统工业与培育新型工业并重,抓住关键环节,助推清洁能源加速发展,促进矿产工业提速增效,扶持食品工业迅速成长,加快制药产业技术水平提升,全面助推工业经济发展。

  3.第三产业——加强陕、渝、鄂地区的经济贸易合作,发挥镇坪的“旅游、贸易、仓储”三大功能,进一步强化旅游业龙头地位,拓展生产性服务业,丰富消费性服务业,努力构建镇坪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

  第二十条 产业布局

  一轴:以南江河干流水能开发为重点,建设以水能发电为主体,融防洪、供水、养殖、灌溉、旅游于一体的水电产业主导开发轴。

  三区:将县域产业分为北部、中部和南部三个片区。

  北部特色种植养殖、矿产资源开发片区:包括曾家镇、牛头店镇,发展以葛根、绞股蓝、林麝、黄连、黄 精、党参、天麻等药材种植和生猪养殖为重点的特色种植养殖,以中华绿花岗岩、煤炭等为重点的矿产资源开发产业。

  中部现代制药研发、绿色食品加工、旅游接待服务片区:包括城关镇、钟宝组团,主要发展现代中药制药和研发,绿色食品加工和富硒食品加工,旅游接待服务。

  南部清生态休闲旅游片区:主要包括曙坪镇,主要发展生态旅游、休闲旅游和农家乐等产业。

  八园:富硒农产品加工园、绿色农业观光休闲园、绿色农业科技创新园、猪-沼-菜-园有机生态循环示范园、陕南特色中草药材生产园、林-苗-果-菌循环利用园、特色生态绿色高效养殖园、原生态保护林木园。

  第二十一条 旅游产业发展规划

  1.发展思路

  依托当地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利用山体、河流、公园、古村落、交通、生态廊道等要素打造体现镇坪文化特色的旅游景观,在全县范围内以省道和乡村路为绿色廊道,架挂着美丽的乡村、乡镇,将全县的乡镇和村庄作为旅游服务基地进行建设,实现全县域旅游,把镇坪发展为全面满足游客体验需求的综合性旅游、开放式旅游目的地。

  以“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名片效应’为依托,倾力打造‘自然国心’旅游品牌,加强景区开发建设,发展镇坪生态旅游”为总体发展思路,以绿色生态为主线,人文景观为补充,以县城为中心,借势发展以绿色生态、休闲养生、消夏避暑为主题的特色旅游,着力建设秦巴山水休闲养生度假驿站。

  2.发展定位

  总体发展定位—集生态功能、康体养生、休闲度假、游览观光、乡村休闲、人文体验、环境教育等综合功能为一体的具有高知名度和竞争力的极品养生休闲度假圣地。功能定位—休闲度假、文化体验、养生康体。目标定位—秦巴山水国际休闲度假圣地、中国最佳原生态体验旅游县、中国“国心”旅游目的地、陕鄂渝旅游度假中心、陕西旅游南大门。

  3.空间布局

  镇坪旅游规划为三个区域:北部历史遗迹旅游片区、中部休闲度假旅游片区、南部生态旅游片区。

  第五章 县域基础设施规划

  第二十二条 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1.公路规划

  以区域经济与城镇发展战略为导向,重点搞好以安巫(安康-巫溪)高速、207省道、平镇公路组成的对外交通通道和以县城为中心的“Y字型”交通主骨架,以及“树枝状”镇村道路网络,基本建成与国民经济和城镇发展相适应的、适度超前的现代化运输体系。

  2.铁路规划

  根据区域综合交通规划,县域内铁路主要是配合建设安康-张家界-常德铁路(东线),形成1条主过境线(安张常铁路)、1个站场(镇坪站)的布局体系。

  3.客货运交通规划

  规划每个镇客运站原则上要求按照五级客运站标准进行建设,占地面积不能低于2000平方米,候车室面积不得低于30平方米。硬件设施必须设置停车场、候车室、站务员室、驾乘休息室、无障碍通道、残疾人服务设施、盥洗室和旅客厕所、汽车安全检验台。随着公路网络的完善,在全县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100%的中心村通公共汽车。

  4.公共停车场规划

  为满足日益增长的机动车停放需求,应大力抓紧公共停车场的建设。规划在各镇修建停车场或建筑配建的停车位。

  第二十三条 给水工程规划

  1.用水量预测

  至规划期末,镇坪县城乡最高日用水量为1.16万立方米,年用水量达423.4万立方米。约占全县水资源总量的0.42%。

  2.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

  水源:镇坪县城镇用水是城乡生活用水的主体部分。近期以区内水资源挖潜改造利用为主,加快区内水源工程建设力度,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县域内各村庄供水水源,可根据其周边地形条件与水资源分布状况,采用就近取水的原则,以附近地表水与山泉水作为其供水水源。

  第二十四条 排水工程规划

  1.城乡排水体制

  县城采用雨污分流制,逐步改造现有合流制排水设施,建制镇、中心村及自然村也采用雨污分流体制,其中中心村和自然村也可建立污水收集池和雨水收集池收集污水和雨水,符合中水利用的原则。

  2.污水量预测

  城乡污水量依据城乡用水量进行预测,按城乡用水量的80%估算,则至规划期末,镇坪县全县日污水排放总量为0.93万立方米,年污水排放总量为338.7万立方米。

  3.城乡污水处理方式、等级

  污水处理的方法应根据需要处理的程度确定,城市污水处理一般应达到二级生化处理标准。城市综合生活污水与工业废水排入城市污水系统的水质均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的要求。

  乡镇及农村污水可采用沼气净化池、化粪池等形式处理后,排入水体,工业废水经处理后,达到国家标准方可排放。

  第二十五条 电力工程规划

  1.电力负荷预测

  根据县域总体布局、规模,从用户构成、经济发展、能源结构、生态要求等方面分析,并参考《镇坪供电分公司2010年及“十二五”期间电源布点项目供电方案》,预测镇坪县到2020年用电负荷达到7.95万千瓦;2030用电负荷达到11.2万千瓦。

  2.发展规划

  规划架设35kV牛秋线1回线路,架设线路28km。规划35kV镇瓦线,架设线路12km。规划架设镇坪变电站至国心变电站的110kV镇国线,架设线路4km。加快县域内变电站10kV出线升级改造,积极推进输配电线路变光纤工程。

  第二十六条 电信工程规划

  规划钟宝组团建设一处邮政局;建制镇和中心村规划邮政所;基层村设邮政服务点。

  规划钟宝组团设电信端局(可兼有多种信息服务功能),作为信息交流中心。装置内的调度电话接至生产调度电话总机站。

  第二十七条 环卫工程规划

  1.垃圾产生量

  至规划期末镇坪县生活垃圾日产量为61.6吨。

  2.垃圾收运

  规划近期完善农村垃圾收集体系,集中设置垃圾转运站,同时推广垃圾袋装化和分类收集。远期垃圾收集方式以垃圾转运站收集和定点定时收集相结合。

  垃圾中转站的设置以行政村为单位,在各中心村设置小型垃圾中转站。2030年实现垃圾收集密闭化,袋装化,清运机械化。

  3.公厕设置

  农村各村均设独立式公厕,公厕设置服务半径为200~300米,公厕设置应按一、二类标准设置,建筑面积30~60平方米,推广节水型公厕。

  4.垃圾处理

  根据镇坪发展实际,近期农村住区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仍采用卫生填埋处理方式,远期县域垃圾处理可按照“村收集—镇清运—县城处理”的模式进行。

  (1)县域中南部垃圾填埋场规划建设

  近期规划建设1处垃圾卫生填埋场。根据《镇坪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初步设计》,填埋场选址在县城西北,距离县城20公里的上竹何家湾。规划垃圾填埋场总占地面积6.29公顷,总容积29.8万立方米,有效库容为20万立方米。填埋场日均处理生活垃圾30吨,设计使用年限为15年。规划垃圾填埋场近期以填埋为主,远期采用综合技术无害化处理。该处垃圾填埋场主要负责对镇坪县城区及周边的钟宝镇、曙坪镇的生活垃圾进行卫生处理填埋。

  规划远期随着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服务年限的临近,在镇坪南部选址建设1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负责处理填埋县城及钟宝镇、曙坪镇生活垃圾。

  (2)县域北部垃圾填埋场规划建设

  依据镇坪县北部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规划在县域北部,邻近曾家镇、牛头店镇选址建设1处垃圾卫生填埋场,负责处理填埋曾家镇、牛头店镇及邻近区域的生活垃圾。

  第六章 县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二十八条 教育设施规划

  规划保留中小学27所(镇中心小学10所,城关小学1所,村完全小学10所,初级中学4所,高级中学1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所)。调整后的中小学基本达到“布局合理、规划适度、结构优化、效益明显、提高质量、群众满意”的目标。

  第二十九条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完善县、镇、社区、村四级卫生服务网络:完善以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房屋建设和设备装备,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建立起以县为中心、镇为枢纽、村为基础,设施齐全、功能完备、服务优良的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农民有地方看病、有人看病、看得起病,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镇,大病不出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地方病等疫情在县级得到及时有效处置的目标。

  第三十条 文化体育设施规划

  加快建设全面覆盖城乡的文化体育设施,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的方式和机制。以镇为依托,以行政村为重点,以农户为对象,开展镇、村文化设施建设。

  第三十一条 社会福利设施规划

  根据就近服务的原则,调整农村的老年福利服务机构设施的布局,在完善镇老年福利服务机构设施的同时,加大对村级老年福利服务机构设施的建设力度,形成农村老年福利机构设施的合理布局。各行政村普遍建立起社区福利服务设施并开展家庭护理等服务项目,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人10张左右。

  第七章 县域城乡空间管制规划

  第三十二条 将全县土地及空间资源划分为禁止建设区(严格保护区)、限制建设区(需要控制开发的地区)、适宜建设区(需要规划引导和调控的地区)三大类。

  禁止建设区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基础设施廊道和基本农田保护区。

  限制建设区主要包括风景名胜区、矿产资源保护区、一般耕地、园地、林地及未利用土地。

  适宜建设区主要包括城镇建设区、新农村建设区。

  第八章 县域综合防灾规划

  第三十三条 防洪工程规划

  南江河县城城区段按3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小石砦河城区段按3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竹溪河城区段按3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城区各河、沟上的桥梁等构筑物设防标准应大于或等于其相应河、沟的设防标准。曾家镇、钟宝组团河洪采用30年一遇标准设防,建制镇河洪采用20年一遇标准设防。县域内山洪及泥石流设防标准,县城城区山洪按3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曾家镇、钟宝组团河洪采用30年一遇标准设防,建制镇、新型社区采用20年一遇标准设防,村庄、移民安置点采用10年一遇标准设防。

  第三十四条 抗震防灾规划

  镇坪县设防的地震基本烈度为6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重要建筑和生命线工程提高一级设防标准。

  第三十五条 消防规划

  县城近期规划建设1处消防站,行政等级为消防中队。消防站按照二级普通消防站要求建设,配备3辆消防车。在上竹镇新建消防站兼培训中心1处,消防站按照二级普通消防站要求建设。远期规划在曾家镇、钟宝组团各设置1处二级普通消防站,各配备3辆消防车。县域内各消防站应以县城消防站为中心,组建并完善消防指挥系统,一旦发生较大面积火灾,可实行统一指挥调度。

  第三十六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对高易发区沿河谷地质灾害严重地带,除采取简易与宏观监测外,还应采取简易治理消除隐患和禁止不科学的工程削坡,防止地质环境恶化。对危险性较大地段,应立即实施搬迁、避让等措施;对中易发区地质灾害严重地段要加强监测,视具体情况采取搬迁避让等措施;对低易发区应加强植被保护。

  第三十七条 人防规划

  镇坪县人防的主要设防区域是镇坪县城,城区现状人防工事较少,大多数建筑未按规定修建地下人防工事。按《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人防建设应与城市建设有机结合,全面规划,协调发展。人民防空工程主要包括指挥工程、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配套工程等五大工程。

  第九章 城市性质与规模

  第三十八条 城市性质

  本次规划确定镇坪县的城市性质为:以绿色生态产业为依托,全域旅游为特色的门户型山水园林县城。

  第三十九条 城市人口规模

  规划确定镇坪县城近期(2020年)为1.7万人,远期(2030年)为2.0万人。

  第四十条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2020年,镇坪县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7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63.0m2/人。

  2030年,镇坪县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4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70.0m2/人。

  第十章 县城用地布局规划

  第四十一条 城市发展方向

  规划期内重点向北部的文彩、新华和东南的钟宝组团方向发展,形成分区式由中心向外围同步发展。

  第四十二条 城市空间布局结构

  规划形成“一廊、两心、多组团”的龙形“山、水、城”相融的生态型山水城市格局。

  一廊:南江河城镇景观廊道;

  两心:商贸文化综合服务中心、县城副中心;

  多组团:新华组团、文彩组团、老城组团、钟宝组团;

  老城组团主要以商贸、行政、文化为主要职能,文彩组团主要以居住、行政办公为主要职能,钟宝组团主要以生态工业为主要功能,新华组团主要以仓储、物流为主要职能,各组团间功能互补,相互促进,协同发展。

  第四十三条 城市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面积为55.99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39.99%,人均居住用地28平方米。

  其中,

  (1) 主城居住区

  主城区分为四个居住区,分别为新华居住区、文彩居住区、中部居住区、南部居住区等四个居住区,其中保障性住房布置在文彩居住区。

  (2)钟宝组团

  改造钟宝组团的居住用地,提升组团的居住环境,布置部分保障性住房。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老城行政办公用地9处,其中保留与改建7处,新建2处;在文彩组团规划5处行政办公用地,其中保留与改建1处,新建4处,位于文彩组团中部;规划钟宝组团新建行政办公用地4处,拆除1处,主要沿旧城路两侧布置。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3.73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2.66%,人均行政用地1.87平方米。

  (2)文化设施用地

  规划老城文化娱乐设施用地2处,为县级文化娱乐设施,分别位于老街道与建设路交叉口的西南一侧和石砦南路北侧。

  规划在钟宝组团布置1处文化娱乐用地,位于医院对面,满足居民的文化娱乐需求。

  规划文化设施用地1.07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0.76%,人均文化娱乐用地0.54平方米。

  (3)教育科研用地

  规划完善镇坪县城中小学的配套设施。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2.90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2.07%,人均教育科研用地1.45平方米。

  (4)体育用地

  在主城区布置一处体育用地,位于伸延路与南江四桥交叉口东侧。

  规划体育用地占地0.7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0.50%,人均体育用地约0.35平方米。

  (5) 医疗卫生用地

  规划主城区保留现状医疗卫生用地,完善医疗设备。

  规划在钟宝组团布置一处卫生院,位于旧城路以北,老政府以西。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1.64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17%,人均医疗卫生用地0.82平方米。

  (6)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

  规划在文彩组团布置一处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规划社会福利设施用地0.35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0.25%,人均社会福利设施用地0.18平方米。

  (7)文物古迹用地

  确定革命烈士陵园的紫线范围,以陵园围墙为边界划为重点保护区,在保护区周围50米以内为建设控制地带。

  文物古迹用地0.73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0.52%,人均文物古迹用地0.36平方米。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1) 商业设施用地

  规划围绕南江北路和东辰北路布置高档次的大型超市和一般沿街的商业,形成文彩组团的新型商圈。在钟宝组团东部规划大型商业用地,沿街布置零售商业。

  规划商业设施用地6.74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4.81%,人均商业设施用地3.37平方米。

  (2)商务设施用地

  在主城区、钟宝组团结合商业等用地布置商务设施用地,满足居民基本的商务需求。

  规划商务设施用地0.73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0.52%,人均商务设施用地0.37平方米。

  (3)娱乐康体用地

  规划在钟宝组团布置剧院、电影院等设施,可与商业合设,形成城市商业综合体。

  规划娱乐康体用地0.3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0.21%,人均娱乐康体用地0.15平方米。

  4.工业用地

  规划在钟宝组团西北部布置新型工业园区,在南侧布置工业用地;在主城区环城二路西侧布置一处三类工业用地,发展生物制药、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

  规划工业用地面积为4.7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3.42%,人均用地2.40平方米。

  5.仓储用地

  规划在主城区布置两处普通仓储物流用地,一处位于中山路与沣东路交叉口西南角,一处位于其南侧;在钟宝组团北部工业园区内部规划一处仓储用地,位于民生路以西,污水处理厂以南。规划仓储物流用地面积为8.74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6.24%,人均仓储用地4.37平方米。

  表5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平衡表  

                      

  备注:县城现状人口1.5万人,规划近期1.7万人,远期2.0万人。

  第四十四条 中心城区土地使用强度控制指标

  镇坪中心城区分为新华组团、文彩组团组团、老城组团和钟宝组团四个组团,在本次规划的用地范围内,共划为7个片区,结合本次规划片区的用地性质,将7个片区的土地使用强度划为高、中、低3个档次,并制定各片区的土地使用强度控制指标,如下表:

  表6 中心城区土地使用强度控制规划表

  第十一章 中心城区“五线”管制规划

  第四十五条 五线的划定与管制要求

  1.红线范围

  本次规划主城区、钟宝组团内涉及红线控制的用地包括:城区内的各类用地的道路红线。

  2.紫线范围

  镇坪城区的主要紫线范围包括:烈士陵园以及以陵园围墙为界划为重点保护区,在保护区周围50米以内为建设控制地带,建设控制地带的界限即为紫线控制范围。

  3.城市绿线

  本次规划主城区、钟宝组团内,涉及城市绿线控制的公园绿地包括:全市性公园、区域性公园、游乐园、居住区公园、纪念性公园、以及沿城市主干道的带状公共绿地等绿线范围内的绿地都属于绿线范围。

  4.城市蓝线

  本次规划的蓝线包括南江河、竹溪河、石砦河、毛坝河、干洲河及山体冲沟防洪堤坝以内区域和水面范围。

  5.城市黄线

  本次规划主城区内,涉及城市黄线控制的用地及设施主要包括:三处给水厂、消防站、电信所、邮电所、休闲广场、市政集会广场、污水处理厂、两处变电站、老城政府广场、长途汽车站等及其它市政设施。

  本次规划钟宝组团内,涉及城市黄线控制的用地及设施主要包括:给水厂、消防站、电信所、邮电所、休闲广场、市政集会广场、污水处理厂、变电站、两处环卫所等及其它市政设施。

  第十二章 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第四十六条 对外交通规划

  本期规划将平镇路、竹溪北路和曙河路三条过境道路作为重要的对外交通道路,平镇路过境段红线宽度19米,竹溪北路、曙河路红线宽度16米。

  第四十七条 规划区道路交通规划

  1.道路等级及断面

  主城区道路分三个等级,即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

  主干路红线宽度为16-19米,是联系各功能区之间的主动脉。机动车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横断面形式为单幅路。

  城市次干路主要用于联系县城内部交通的道路,红线宽度为12-15米,机动车设计车速30公里/小时,横断面形式为单幅路。

  城市支路主要用于联系小区,街坊之间的道路,红线宽度小于等于10米,机动车设计车速20公里/小时,横断面形式为单幅路。纵坡主要在1.0%-8.30%。

  钟宝组团的道路分两个等级,即次干路和支路。

  钟宝组团的次干路的红线宽度为10-12米,人行道为2-4米,机动车设计车速30公里/小时,横断面形式为单幅路。

  钟宝组团的支路主要用于联系小区,街坊之间的道路,红线宽度4-8米,机动车设计车速10公里/小时。

  本次规划主要道路总长2.32万米。

  2.慢行交通系统规划

  结合镇坪县地形特点,依山就势增加慢行交通系统,主要为步行系统,在景观设计、行为感知、特色塑造上增加步行通道的亮点,体现镇坪特色。步行系统贯穿于县城公共空间各个角落,不仅满足居民出行、购物、休憩等需求,还绿地色环保,不带来环境污染,兼顾锻炼身体的功效。具体分布如下:

  绿色线路:指城市东西两侧的背景山体沿线,承担市民非日常的登山、休闲、运动等步行类型,同时也将组团灵活的分割开来。主要分布在主城区的东部和南部山体,道路总长约为3700米,断面宽为1.5米。

  橙色线路:指城市建成区,汇集了市民各种类型的步行活动。主要分布在建成区内部,用于连接不同功能的用地,道路总长约为1200米,断面宽为1.5米。

  蓝色线路:指城市中部临海沿线,主要承担市民非日常的观海、娱乐、休闲等步行类型。主要位于晨曦路和环城二路,道路长约2847米,断面宽为2~4米。

  第四十八条 静态交通规划

  1.公共停车场规划

  本次公共停车场规划6处公共停车场,总面积15300平方米。其中,主城区一共4处,钟宝组团二处。各新建建筑都应该按照有关标准配建适当的停车空间。

  2.长途客运汽车站

  在环城二路与环城中路交叉口的西北部规划一处长途客运站(包含货运站场),面积为6620平方米。

  3.短途客运汽车站

  在干洲路与步行街的东北角规划一处短途客运站,占地面积为540平方米。

  4.货运站场

  在镇坪路的东南侧规划一处货运站场,占地面积为6620平方米。

  第十三章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第四十九条 规划原则

  1.生态性原则

  依据总体布局的结构特点,构建点、线、面相结合、城镇内外景观相互渗透的绿化系统。

  2.功能性原则

  公园绿地的建设采取全市性公园、居住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和街旁绿地等多种类型组合,综合考虑功能性与便捷性,均匀分布。

  3.景观性原则

  强调绿地与城镇景观的结合,利用街头绿地、广场等空间强化地域景观特征。

  第五十条 规划目标

  坚持“山为骨、水为魂,绿为脉”的理念,以山川舞动凝聚山水骨架、弥水欢腾丰盈山水脉络,将镇平打造成一座 “水映青山千林绿,一缕碧波绕山城”的山水田园城市。

  第五十一条 规划理念

  规划采用立体绿化的理念。最大限度的利用镇坪城市空间来增加绿化量,进行多维度、立体的绿化。

  第五十二条 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廊、带、斑块”的绿地系统格局。

  第五十三条 绿地分类规划

  公园绿地以公共性、游憩性为主要特征,兼具景观、环境、教育、防灾等功能。规划镇坪县公园绿地包括全市性公园、区域性公园、居住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街旁绿地,规划公园绿地总面积为16.11公顷,人均公园绿地8.06平方米。

  第五十四条 防护绿地规划

  本次规划主要沿河道两侧及县城沟渠及市政供应设施外围布置相应的防护绿地。

  规划防护绿地的用地面积为2.12公顷。

  第五十五条 附属绿地规划

  除了规划的公园绿地之外,对于居住及公共设施等其它建设用地还应重视其附属绿地的建设,规划对附属绿地绿地率控制要求如下:

  居住用地绿地率新区不低于30%,旧区改造不低于25%;行政办公、文化娱乐、体育用地、医疗卫生以及教育科研用地绿地率不低于35%;商业金融用地、生产设施用地绿地率不低于25%;对外交通、公用工程设施用地绿地率不低于20%;红线宽度小于4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第五十六条 其他绿地规划

  规划依据山体走向以及建设用地边界将县城部分用地作为其他绿地,通过植树造林、固坡护土等方式对其绿地进行大面积的生态培育,使县城能够在一个良好的生态、景观背景下可持续发展。

  第五十七条 园林绿化树种规划

  常绿乔木:雪松、刺柏、侧柏、桧柏、广玉兰、桂花等。

  常绿灌木:八角金盘、凤尾兰、大叶黄杨、卫矛、黄杨、小叶女贞等。

  落叶乔木:旱柳、白玉兰、紫玉兰、核桃、梨、苹果、桃等。

  落叶灌木:连翘、丁香、迎春、金银木、接骨木、锦带花、红瑞木等。

  地被花卉:芍药、蜀葵、宿根福禄考、石竹、玉簪、鸢尾等。

  第五十八条 绿地规模

  本次规划范围内的绿地总面积20.49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4.64%;其中公园绿地的面积为16.11公顷,

  人均公园绿地积8.06平方米。

  表7 镇坪县城绿地统计表

  第五十九条 给水工程规划

  1.用水量预测

  主城区近期最高日用水量为4625立方米/日,钟宝组团用水量为2019立方米/日;主城区远期最高日需水量为5762立方米/日,钟宝组团用水量为3206立方米/日。

  2.水源选择

  镇坪主城区水源为小石砦河,文彩组团水源为文彩沟水源地,钟宝组团水源为大黄莲溪水源地;以大曙河小曙河水源为县城远期发展的主要水源。划定文彩沟水源地保护区范围,保障供水安全的备用水源。

  3.水厂规划

  规划在文彩组团、钟宝组团各新建一处水厂,占地面积约0.9公顷,其中包括水厂预留建设用地面积;两水厂日供水量分别为2500立方米及3500立方米。规划远期三个水厂日供水量达9500立方米。

  4.输水系统

  建设重力输水系统,通过输水管道从文彩沟规划水源取水点向文彩组团规划水厂供水。

  远期建设重力输水系统,通过输水管道从大曙河小曙河规划水源取水点向城乡供水公司供水。

  规划期末,根据镇坪城区实际用水需求,铺设大曙河小曙河规划水源取水点至规划水厂的输水管道,向文彩组团规划水厂供水。钟宝组团远期扩大其水厂规模。

  5.配水系统

  通过规划供水管道使主城区的供水主干管形成环状、枝状相结合的管网布置形式,提高城区供水的可靠性与安全性。

  第六十条 排水工程规划

  1.排水体制

  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制。

  2.污水量估算

  近期主城区最高日污水量为3700.立方米/日,钟宝组团最高日污水量1615立方米/日,远期主城区最高日污水量为4610立方米/日,钟宝组团最高日污水量2565立方米/日。

  3.污水处理厂

  规划镇坪县城污水处理厂位于主城区新华组团,占地1.57公顷,设计规模5000立方米/日。钟宝组团各新建设污水处理厂一座,规划污水处理厂占地0.93公顷,位于钟宝组团的西北角民生路,设计规模3000立方米/日,污水处理系统均采用CAST活性污泥法处理工艺,实行二级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污泥处理采用机械浓缩脱水工艺。规划污水处理厂近期日处理污水6000立方米,远期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2000立方米/日。

  4.污水管道

  规划镇坪污水收集采用分区收集的方式,规划将镇坪县城区的污水管网划分为主城区、钟宝组团三个主要的污水收集系统。

  5.雨水流量计算公式

  本次规划参照安康市暴雨强度公式计算。

  其中设计参数为:

  设计重现期P取2年。t为集水时间,由地面集水时间和管段流行时间组成,t=t1+mt2,t1根据距离长短取10分钟。

  雨水量:Q= •F•q(升/秒)

  其中设计参数为:

  地面径流系数 :大片绿地取0.15;其余地区综合取0.5。延长系数m为2.0。F为汇水面积(ha)。

  6.雨水管渠布置

  遵循就近排放的原则,根据地形地势与自然洪水沟道,雨水经收集后就近排入南江河、竹溪河和石砦河中。

  第十五章 电力电信工程规划

  第六十一条  电力工程规划

  1.用电负荷预测

  根据《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 50293-1999)及相关用地面积,则镇坪近期用电负荷约8500千瓦,远期用电负荷约10154.15千瓦。

  2.高压电网及配电变电站

  规划架设镇坪变电站至瓦子坪变电站的35千瓦镇瓦线,架设线路12千米。规划架设镇坪变电站至国心变电站的110千瓦镇国线,架设线路4千米。

  规划将35千伏镇坪变电站升压为110千伏变电站,扩容至2×10000千伏安。规划新建一条镇坪县城至平利县城的110千伏电力线。

  3.中低压配电网

  县城中低压配电网一般采用放射式。根据镇坪城区的建设用地现状及山地城市的特点,10千伏配电网主干线路应沿现状及规划道路走廊架空敷设。远期结合城区实际建设需要,部分主要道路及对沿线景观要求较高的道路可采用地埋的方式敷设。

  4.高压走廊

  现状及规划35千伏及以上线路,在建成区内应将线路布置在高压线走廊内。建成区外的 35 千伏及以上线路采用架空形式,设置高压走廊。

  第六十二条 电信工程规划

  1.市话用户预测

  预测近期主线用户为0.51万户,设备容量为0.8万门,远期主线用户为0.86万户,设备容量为1.2万门。

  2.局所规划

  规划在钟宝组团规划1处电信端局,预留用地约200平方米。

  3.邮政规划

  规划在钟宝组团设置邮政支局1处,预留用地约700平方米。

  4.广播电视规划

  城区内有线电视线路一般沿主要道路敷设,东西向道路敷设在北侧,南北向道路敷设在西侧,优先采用地埋方式敷设,在同一道路上有电信线路敷设时应尽量与电信线路同沟敷设。

  第十六章 燃气工程规划

  第六十三条 用气量预测

  1.液化石油气

  预测城区近期用气量为46.19吨/月,规划远期用气量为18.11吨/月。

  2.天然气

  预测城区远期非采暖期日用气量为4258.8立方米,采暖期日用气量为30258.8立方米。远期非采暖期年用气量为155.45万立方米,采暖期年用气量为467.45万立方米。

  第六十四条 气源选择

  规划镇坪县城近期仍将以液化石油气为城市气源。远期镇坪县的主要气源采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为辅助气源。

  第六十五条 输配系统及管网规划

  1.对现有液化气站、瓶装供应站及规划供应站的设置要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进行防护。远期随着天然气管道供气的发展建设,取消液化气站,按需保留部分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

  2.规划镇坪县城天然气输配系统由CNG气门站,天燃气调压站,县城中、低压配气管网,调压箱(柜)等设施组成。规划采用中低压二级管网系统,县城城区管网采用中压管网,庭院管道及户内管采用低压管网。

  3.远期规划在文彩组团北部设置CNG天然气门站,钟宝组团的西北部设置天燃气调压站。占地面积约0.3公顷。

  第十七章 环境保护及环境卫生规划

  第六十六条 环境保护规划

  1.规划目标

  在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统一规划、协调布局相应的环卫设施,建立专业化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做到投入、建设、管理、效益相结合,逐步把镇平县城建设成为环境整洁的宜居城市。到远期,实现城市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10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资源化率达到50%。

  2. 环境保护规划目标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水环境保护目标

  固体废物综合整治目标

  声环境保护目标

  3. 环境功能区划分及执行标准

  陆域环境功能区

  水域环境功能区

  第六十七条 环卫工程规划

  1.垃圾量预测

  镇坪县城近期规划人口1.7万,按每人产垃圾量1.2千克计算,垃圾日产量20.4吨,垃圾年产量7446吨;远期规划人口2万,按每人日产垃圾量1.1千克计算,垃圾日产量22吨,垃圾年产量8030吨。

  2.垃圾转运站

  按照服务半径约2千米设置,规划共在城区设置小型生活垃圾转运站5座,并配套相关卫生机械设备。

  3.垃圾收集点

  规划镇坪生活垃圾近期采用袋装、定时、定点、混合收集的方式,远期逐步实行分类收集。

  4.公厕

  规划镇坪城区远期共设置18座节水型水冲式卫生公厕。

  5.废物箱

  在规划区主干道、次干道两侧每隔150米间距设置一个,在支路每隔250米设置一个。

  6.车辆清洗点

  服务半径为1.2km,考虑与加油站、停车场合并设置,规划设置4处车辆清洗站,每处占地约1000 ㎡。车辆洗涤水经沉淀、除油处理后,可就近排入城市管网。

  7.环卫工作场所设置

  在城区设立环卫所3处(主城区2处,钟宝组团1处),占地约1500㎡,设立环卫停车场3处,占地约1500㎡。

  8.供水器

  洒水车和冲洗马路专用车辆给水,由设置在道路两旁供水器供水,宜设置在次干路和支路上,设置间距不宜大于1500m。

  9.固废处理

  近期规划建设1处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场选址在县城西北,距离县城20公里的上竹镇何家湾村,规划垃圾填埋场总占地面积6.29公顷,总容积29.8万立方米,有效库容为20万立方米。填埋场日均处理生活垃圾30吨,设计使用年限为15年;不能利用的要安全填埋或送相关机构处理。医疗废弃物应单独收集、单独运输、单独处理。

  第十八章 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第六十八条 防洪规划

  防洪标准

  南江河城区段按3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石砦河城区段按3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竹溪河城区段按3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干洲河城区段按3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毛坝河城区段按3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镇坪县城城区山洪按2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

  第六十九条 消防规划

  1.消防安全布局

  城区内新建的各种建筑,应当优先建造一级、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控制三级耐火等级建筑,严格限制四级耐火等级建筑。

  2.消防队伍建设

  (1)规划保留并加快公安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专职消防队装备建设和灭火水平。

  (2)规划建设二级普通消防站2处,一座位于主城区北部,另外一座位于钟宝组团;每座消防站占地3300平方米,并按二级普通消防站的规定进行装备和建设。

  3.消防用水量

  消防用水量Q=1×15×2×3600/1000=108立方米

  4.消防通道

  为保证火灾时消防车的顺利通行,道路车行道宽度不应小于4米,考虑消防车的高度,消防通道上空4米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同时消防车火车场地不小于15米×15米。

  5.消防通信

  县消防中队设立一条专线电话;消防站至少有两条“119”火警专线电话,保证火警及时接通。

  第七十条 抗震规划

  1.设防标准

  城区设防的地震基本烈度为6度,生命线工程增加一度设防,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

  2.地震灾害预测

  (1)建立完善的地震灾害监测体系,配备较为先进的监测技术装备。

  (2)建立健全防震减灾立法制度,加强对县城规划区内不同场地条件下各种设施抗震要求的执法力度。

  3.避震疏散场地

  利用绿地、体育场、广场,露天影院、学校操场、停车场、公园等作为避震疏散场地。县城道路、居住区道路、小区道路要达到避震疏散要求,保证县城内部疏散通道及县城对外疏散通道的畅通。

  4.生命线工程

  (1)加固水厂,改变管道接口形式,提高管道抗震能力。

  (2)对电力设施采取抗震加固措施,形成多电源环路供电,增装生命线系统供电线路之间断路器。

  (3)对广播电台、电视台、无线电接收系统采取加固措施,提高电话传递等级,增强综合抗震能力。

  (4)对过境公路、县城内主干道,重要桥梁应提高道路抗震能力,保证群众快速、安全地疏散。

  (5)对医疗单位进行抗震加固,医疗救护要实行分级管理。

  (6)按标准设置消防站,提高抗震消防能力,设置火警瞭望台,露天停车场,以备震时急需。

  第七十一条 地质灾害防治

  1.滑坡:对由于建筑物加载和排水设施不当而引起的滑坡现象主要实施减重反压,对减重后的边坡做好地面排水措施和地面绿化,以免裂隙裸露,雨水乘隙渗入边坡内部。城区周围山体地段必须经过充分研究,采取合理工程措施后才可进行建设。

  2.崩塌:采取削方减载、放坡、绿化及构筑新河道右岸护岸工程等措施,对崩塌、滑坡易发地应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如挡土墙、护坡等措施。

  3.泥石流:泥石流多发地段主要是周围山体,对规划区要着力做好防治工作,主要清理沟道,做好地表排水和坡岸生态防护与工程治理。

  第七十二条 人防工程规划

  1.总体规模

  规划远期战时留城人员比例为城区总人数的30%,留城人员按人均防护工程有效使用面积1平方米计算,规划期末共需各类人防工程约6000平方米。

  2.供水、供电、通信、燃气等管线建设为确保抗灾防毁,应地上地下结合,分散连网。

  3.重要目标临战前要采取迷彩伪装措施,供电及电视发射塔均要有停机措施。

  4.结合医疗救护专业队考虑,规划安排中心医院、地下急救医院、地下救护站、地下医院和救护站。担负战时医疗救护专业队的任务。

  5.按标准做好粮食、食油、食品、燃料、电站的保障工程。

  6.结合城市建设,利用广场、绿地的地下空间、修建地下商场、停车场、文化娱乐设施等。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

  第十九章 近期建设规划

  第七十三条 规划期限及规模

  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为:2014-2020年;

  规划人口规模:城区人口达到1.7万人左右;

  建设用地规模:建设用地1.07平方公里,人均62.79平方米。

  第七十四条 规划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原则

  2.基础设施先行,项目带动原则

  3.以人为本,量力而行,适度超前的建设投资原则

  第七十五条 发展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规划总目标,按照“站在新起点,实现新发展”的要求,实现城市服务功能的全面提升,基础设施趋于完善。居住、交通、教育、文化、卫生和环境等多方面条件明显改善,城市面貌有较大改观,使镇坪县的地位和面貌得以强化和提升。

  第七十六条 近期新增建设用地

  主城区:

  1.居住用地:在近远期结合的原则下结合现状居住用地,新增居住用地面积6.79公顷。

  2.绿化与广场:新增绿化面积1.19公顷

  3.商贸与市场:结合发建设的发展,在生活区周围形成市场,建设宾馆和商店,新增商业用地面积3.12公顷。

  4.道路交通工程:完善新规划的沣东路和环城路等城市道路,新建社会停车场,规划新增道路交通用地

  3.61公顷。

  5.市政基础设施:按照基础设施先行的原则,规划新增市政基础设施用地2.7公顷。

  6.公共服务设施:新增公共服务设施用地0.19公顷。

  7物流仓储用地:新增物流仓储用地1.66公顷。

  钟宝组团:

  1.居住用地:在近远期结合的原则下结合现状居住用地,提高钟宝镇内的居住环境,新增居住用地面积3.50公顷。

  2.绿化与广场:建设街坊绿地及社会停车场,钟宝镇新增绿化面积1.22公顷。

  3.商贸与市场:结合钟宝镇区用地的开发建设的发展,在生活区周围形成市场,钟宝镇新增商业用地面积0.09公顷。

  4.道路交通工程:完善钟宝镇新规划的中道路、北城路、民生路、朝阳路石门路、干洲路、村山一路、村山二路等城市道路,规划镇交通用地2.39公顷。

  5.市政基础设施:按照基础设施先行的原则,近期在钟宝镇新建变电站、水厂、消防站、环卫处等市政基础设施,规划钟宝镇新增市政基础设施用地0.30公顷。

  6.公共服务设施:规划钟宝镇新增公共服务设施用地0.11公顷。

  7.新型工业:在钟宝镇新增新型工业,规划钟宝镇新增工业用地0.15公顷。

  1.主城区近期建设投资估算

  表8 主城区近期建设项目与投资估算表(2014-2020)

  2. 钟宝组团近期建设投资估算

  表9 钟宝组团近期建设项目与投资估算表(2014-2020)  

  第二十章 规划实施建议

  第七十七条 强化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

  强化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切实维护总体规划的严肃性,规划一经批准,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局部调整和重大变更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报审。

  第七十八条 理顺规划管理体制

  积极促进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加强与周边地区的沟通协调,理顺规划管理体制,杜绝多头审批管理,统一协调规划区内的产业协作、重大社会公共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第七十九条 完善各层次规划编制

  依据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继续编制近期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重点地段的城市设计。并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编制各类专项规划,指导各项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

  第八十条 统筹安排建设时序

  根据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布局,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时序,确定城市规划的阶段性目标,逐步推进旧城改造和城市新区建设,强化不同阶段城市总体结构、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衔接,保证城市空间的有序生长。

  第八十一条 健全各类监督机制

  发挥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的作用,认真查处和纠正各种违反规划的行为,加大对违法建设行为的整治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建立起对总体规划实施进行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

  第八十二条 切实落实公众参与

  加强对总体规划的宣传,将公众参与引入规划编制和管理的各个阶段,提高全社会对总体规划及实施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规划意识,提高维护和执行规划的自觉性,共同推进规划的实施。

  第二十一章 规划附则

  第八十三条  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指下划线部分)和管理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八十四条  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集、说明书和基础资料汇编四部分。

  第八十五条  本规划经审查通过后,由镇坪县人民政府根据评审意见,组织进一步深化完善,形成总体规划成果上报市政府审批。

  第八十六条  本规划由镇坪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八十七条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