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1/2019-0499 发布文号: 2019年第300号
公开日期: 2019-10-23 公开目录: 三公经费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执法局)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执法、人民防空建设、防震减灾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拟订具体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研究制定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管理标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全县城乡建设发展战略的综合研究,拟订全县城乡建设发展的目标和对策。指导全县城乡建设和公用事业发展,指导全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和运营监管工作,负责园林城市创建和考核工作。(三)负责县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的组织编制工作;负责县城区规划区管辖范围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负责县城区建设项目绿线审查及规划区范围内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工程的审批工作。(四)拟订县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和供水、排水、污水、节水、燃气、热力、照明、公厕等公用事业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和规章,并组织实施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县城区园林绿化、内涝防治工作;负责县城区燃气行业监管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县餐饮油烟监督管理工作。(五)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小城镇、重点镇、文化旅游名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管理工作;负责重点镇、文化旅游名镇、宜居小镇、宜居村庄、传统村落申报创建和发展保护工作。(六)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工作,制定全县公(廉)租房、棚户区改造等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县城区公(廉)租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省市县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并监督组织实施。(七)指导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八)负责全县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指导和规范房地产市场、拟订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中长期规划、政策和规章;组织制定房地产市场、房屋征收、房地产评估、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并指导全县房产交易、抵押、租赁、中介服务、价格评估的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区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及发工作。指导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负责全县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危房治理工作。(九)指导全县建筑管理工作,制定勘查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造价咨询规章制度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全县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全县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管执行;指导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县城区中省市驻镇和县直单位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人防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核发、施工安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竣工备案(含人防工程)工作;负责全县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和招投标代理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筑业劳保统筹工作和建筑节能管理工作。(十)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工作,拟订全县人民防空建设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人防平战结合发展规划,指导全县设防单位开展平战结合工作;负责县城区人防建设工程以及防空地下室、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设施或建设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和通信警报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城市防空袭预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城市突发公共性事件应急处置和防灾救灾任务。(十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县有关防震减灾方针、政策。负责全县综合防震减灾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县城区规划区范围内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工作,拟订全县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规章制度;组织制定全县抗震设防标准,指导和监督抗震设防及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十二)负责推广和应用城乡建设、管理新技术、新工艺、新成果,并做好行业新技术开发和专业培训工作。负责城市雕塑的审定和重点保护建筑的普查认定、分类保护工作。(十三)负责对全县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工作。负责县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参与县城区规划建设中涉及市容环卫设施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负责县城区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场及户外设施方面的城市公共空间管理。负责县城区市容管理、公共空间管理等方面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和监管。集中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关行政处罚权。负责查处中心城区违法建设行为。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受理县城区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执法中的投诉、应诉、行政复议等工作。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执法年度经费和专项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办县城区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县城区管理委员会决定事项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十四)管理县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所、县村镇建设事务所(县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监测站)、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县地震监测站、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危房改造脱贫攻坚工作完成情况。全县2018年目标任务为完成危房改造421户和完成37个脱贫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开工危房改造421户,竣工421户完成率为100%。兑付资金745.42万,连续三季度在全市脱贫攻坚考核中排名前三。二是我局积极完成了包联村曾家镇宏伟村的脱贫攻坚工作,先后引进了安康宏枫茶园有限公司、安康榆椒农业有限公司发展茶叶和花椒产业,引进镇坪佳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宏伟村一组发展药材种植基地和“风貌民宿”项目,宏伟村将形成药材种植、“风貌民宿”、花椒和茶叶四大长期产业格局。三是凝聚建筑行业力量助推脱贫攻坚。组织培训机构对宏伟村有劳动力的村民进行建筑技能培训,邀请29家企业专家现场技术交流,89人参加了培训。发动全县29家建筑企业和10名社会爱心人士筹集爱心捐款17.28万元用于宏伟村爱心超市建设,激发贫困户脱贫内生动力。

(二)城镇规划工作情况。2018年已完成一河两岸景观栈道规划编制、镇坪县县城消防事业专项规划(2017-2030)、已启动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县城控制性规划编制及村庄规划编制。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一是2018年新开工棚户区改造400户,目前已完成调查摸底,完成征收补偿310户,安置房400套正在进行基础施工,完成开工任务的100%。具体为华龙宾馆片区、应家坪片区、交通局片区、小河片区房屋征收补偿。二是我县共计建设公租房1936套,2018年累计分配1936套,分配率达到100%。三是新增50户租赁补贴已发放到位,全年共发放租赁补贴300户。

(四)县城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以完善城镇功能为重点,全面加快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政府工作安排,今年我局承担的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为:一是一河两岸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华龙宾馆片区)已完成私人房屋征收16户、环保局办公楼、林业总厂房屋1套、移动公司房屋1套、华龙宾馆的征收补偿,目前已进入土地招拍挂程序。二是一河两岸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应家坪片区)已完成征收制药厂房屋及设备搬迁工作,正在进行土地招拍挂程序。三是渝陕大酒店,完成地灾评估,土地已上报省国土厅,待审批。四是一河两岸棚户区改造三期项目(交通局片区)已完成28户征收补偿,涉及的3个行政企事业单位正在进行稳步推进。五是老城区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老商业局家属楼片区)已完成施工图设计,环评、洪评等前期工作,完成征收8户的征收补偿及房屋拆除工作。六是老城区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政府巷片区),项目共涉及住户93户,目前已经入户登记83户,签订协议54户。七是小河口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涉及征收补偿房屋111户,目前已全部入户登记,签订协议50户。八是文彩山水酒店项目,已完成所用土地的测绘工作,完成范围内的杆线、坟墓迁移已完成摸底工作。

(五)两场运行管理情况。今年以来,全面加强了两场(厂)的运行管理,完成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进一步规范了垃圾污水处理。截至目前,县城累计产生生活垃圾10603吨,镇坪县垃圾处理场累计处理垃圾10603吨,垃圾处理率达到100%;县城累计产生生活污水68万立方米,镇坪县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生活污水64万立方米,污水处理率达到95%。

(六)县域副中心镇建设情况。积极配合协助曾家镇推进了县域副中心镇建设工作,完成曾家镇千户搬迁安置社区C区建设工程、曾家镇集镇“一河两岸”绿化亮化项目、曾家镇宏伟路建设项目、曾家镇向阳三级道路建设、曾家镇天然气储配站项目、苏陕协作暨电商扶贫就业创业孵化园项目,全年累计完成投资1.04亿元。

(七)争先创优工作进展情况。我县已制定出台《镇坪县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县城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对照《陕西省生态园林县城标准》,不断完善了绿化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同时积极开展了园林单位(小区)、园林镇村创建工作,全县有10个单位达到市级园林单位标准, 11个单位达到市级园林村标准,5个单位达到省级园林单位(小区)标准,5个单位达到省级园林集镇标准,申报资料已上报市住建局。成功创建6个县级美丽宜居示范乡村,申报2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乡村,8个市级美丽宜居示范乡村。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仅包括本级部门,无其他下属事业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镇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关)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本部门编制数41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33人。实有人员41人,其中行政在职8人 ,事业在职28人。退休10人(移交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管理)。遗属2人。人员情况入下图: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总额 2310.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766.66万元;项目支出拨款1534.0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拨款10万元。较上年收入2009.55万元,相比较2018年增加301.14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拨款支出增加。

1、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收入总额2310.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766.66万元;项目支出拨款1534.0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拨款10万元

2、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支出总额2287.13万元,项目支出1537.93万元。基本支出739.20万元(人员经费325.02万元,公用经费414.1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33.18万元、津补贴106.91万元、奖金32.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41万元、住房公积金29.88万元、办公费19元、印刷费6.87万元,水费0.06万元、电费49.34万元邮电费3.24元、差旅费17.27元、维修费192.01万元、租赁费5.39万元、公务接待费2.49万元、劳务费79.38元、委托业务费1.81万元、工会经费27.48万元、其他交通费-公务员车补7.05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77万元。累计收支结余为76.33万元。其中:上年结余52.77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本年收入总额 2310.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766.66万元;项目支出拨款1534.0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拨款10万元。较上年收入2009.55万元,相比较2018年增加301.14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拨款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年支出总额2287.13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其他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行政运行670.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91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5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公共租赁住房支出10万元;农林水支出-其他扶贫支出5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其他地震事务支出3万元;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棚户区改造610万元;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公共租赁住房797.75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81.1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其他保障性住房安居支出45.18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9.2万元(人员经费325.02万元,公用经费414.18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24.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4.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84万元。

其中:基本工资133.18万元、津补贴106.91万元、奖金32.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41万元、住房公积金29.88万元、办公费19元、印刷费6.87万元,水费0.06万元、电费49.34万元邮电费3.24元、差旅费17.27元、维修费192.01万元、租赁费5.39万元、公务接待费2.49万元、劳务费79.38元、委托业务费1.81万元、工会经费27.48万元、其他交通费-公务员车补7.05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77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1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0万元,相比较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70万元减少60万元.主要原因是减税降费。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预算三公经费2.5万元,决算“三公”经费总额2.4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49万元,接待批次28次,接待人数297人。2018年度无出国情况;单位无公务用车


  1. 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28批次,297人次,支出2.49万元,比年初预算2.5万元201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接待管理。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培训费决算拨款收支。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会议费决算拨款收支。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对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财务状况,人

    员情况等三个方面,相关具体指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并通过决算量化指标进行了分类评价。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绩效情况较为理想。

  1.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公用经费414.18万元.其中:办公费19元、印刷费6.87万元,水费0.06万元、电费49.34万元邮电费3.24元、差旅费17.27元、维修费192.01万元、租赁费5.39万元、公务接待费2.49万元、劳务费79.38元、委托业务费1.81万元、工会经费27.48万元、其他交通费-公务员车补7.05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77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附件:镇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