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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 0915-8822328

办公地址:镇坪县城关镇政府路广场巷人社局办公楼

联系电话:0915-8822328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刘虎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全县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推动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贯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推动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业年金(以下简称“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贯彻并拟订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政策,贯彻执行“八大员”等特殊人群待遇标准,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合。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

(六)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镇坪工作或定居政策。贯彻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推动完善职业资格制度,使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推动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管理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县劳动监察执法大队、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县城关劳动保障事务所。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本领域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贯彻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等部门共同落实。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负责;高校毕业生高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按照省市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要求,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具体划转按照全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及审定的划转事项目录实施,划转前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继续负责,划转后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

二、内设机构

(一)政办股(负责人:郭鹏,联系电话:0915-8822328

负责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的处理、组织,协调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之间工作;督促落实班子、全体会议的决议事项和全局目标责任管理,拟定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协助做好全局机要、后勤、信息、信访、党建、党风廉政、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文秘等工作,起草本单位各类文件、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和工作总结,班子会议记录;负责承办人大、政协的议案、提案的回复工作;负责全局文书档案管理、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部分企业职工档案管理;负责收发文登记以及各类文件的传阅、电子政务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事业单位人事与专技管理股(负责人:胡光瑛,联系电话:0915-8825321

负责全县专业技术职称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干部任免(除组织部门任免外)、聘用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奖惩、辞职、辞退等工作。拟定全县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政策;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备案;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承担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县职称改革办公室日常工作;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负责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认定和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推荐上报,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负责职称资格证书管理;负责突出专家、享受政府特殊人才等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的推荐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镇坪工作和定居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交流有关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招录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表彰、奖励工作。拟定全县评比达标表彰管理和政府奖励实施办法,初审上报以国家名义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名义奖励人选。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工资福利退管(技能)股(负责人:文春梅,联系电话:0915-8825322

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绩效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调进、调出的工资套改以及工资关系的转移办理工作;负责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晋升考核及技师聘用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管理事业单位退休(职)工作,办理事业单位人员退休(职)手续;审核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职)人员的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职)费;负责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工龄计算及工作人员的疾病、工伤停工期间待遇、死亡抚恤、遗属等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工龄更改、认定的审批;指导和监管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及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工资和离退休人员年报统计;负责各项工资类报表上报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劳动就业与政策法规宣传股(负责人:唐晓鹂,联系电话:0915-8822327

贯彻落实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劳动者公平就业创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政策,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负责就业政策落实和就业补助资金监督工作。加强落实就业准入制度,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及行业标准,指导全县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竞赛工作,贯彻执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负责高技能人才、乡土人才培养与开发,承担发展家庭服务业相关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人力资源开发,负责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及业务范围审批、年检,负责全县劳务派遣企业经营许可工作。负责县级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举办人才交流会审批工作,指导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工作。指导开展技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审批工作职责,牵头落实职业培训、失业人员培训和被征地农民培训工作。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政策法规和信息宣传、培训及普法工作;承担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新闻发布和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工作;负责督促完成全局宣传任务;负责局机关机房管理,电子政务建设,“镇坪人社”微信公众号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等工作,与县政府信息中心做好衔接工作。负责全县企业职工工资收入调查统计工作,发布本县劳动力指导价位。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承担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能。参与开展诚信企业评定和劳动模范评定。完成收集汇总各镇农民进城报表并报送市农民进城办;负责协调全县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办理;拟定推进全县有条件居民进城落户计划的拟定、实施;做好农民工综合服务工作,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社会保障与基金监督股(负责人:张秦男,联系电话:0915-8822327

宣传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提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意识;组织开展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和改革推进工作,贯彻执行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被征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拟订配套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企业和社会组织的企业年金方案备案;贯彻落实全县“八大员”等特殊人群政策。指导跨地区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政策在本县的具体实施;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和职工个人的基本资料档。负责工伤认定,拟定落实全县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标准、工伤预防康复、工伤认定,负责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企业职工工龄更改、认定工作;负责企业特殊工种认定及提前退休审批。拟定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办法并组织实施。拟定经济结构调整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办法和措施。指导做好全民参保、社会保障卡发放等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建立并落实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管制度;负责就业、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拟定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规则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完善社会保险“欺诈”查处和移送制度,健全基金监督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劳动仲裁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人:张秦男,联系电话:0915-8822327

负责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根据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组成仲裁庭,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接待有关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对企业及其职工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宣传,指导企业依法用工;参与调解和仲裁涉及的劳动人事突发事件,群体、疑难及重大案件;负责管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文书、档案、印章及信息统计;指导各镇、企业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承办上级领导、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