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1/2019-0444 | 发布文号: | 2019年第255号 |
公开日期: | 2019-10-17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统计局属于县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各个部门一年各时间段的经济发展水平,规模、经济总量、经济总价值进行收集、汇总、评估,加工成为各级领导决策服务的统计产品。部门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拟订全县统计政策、规划以及全县统计调查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情况,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
(二)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完成全县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大型国情国力普查、专项调查和抽样调查;并负责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国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营商环境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等全县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全县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组织开展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的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监督,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意见。
(七)加强对全县各镇、各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综合协调、统计数据发布等方面的管理;负责对县级各有关部门和各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有关数据的审核。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县级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按照规定的权限与责任,承接和管理县属调查队系统的人员和统计事业费;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报考相关工作。
(十)建立健全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推广计算机及传输技术在全县统计工作中的运用。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内设股室,即政办法规股、综合核算股、农村社会股;下设社会经济普查中心和社会经济调查中心。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县统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统计业务部门的关怀指导下,立足本职狠抓各项工作落实,通过扎实苦干,砥砺奋进,务实的完成了精准扶贫、追赶超越等工作任务,有效提升了统计服务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常规统计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注重业务培训,高质量完成各项常规统计任务。按照统计制度规定,我局认真、细致的组织了年定报统计业务知识集中培训,围绕统计指标对全县各行业统计人员进行了业务讲解,参加集训约300余人次,我县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各类统计报表数据质量得到提升。
为充分发挥好统计监测预警职能职责,保障全方位做好统计服务,我局把综合分析统计数据作为对专业人员日常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要求统计干部要时刻关注各行业发生的异常情况,从统计角度深入研究剖析,适时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参考。
二是抓好统筹协调,全面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自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启动以来,我局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县政府工作安排,详实制定了我县四经普普查方案,组建了机构,选聘了专职普查人员,组织大小培训会议约5次,对全县普查“两员”进行集中普查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保障普查工作质量。县统计局通过有力的组织协调,人员、经费、办公场地等均得以充分保障。
三是加强资源整合,新经济增长点培育工作有力。按照“先入库,后出数”的统计要求,我局在及时维护更新名录库的同时,重点关注在库企业的经营发展情况,对前景好基础强的企业实行统计跟踪指导服务,充分分析研判培育前景,并主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统计信息,有针对性和目的性的商定培育方案,为壮大我县新经济增长点汇聚力量,努力做到库不枯竭数有支撑。
四是做好指导服务,增强统计队伍业务水平和能力。 为了规范统计工作,拓宽统计从业人员的知识层次和结构,提高统计人员的整体素质,我局按照“五人小组”职责划分,继续强化对各镇、部门和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升工作,把统计指导服务作为工作重心,采取以查促改的形式,排查发现统计对象在工作中的问题,并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协助其研究对策,破解难题。
(二)追赶超越工作扎实开展
统计部门在全县追赶超越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就是为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好统计监测、预警,主动对基层统计对象提供统计业务指导服务,注重与主管部门的沟通配合,及时给县委、县政府汇报经济运行情况。为了充分发挥统计在全县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我局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对接,局领导带领专业人员全年多次到市局相关科室专题汇报我县发展态势,重点把经济发展中的特色亮点摆出来,邀请有关领导来镇检查指导工作,积极争取到了上级的理解和支持。2018年我县经济发展成果在统计角度得到了充分展现,前三季度县追赶办对我局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3名业务人员建立了实绩档案。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度我县县域经济发展在全省的排名继2016年大幅进位后又一次实现了跨23位的进位位次,目前处于全省第30位,今年六月获得省政府授予的“2017年度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争先进位奖”,这是我县连续三年获此殊荣,此项成绩可为我县在市对县综合目标考核中争取0.75分的加分,我局在追赶超越工作中做出的成绩得到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三)精准扶贫工作持续发力
自2016年开始,按照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的安排,我局作为对马镇村的脱贫攻坚帮扶部门,已持续帮扶了3年,今年围绕整县脱贫摘帽目标,我局特别委派了工作能力强的党组成员、副局长唐儒琼同志到村任扶贫工作队长,从4月开始驻村开展工作,对原驻村队伍力量进一步强化,同时还要求帮扶干部统筹兼顾,把70%的精力用于脱贫攻坚工作,落实好包户责任。在此期间,我们举全局之力对村、户实施了精准帮扶,脱贫成果丰硕,群众满意度高,在各级脱贫督查、考核中均取得了较好成绩,尤其是12月份省年度脱贫考核组在抽检过程中对马镇村的扶贫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和肯定,我局精准扶贫工作得到了县、镇脱贫攻坚有关领导的高度认可。
通过三年来的不断帮扶,马镇村的整体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是在基础设施方面已实现了水、电、路全覆盖,以村委会驻地为中心建成了集中安置房、村卫生室和学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硬化村广场、购置安装娱乐设施等,满足了对村民住房、教育、医疗和文娱的保障要求;二是在农民增收方面,我单位每年从有限的办公经费中挤出7万元左右的资金专门用于产业奖补,撬动了农户发展产业的意愿,形成了以农业产业为核心的发展策略,在扶贫“四支队伍”的牵头下,村两委充分运用村经济合作组织的资金优势,成功引进企业解决了农产品的产销问题,基本建成了一套适合马镇村的产业链,农民持续增收的渠道有效拓宽;三是在提振村民精神面貌方面,通过不断实施一系列帮扶激励措施,促使少数存在惰性思想的贫困人员转变思维,目前已取得显著成效,一些懒汉有了强烈的自力更生意愿,主动改变过去作风,积极参加劳动,短时间内就使家庭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在村民大会上得到表彰,后进变先进的例子起到了标杆作用,全村风貌焕然一新,民风更加淳朴,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坚实基础。
我局在做好本部门包村工作的同时,还按照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的工作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的完成了对全县2018年37个脱贫村的“脱贫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占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情况评估认定”以及县脱贫相关统计指标的认定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镇坪县统计局,单位性质是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是财政全额拨款;行政编制6个,社会经济普查中心6人,社会经济调查中心9人,总编制21人。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镇坪县统计局属于行政单位单位,现在有干部职工29人(机关6人)、(事业15人)聘用人员4人、退休人员4人;内设股室,即政办法规股、综合核算股、农村社会股;下设社会经济普查中心和社会经济调查中心。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总收入294.41万元。总支出288.67万元。其中:年末基本结转和结余23.17万元。收入比上年增加7.1%,支出比上年增加1.3%。增加原因是: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组建了机构,选聘了专职普查人员,组织大小培训会议。
2、2018年统计局总收入294.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4.41万元,其中属于行政运行收入239.5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拨款收入54.84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度统计局总支出288.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8.67万元,其中属于行政运行收入233.8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拨款收入54.84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294.41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比上年增加7.1%。支出总计288.67万元,比上年增加1.3%。增加原因是: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组建了机构,选聘了专职普查人员,组织大小培训会议。
2、支出总计288.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5.45万元,公用经费38.38万元;项目支出54.84万元。
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33.8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4.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57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94.8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65.89万元、津贴补贴68.66万元、奖金26.0万元、住房公积金14.6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缴费9.2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39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8.38万元。其中:办公费0.23万元、印刷费2.02万元、咨询费0.86万元、手续费0.05万元、邮电费1.85万元、差旅费3.37万元、维修费0.19万元、租赁费1.5万元、培训费0.87万元、公务接待费2.03万元,劳务费11.86万元,工会经费7.4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57万元。其中:生活补助0.57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情况。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2.03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同上年持平。2018年度本单位按相关规定及要求因公累计接待15批次、68人次。接待人次比上年下降13.9%。主要是严格执行接待办法,控制和压减接待。
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培训费总支出3.79万元,支出较上年增长81.7%。主要原因是对全县普查“两员”进行集中普查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保障普查工作质量。
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统计部门专项业务经费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4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总支出38.38万元,其中办公费支出0.23万元、印刷费支出2.02万元、咨询费支出0.86万元、邮电费支出1.85万元、差旅费支出3.37万元、日常维修费支出0.19万元、租赁费支出1.50、劳务费支出11.86万元、工会经费支出7.49万元,手续费、电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共支出9.01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零。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0日,本部门所属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8.46万元。固定资产占用情况:服务器1台、电脑25台、电话机12部、柜式空调1台、挂式空调8台、照相机1台、打印(复)机4台;办公桌椅25套。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无车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