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县就业创业扶贫惠民政策解读
一、创业补贴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
1、政策来源:《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切实加强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省人社厅、财政厅、扶贫办联合发文,陕人社发〔2017〕17号);
2、政策标准:对于有创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优先安排免费创业培训,优先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贫困劳动力创办的经济实体取得法定证件、依法经营6个月以上的, 给予创业贫困劳动力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并重点提供后续跟踪服务;
3、政策解读人:祁仁娇;
政策把关人:王永林
联系电话:15909150899、
13891568350。
(二)创业受挫关怀补助
1、政策来源:《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镇政办发〔2015〕185号);
2、政策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大学生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创业受挫且生活困难的,经认定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关怀补助;
3、政策解读人:祁仁娇;
政策把关人:王永林
联系电话:15909150899、
13891568350。
二、贷款扶持
1、政策来源:关于印发《安康市创业担保贷款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安康市人社局、脱指部、财政局、人行安康支行联合发文,安人社发〔2017〕51号);
2、政策标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借款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可展期1年,展期不予贴息。对于在贫困村辖区内设立的小微企业(含合作社)新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达到企业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可给予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企业(含合作社)自行贷款后可按基准利率给予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的财政贴息,期限为2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自主发展产业(种植养殖、生产加工类等)的,镇村出具发展产业证明,可给予不超过5万元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不展期。
3、政策解读人:龚 伟;
政策把关人:王永林
联系电话:15129159111、
13891568350。
三、收入激励补贴
1、政策来源:镇坪县第十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
2、政策标准: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当年收入在2万元以上的(含2万元),给予一次性500元的收入激励补贴;
3、政策解读人:祁仁娇;
政策把关人:王永林
联系电话:15909150899、
13891568350。
四、职业介绍和转移就业交通费补贴
(一)政策来源:《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切实加强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局、财政局、扶贫开发局联合发文,安人社发〔2017〕45号);
(二)政策标准:1、职业介绍补贴。依法依规设立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贫困劳动力提供职业介绍服务、且贫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或劳务派遣公司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对职介机构给予职业介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500元;职介机构介绍贫困劳动力到季节性用工岗位就业、就业期限不少于3个月的,补贴标准为每人200元。2、转移就业交通补贴。实现转移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每人最高补贴标准不超过500元。补贴对象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交通补贴,不得重复申请。
(三)政策解读人:孙腾;
政策把关人:王永林
联系电话:13509158408、
13891568350。
五、特设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补贴
1、政策来源:《关于特别设立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的通知》(市人社局、财政局、脱指部联合发文,安人社发〔2017〕41号);
2、政策标准:脱贫攻坚期间,可在扶贫部门认定的贫困村特别设立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三无”贫困劳动力就业。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每人每月600元。
3、政策解读人:祁仁娇;
政策把关人:王永林
联系电话:15909150899、
13891568350。
六、社区工厂吸纳贫困劳动力用工补贴
1、政策来源:《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切实加强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局、财政局、扶贫开发局联合发文,安人社发〔2017〕45号);《关于培育和发展社区工厂的实施意见》(市人民政府发文,安政发〔2017〕27号);
2、政策标准:社区工厂每吸纳一个贫困劳动力就业、且签订不低于一年期限劳动合同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社区工厂吸纳贫困劳动力人数不低于其员工总数1/3的,对其生产经营场地租赁费、水电费,按不超过实际支出额50%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两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社区工厂,贫困劳动力人数超过其员工总数1/5的,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应优先办理,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政策;被评为省、市、县级就地就近就业示范基地或就业扶贫基地的,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的奖励;
3、政策解读人:祁仁娇;
政策把关人:王永林
联系电话:15909150899、
13891568350。
七、就业技能培训生活和交通费补贴
1、政策来源:关于印发《安康市职业培训助推脱贫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市人社局、财政局、脱指部联合发文,安人社发〔2017〕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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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标准:贫困劳动力参加免费就业创业培训,当日可以往返的,每人每天给予50元生活和交通费补贴,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3、政策解读人:祁仁娇;
政策把关人:王永林
联系电话:15909150899、
13891568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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