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1/2019-0278 发布文号: 镇政办发〔2019〕134号
公开日期: 2019-08-01 公开目录: 政策法规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坪县2019年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镇坪县2019年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30日



镇坪县2019年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和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00万元以上,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960万元以上、增长10%,非税收入完成540万元以上。

)税收占比在全省排名争先进位5位以上,在全市前进不低于1,省财政厅财政奖补绩效考核较上年同期增长10%

、重点内容

(一)开展水电、矿产品开发行业土地、林地项清理。

    1.摸排核实全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信息土地征收登记发证信息农用设施农用地备案信息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批复临时用地审批信息、未批占用土地的已办在办行政处罚信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信息核实水电和矿产品开发企业占用土地、林地情况督促企业缴纳资源税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财政局、税务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经贸局、林业局、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镇)

    2.未经批准占用林地的行为进行清理对企业用地面积进行测量、确定并依法处理;对辖区内水电站建设使用情况进行核实,协助自然资源部门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加强河道采砂采选审批,对未经批准占用河道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督促规范和办理相关手续(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税务局、经贸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镇)

3.对非煤矿山开采情况、占用土地情况进行核实,督促完善相关审批手续(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经贸局、税务局)

(二)开展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各项税费征收清理。依法征收高速路建设各项税费,对各个标段收费情况进行统计,加强联系沟通,督促各个标段按时缴纳税款,确保应收尽收(责任单位:县税务局配合单位:县高速协调办、各镇)

(三)开展房地产行业税收治理专项清理。定期取得房地产开发相关信息,加强房地产业综合控管;对部分房地产企业存在的欠税不缴、预收款项申报纳税不及时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违规使用票据、隐瞒收入造成建筑业税收流失滞后等问题,按有关税法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责任单位:县税务局配合单位: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四)开展煤炭税费征收专项清理。依法征收煤炭税费,每个月对煤炭运输情况进行统计核实,并结合数据对全县煤矿税收缴纳情况进行逐一核查,确保煤炭税费应收尽收(责任单位:县税务局配合单位:经贸局、应急管理局)

(五)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税费专项清理。汇总全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立项及进展信息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调整信息督促项目业主缴清税款,在项目资金拨付和清算时确保税收应缴尽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局、扶贫局、市生态环境局镇坪分局、交通运输局、教体科技局、税务局、各镇项目实施单位)

    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信息报送阶段(2019年815),各涉关部门依照管理权限对辖区内上述征税信息进行摸底排查,梳理涉税信息、建立台账,并将信息报送至税务局。

(二)第二阶段:整治实施阶段(2019年816日至930),各涉关部门对第一阶段梳理出的数据进行核实,分类开展清理整治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执法程序实施处罚及相关手续的办理。

(三)第三阶段:清缴入库阶段(2019年930日至1120),各涉关单位严格按照辖区内行业需缴纳的各项税费进行清征入库。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坪县综合治理税收工作领导小组,由贺中原同志担任组长,县财政局、税务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发改、自然资源、经贸、应急管理、审计业农村和利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局,丁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大勇、汪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协调落实综合治税各项工作。

(二)强化税源监管县税务要加涉税信息采集管理,修订完善《涉税信息共享基本目录》,加强涉税信息比对,防范风险点,健全完善重点税源监控体系各成员单位要对各自辖区内行业涉税信息进行摸底,统计上报,保障数据真实、资源充分共享。县财政、住建、自然资源、交通、农水等部门加大监管力度,督促施工单位依法合规经营,准期、足额履行纳税义务,确保税收不流失。

(三)强化督查督办县综合治税办要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研究制定综合治税的具体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各成员单位对信息处理进度和结果详细记载,建立工作台帐,确保既配合做好涉税信息报送工作,又严格落实相关的商业秘密和个人私密保密工作,确保综合治税信息共享机制安全、稳定、有序运行。县综合治税办会同县政府督查室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检查结果在全县通报。

(四)严格考核奖惩。县综合治税领导小组要建立综合治税工作考核机制,把综合治税工作纳入对各镇、涉关部门的考核内容用好实绩档案制度,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建立实绩档案,对推进工作不力、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建立问题痕迹档案,并严格按照《镇坪县重点工作督查考核问责办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