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19-0000 发布文号: 督办通报第一期
公开日期: 2019-06-06 公开目录: 执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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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一季度李平同志重点批示件办理情况通报

按照《县政府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办法(试行)》(镇政办发〔2019〕31号)相关规定,现将李平同志2019年第一季度重点批示件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第一季度,李平同志共作出重点批示22件。其中,落实情况较好的批示19件,占86;正在落实的批示3件,占14。

二、具体情况

(一)落实情况较好的批示(19件)。

1.1月8日在“关于请求解决三保一补保险费的请示(镇扶字〔2018〕51号)”上批示:“按政策规定落实”。目前,县财政局已列入年初预算,并拨付至县扶贫局。

2.1月8日在“关于拨付2018年春节系列文化活动及文化下乡活动经费的请示(镇文旅广电字〔2018〕27号)”上批示:“列入2019年财政预算”。目前,县财政局已列入年初预算,并拨付至县文化旅游和广电局。

3.1月8日在“于增加非洲猪瘟防控专项经费的请示”上批示:“列入2019年财政预算”。目前,县财政局已列入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年初预算。

4.1月22日在“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安发〔2019〕4号)”上批示:“同意,县国土局负责元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考核办法请光荣同志把关后提交政府常务会审定”。目前,县自然资源局已制定镇坪县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工作实施方案、镇坪县镇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正在按程序送审。

5.1月22日在“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陕发〔2018〕23号)”上批示:“列入党组会学习,经贸局牵头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并推进落实,并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目前,已在县政府党组会上组织学习,县经贸局已牵头制定贯彻落实《陕西省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方案及“两单一表”,县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已研究审定,按照常务会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镇政办发〔2019〕43号)已下发。

6.1月22日在“关于印发安康市市级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安办函〔2019〕9号)”上批示:“同意拟办意见,县财政局负责制定我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目前,县财政局已制定镇坪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县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已研究审定,《关于印发镇坪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镇办字〔2019〕22号)文件已下发。

7.1月22日在“赵俊民市长给各县关于非洲猪瘟防控的一封信”上批示:“请光荣同志速召开办公会议抓好落实,关键是措施可行,落实落细”。目前,吴光荣同志已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夯实各级各涉关部门职责。全县累计排查规模养猪场3203场次、排查一般养猪户222995户次、生猪445990头次,排查贩运商户21户,屠宰场1个、肉品交易市场1个、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13个、商场超市11个、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1个、冷库6个、冷冻肉经营户3户、国有林场排查点位11个;新设立5个临时检查站,实行站长负责制,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累计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各类培训11场次,发放防控知识手册1000余册,宣传画报12000余份。累计查处非法调运生猪及其制品案件42起,无害化处理生猪171头,无害化处理生猪产品1139.2公斤,罚款2.1万元。

8.2月20日在“关于转发陕西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安农发〔2019〕8号)”上批示:“同意,按要求按时保质完成任务”。截至目前,全县共排查“大棚房”Ⅰ类问题17个,占地面积89.35亩,已基本完成“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整改工作任务。其中:针对1个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占用耕地问题,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对其处以罚款44824元,没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属设施,对该项目用地正在进行农用地转用报批。对需完善建设用地手续的7个园区,其中有6个已取得省政府建设用地批文,正在按程序进行供地;剩余1个已准备材料向省级报批,待批复后积极供地;需完善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的9个园区已备案到位。

9.2月26日在“关于建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安办发〔2019〕2号)”上批示:“请脱贫指挥部办公室分解任务,清单交办列入督办考核内容,切实抓好落实”。目前,县脱指办已将关于建立巩固脱贫成果长效机制实施意见中各项任务全部纳入《关于实施“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年”行动的决定》进行安排部署,并在《镇坪县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实施方案》中具体分解细化责任。同时,印发了《关于下达镇坪县2019年度脱贫攻坚重点目标任务的通知》,全部作为2019年度脱贫攻坚重点目标任务下达到各镇各部门,并纳入2019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10.3月7日在“关于转发陕西镇坪天然保健营养品厂清算工作组申请职工安置资金的报告(镇法〔2018〕71号)”上批示:“请世昌同志牵头,陈康主任配合,召集破产清算工作组、财政局、经贸局、人社局、审计局等相关单位研究具体意见,并提出资金筹措渠道后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策”。目前,县财政局已于2019年4月15日将陕西镇坪天然保健营养品原职工安置缺口资金拨付到县法院,县法院于2019年4月19日将此笔资金转入破产清算工作组账户用于安置企业职工。

11.3月7日在“关于印发安康市脱贫攻坚交通项目建设百日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安脱指发〔2019〕4号)”上批示:“请世昌同志牵头结合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党组会议研究的交通脱贫方案,速安排交通局制定百日大会战实施方案,强化督办考核,确保如期完成任务”。目前,结合2019年脱贫攻坚交通项目建设实际,县交通局制定了《镇坪县脱贫攻坚交通项目建设百日大会战实施方案》,2019年3月20日以脱贫攻坚总指挥部办公室名义印发了《镇坪县脱贫攻坚交通项目建设百日大会战实施方案》(镇脱办发〔2019〕17号),正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12.3月7日在“关于印发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19〕6号)”上批示:“请县政府督查室商考核办,速分解任务强化措施,确保如期完成我县工作任务,考核办列入考核内容”。目前,已对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关于落实2019年有关重点工作任务责任的通知》(镇政办字〔2019〕28号)已下发。考核办已根据任务清单列入了各涉关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13.3月7日在“关于印发安康市新社区工厂两个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办字〔2019〕25号)”上批示:“同意拟办意见,请社区工厂领导小组抓好落实,确保完成任务”。目前,《镇坪县新社区工厂“两个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送审稿)》已经县政府第四次常务会研究审定,待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后,按程序送审后发文执行。

14.3月8日在“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安办发〔2019〕3号)”上批示:“同意拟办意见,相关领导速抓好落实。一是县农水局牵头,县财政局、扶贫局、国土局配合,吃透《意见》精神,研究制定我县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和2019年工作方案,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二是县财政局负责,提出2019年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筹措方案,建立财政支持农村农业发展长效机制。提交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议研究。”目前,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已配合县委组织部起草了《镇坪县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正按程序送审。县财政局已将2019年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在涉农整合资金方案中予以明确,并确定2019年创建集体经济示范村3个(桃园村集体经济示范点、尖山坪村集体经济示范点、曾家镇青台村集体经济示范点),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正在研究完善财政支持农村农业发展长效机制。

15.3月15日在“关于在全市开展脱贫攻坚审计督查全覆盖工作的通知(安脱指发〔2019〕5号)”上批示:“同意,速抓好落实”。目前,县审计局已于3月18日召开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审计监督工作暨2019年第二季度扶贫资金审计进点会,审计组现场作业预计于6月底前结束,7月中旬前向市局、县政府报送审计报告。

16.3月25日在“关于印发安康市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上批示:“同意拟办意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抓好落实”。目前,县林业局已按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制定印发了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专班,开展了专项行动,通过“美丽镇坪”官方微信平台推送了《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印制宣传资料3万余份。累计检查餐饮酒店、农家乐和肉制品生产加工销售单位74家,农村小商店、小超市、小饭店120户,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2家,巡山清林5.2万公顷,出动人次3800人次,拆除“电猫”1处,缴获电线3千米、钢丝套3副、地铗1个、铁笼1个;立案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刑事案件1起,抓获2人,刑事拘留2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7.3月25日在“关于印发新安康门户区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安门户规建发〔2019〕1号)”上批示:“请世昌同志召开专题办公会抓好落实,并列入综合目标考核,确保如期完成任务”。目前,涂世昌同志已会同飞地办、莲花实业、振兴药业、普欣药业及高新区管委会就医药康养产业区项目建设进行了研究落实。对项目建设任务以“两单一表”进行了分解落实,重点建设任务已纳入重点督办考核内容,普欣公司中药配方颗粒项目、振兴现代中药产业园项目、富硒苦荞系列产品生产基地项目正加快推进。

18.3月28日在“关于全市苏陕扶贫协作审计发现问题综合报告(安审字〔2019〕14号)”上批示:“请发改局(苏陕办)举一反三,对创客空间和电商孵化园项目业主进行约谈,限期依规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严肃处理,另外要加大苏陕扶贫协作资金和项目管理力度,切实发挥扶贫效益”。目前,县发改局就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督查整改。曾家镇已与贫困户签订了正式务工合同27份,其中与镇坪县中环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贫困户务工合同11份、与镇坪县美通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贫困户用工合同16份。县苏陕办已按要求约谈了曾家镇项目分管领导。同时,县发改局严格按照苏陕合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项目申报、项目监管、资金使用等全过程管理,确保苏陕项目早投产、早使用,切实发挥项目带贫益贫效益。

19.3月28日在“关于2018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评结果的通报(安食安委发〔2019〕1号)”上批示:“食安工作我县应该是A级,但结果是B级,请李俊副县长认真研究2019年食安工作,确保前列”。目前,已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求县市场监管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现全市前列目标。

(二)正在落实的批示(3件)。

1.1月22日在“关于请求解决宝塔梁崩滑变形体综合治理工程资金缺口的请示(镇国土资字〔2018〕223号)”上批示:“请财政局丁涛同志商国土局汪德平同志提出资金筹措具体意见,依规解决”。目前,县自然资源局与县财政局已对接商议,已制定资金筹措初步方案。同时县自然资源局与该治理工程施工单位电子岩土基础工程公司进行了对接沟通,努力做好稳控工作,化解信访和诉讼矛盾。

2.2月2日在“关于转发省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8〕72号)”上批示:“请财政局丁涛同志认真学习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拿出具体贯彻意见,请常务副县长贺中原召开专题会研究推进落实”。目前,已初步制定我县推进落实方案,由于市级尚未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待市级具体方案出台后将迅速完善我县工作方案,按程序送审并抓好贯彻落实。

3.3月7日在“关于2018年中省建设项目资金争取和使用情况的通报(安政办函〔2019〕31号)”上批示:“中原同志牵头,丁涛局长负责,吕仁宝局长和考核办符懋钦主任配合,拿出2019年争取中省市建设项目资金任务清单,列入并强化考核。”目前,县财政局已制定2019年各镇、各部门向省市争取资金工作方案及“两单一表”,并经县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审核通过,正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将以正式文件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