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1/2019-0286 发布文号: 镇政办发〔2019〕93号
公开日期: 2019-06-04 公开目录: 规划计划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前期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十四五”(2021~2025年)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县加快追赶超越,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时期。为提早谋划“十四五”发展,扎实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前期工作,按中、省、市安排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对接国家“一带一路”、西部大开发等重大战略,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从解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入手,在进一步深化对县情认识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前瞻性、关键性、深层次问题研究,准确把握发展的基础条件、趋势变化,进一步明确“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战略重点、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为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奠定良好基础。

二、明确规划体系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号)、陕西省发改委《关于印发<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发改规划〔2019〕364号)精神,明确各类规划的功能定位,理顺各类规划之间的关系,坚持下位规划服从上位规划、下级规划服务上级规划、等位规划相互协调,建立以国家发展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由国家、省、市、县各级规划共同组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国家规划体系。市、县级规划依据国家和省级发展规划制定,既要加强与国家和省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的衔接,又要因地制宜,符合地方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各镇、各部门要深刻学习领会中省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的有关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切实把《意见》精神落实到“十四五”规划编制的过程中。

三、理清发展思路

各镇、各部门要立足县情阶段性特征、发展环境变化、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全局性、前瞻性、关键性重大问题,深化重大问题研究,从本区域、本领域研究提出“十四五”时期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政策和重点任务、发展目标等,梳理形成“三个重大”清单,为研究提出全县发展规划基本思路和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奠定基础。按照中、省、市要求,“十四五”发展规划与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要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编制。各镇、各部门要坚持时间上同步、内容上协同、衔接上一致,强化纵向衔接和横向互动,加强对“十四五”时期重大问题的联合研究、联合攻关,形成一批重大课题研究成果,为共同绘制好“十四五”发展蓝图提供支撑。

四、明确重点任务

(一)认真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各镇、各部门根据自身特点和发展重点,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突出高质量发展,围绕创新驱动、产业升级、县域经济、乡村振兴、绿色崛起、城乡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文明、民生改善、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开放、社会建设等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领域,认真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和论证,力争在2019年7月底前将“十四五”发展专题研究成果及本镇、本部门“十四五”发展基本思路报县“十四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发改局)

(二)加快相关规划编制工作。全县“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由县发改局牵头编制,空间规划和土地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编制,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由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牵头编制,工业发展规划由县经贸局牵头编制,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由县文旅广电局牵头编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由生态环境局镇坪分局牵头编制,人力资源规划由县人社局牵头编制,林业发展规划由县林业局牵头编制,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由县交通局牵头编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由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牵头编制,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编制,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由县民政局牵头编制,其他专项规划按行业要求及实际需求编制。各镇、各部门要在开展重大课题研究的基础上,尽快开展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发挥各类规划的支撑引领作用。

(三)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各镇、各部门要充分考虑国家及省市的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谋划筛选一批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紧贴我县发展实际、符合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投资规模大、市场前景好的重大项目。进一步加大与上级部门的汇报衔接力度,争取将我县谋划的项目特别是需要上级扶持的重大建设项目,在省上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时,第一时间将我县重大建设项目纳入省上项目规划盘子,为全县“十四五”规划实施提供项目支撑。

(四)报送“三个重大”清单。为积极反映我县诉求,最大限度争取中省市支持,请各镇、各部门务必于2019年5月底以前,将希望纳入中、省、市“十四五”规划的“三个重大”清单报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重大项目投资原则上10亿元以上,各镇原则上不少于3个、各部门原则上不少于2个;重大工程重大政策各镇原则上不少于2个、各部门原则上不少于1个。

五、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县长任组长的镇坪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规划编制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对全县“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成果、基本思路、纲要草案等工作进行咨询论证和指导。各镇、各部门要及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推动“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尽快启动。

(二)科学谋划论证。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会同县直有关部门,采取自主或委托相关科研院所、咨询机构、智库等方式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对标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目标新部署新要求,坚持问题研究与推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促改革等政策相统一,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结合,认真研究一批对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全局带动性强的重大工程,对推进社会建设、生态环保、改善民生作用显著的重大项目,对解决突出矛盾、增进公平效率有力有效的重大政策,为补短板、强弱项、增后劲提供支撑。

(三)强化衔接协调。在规划编制中,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的要求,做好国家、省级、市级、县级四个层面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的衔接结合,衔接内容包括重要目标指标、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要资源开发以及重大项目布局和重大政策措施等。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要切实加强与省市主管部门部门沟通衔接,做好全县规划编制的指导协调。县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牵头部门应加强向省市对口部门的汇报衔接,及时掌握国家和省市政策信息动态,确保各项规划前期研究及编制方向与国家、省市政策导向相一致。

(四)集聚民智民意。要坚持开门搞规划,充分借助外脑和互联网等现代信息平台,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完善民主参与、衔接协调、论证咨询、公布和评估等有关制度,畅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普通民众参与渠道,通过在县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十四五”规划编制建言献策平台或召开专题座谈会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十四五”时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意见建议,广开言路,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使规划编制过程真正成为汇集民智民意、凝聚社会共识的过程。

(五)逐项压茬推进。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各镇、各部门要科学确定时间节点,合理掌握工作节奏,压茬推进前期研究、纲要框架形成、纲要草案起草、征求意见建议等各环节工作。要加强对规划编制相关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规划编制人员的能力和水平,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十四五”规划编制任务。

(六)落实经费保障。根据“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任务需要,按照国家、省市统一要求,将全县“十四五”规划编制所需经费,列入县级预算,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镇坪县“十四五”规划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镇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重

点建设项目表(表样)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16日


附件1

 镇坪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李      县长

副组长:贺中原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吴光荣    县委常委、副县长

蔡小安    县委常委、副县长

许立新    县委常委、副县长

胡裕成    副县长

     副县长

涂世昌    副县长

张朝凤    副县长

张东峰    副县长

  员:陈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吕仁宝    县发改局局长

传华    县统计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汪德平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县扶贫局局长

王秀鼎    县住建局局长

苏怀春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局长

陈洪兵    县民政局局长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宗    县交通局局长

     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局长

     县经贸局局长

石山宝    县人社局局长

郑自勇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县文旅广电局局长

陈俊才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秦正安    县司法局局长

王建平    生态环境局镇坪分局局长

杨立刚    县林业局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各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吕仁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 负责推进“十四五”规划编制各项工作


附件2

 

镇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重点建设项目表(表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

建设年限

项目投资(万元)

备注

总投资

已完成投资

十四五计划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