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19-0000 发布文号: 督办通报第2期
公开日期: 2019-06-19 公开目录: 执行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2019年第一季度贺中原同志重点批示件办理情况通报

按照《县政府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办法(试行)》(镇政办发〔2019〕31号)相关规定,现将贺中原同志2019年第一季度重点批示件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第一季度,贺中原同志共作出重点批示26件。其中,落实情况较好的批示19件,占73.1%;正在落实的批示7件,占26.9%。

二、具体情况

(一)落实情况较好的批示(19件)

1.1月14日在“市住建局《关于转发<全省防控非洲猪瘟开展餐厨废弃物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紧急通知》”上批示:“同意拟办意见。县住建局(城管局)牵头负责,县市场监管局、农林科技局、环保局、公安局等部门配合,积极与上对接,制定我县餐厨废弃物处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抓好推进落实”。目前,已于2018年12月17日印发《关于印发<镇坪县餐厨废弃物处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镇住建发〔2018〕112号),发放张贴泔水收集处理宣传明白纸1.5万份,将液态餐厨废弃物统一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集中处理,委托专业环保公司定点收取餐厨剩渣并统一清运处置,实现餐厨废弃物处置过程纪实、规范有序,同时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全县279家餐饮经营单位和机关食堂进行全面督查检查。

2.1月16日在“市政府办办文处理单《省政府办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性资金存放管理工作的通知》”上批示:“同意拟办意见。县财政局牵头,县金融办、审计局等单位配合,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加强和规范我县政府性资金存放管理工作”。目前,已印发《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检查的通知》(镇财发〔2019〕60号),对全县政府性资金存放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规范。

3.1月16日在“省政府办《关于印发<陕西省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暂行办法><陕西政务服务网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和<陕西政务服务网电子文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上批示:“同意拟办意见。转县政务服务中心研阅,并结合实际制定我县相关管理办法,抓好贯彻落实”。目前,已于2019年2月19日印发了《关于印发镇坪县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暂行办法等办法的通知》(镇政办发〔2019〕30号),其中包含《镇坪县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暂行办法》《陕西政务服务网镇坪县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和《陕西政务服务网镇坪县电子文件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4.1月16日在“市安委办《转发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煤气中毒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上批示:“同意拟办意见。县安委办牵头,立即分解落实任务,各镇、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等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全面履行属地和行业部门责任,加强督查检查,多渠道开展预防煤气中毒安全常识宣传,抓实抓好预防煤气中毒工作”。目前,县安委办转发了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煤气中毒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镇安委办发〔2019〕8号),分发印送了《预防煤气中毒安全指南》,对我县预防煤气中毒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5.1月18日在“市脱指办、人社局《关于下达2019-2020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通知》”上批示:“同意拟办意见。县人社局负责,各镇、扶贫局配合,细化分解任务,抓好工作落实,并按时上报相关资料”。目前,已于2019年2月20日印发了《关于下达2019-2020年就业脱贫目标任务的通知》(镇人社发〔2019〕15号),按月报送相关资料。

6.1月18日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就业扶贫‘送政策、送岗位、送技术’春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上批示:“同意拟办意见。县人社局负责,制定我县相关方案,抓好工作落实,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目前,已印发《2019年就业扶贫“送政策”、“送岗位”、“送技术”春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了相关活动,并于2019年3月6日上报了工作总结。

7.1月18日在“市政府办办文处理单《市审计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追赶超越目标完成情况审计汇总报告》”上批示:“同意拟办意见。县审计局牵头,县水利局、城关镇负责,加强审计问题整改力度,确保整改到位,2019年1月底前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市审计局”。目前,涉及我县两个审计发现问题已于2019年4月整改到位,并上报了整改结果。

8.1月22日在“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安康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上批示:“同意拟办意见。县安委办牵头,涉关部门配合,完善我县相关方案,抓好贯彻落实”。目前,已印发《镇坪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镇安委会发〔2019〕1号),对全县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燃气、民爆、旅游、建设工程、工贸等行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并于2019年4月3日报送了工作总结。

9.1月22日在“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康市城市黑臭水体防治方案的通知》”上批示:“同意拟办意见。县住建局、环保局牵头负责,县水利局、财政局等部门配合,提出我县城市黑臭水体防治工作意见,积极实施推进”。经专业人员现场踏查,我县无黑臭水体。目前已制定《镇坪县城市黑臭水体防治方案》,正按程序报县政府审定。

10.1月23日在“市政府办办文处理单《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周转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函》”上批示:“同意拟办意见。县发改局负责,梳理我县建设任务和进度等情况,严格按规定做好相关工作”。目前,已完成对建设情况的梳理工作。

11.1月29日在“市政府办办文处理单《市政协关于报送<优化营商环境专题民主监督工作报告>的报告》”上批示:“同意拟办意见。县优化办牵头,县经贸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统计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督查室、金融办、政务中心等单位配合,对照民主监督建议,结合市营商办相关整改方案,提出我县具体整改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全面提升工作”。目前,涉关我县问题已全面整改落实到位,并于2019年3月25日报送了整改落实报告(镇优办字〔2019〕7号)。

12.2月12日在“市政府办办文处理单《省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上批示:“同意拟办意见。县发改局(粮食局)负责,对照问题深入自查,强化措施扎实整改,按时报送整改落实情况”。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并于2019年2月18日报送了整改报告(镇政办字〔2019〕16号)。

13.2月13日在“市政府办办文处理单《省政府办关于印发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实施方案的通知》”上批示:“同意拟办意见。县优化办负责,按照《通知》要求和领导批示,制定我县相关实施方案,分解任务、夯实责任、跟踪督办,按照时限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目前,已于2019年4月28日印发《镇坪县2019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方案》(镇政办字〔2019〕80号),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14.2月13日在“市政府办办文处理单《省住建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城市景观建设项目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上批示:“同意拟办意见。县住建局牵头负责,财政、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配合,积极与上对接,按照省市要求迅速进行自查,按时上报自查情况,并做好省级督导各项准备工作”。目前,已成立镇坪县城市景观建设项目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开展了对标自查。经查,我县自2016年2月19日后无陕西省城市景观建设项目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中明确的排查整治重点项目情形,不存在“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问题。已按要求上报了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和整改完成情况。

15.2月27日在“市政府办办文处理单《省发改委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实施意见》”上批示:“同意拟办意见。县发改局牵头,县扶贫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经贸局、住建局、环保局、卫生健康局、林业局、教育体育和科技局、文旅广电局、民政局、财政局、金融办、税务局等单位配合,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抢抓政策机遇,认真贯彻落实”。目前,已印发《关于补报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项目储备的紧急通知》(镇政办发〔2019〕67号),共梳理项目76个,总投资48.38亿元,建立了县级补短板项目库并进行了上报争取。

16.2月27日在“市创建办《安康市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任务单》”上批示:“同意拟办意见。县住建局(创建办)负责,对标整改,按时上报相关资料,确保国家卫生县城周期复审顺利通过”。目前,所有反馈问题均已整改完毕,并上报了整改结果。

17.3月1日在“市政府办《2019年发改财经口工作会议重点任务》”上批示:“同意拟办意见。县发改局牵头,县人社局、财政局、住建局、优化办负责,对照《重点任务》抓好贯彻落实,按时上报落实情况”。目前,已印发《镇坪县2019年重点项目计划》(镇政办发〔2019〕63号)、《镇坪县2019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方案》(镇政办发〔2019〕80号)。

18.3月5日在“市政府办办文处理单《省发改委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2018年运行通报》”上批示:“同意拟办意见。县发改局牵头,梳理我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此项工作”。目前,已将在线审批管理平台运用纳入《镇坪县2019年扩大有效投资考核办法》(镇办字〔2019〕61号),对平台运用情况进行了定期通报,并于2019年4月29日举办了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用专项培训班。

19.3月21日在“市政府办办文处理单《市审计局关于全市苏陕扶贫协作审计发展问题的综合报告》”上批示:“同意拟办意见。县发改局(苏陕协作办)负责,对照审计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强化措施迅速整改到位,同时按照《镇坪县苏陕扶贫协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章,管好项目、资金,发挥苏陕扶贫资金效用”。目前,曾家镇人民政府已与贫困户签订正式务工合同27份,持续做好贫困户务工权益保障工作。

(二)正在落实的批示(7件)

1.1月18日在“市政府办办文处理单《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上批示:“同意拟办意见。县人社局牵头,财政、经贸、住建、司法、税务、市场监管、卫计、民政、农林科等部门配合,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抓好贯彻落实”。目前,县人社局正在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1月24日在“市政府办办文处理单《省政府办关于转发国资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上批示:“同意拟办意见。县公产局负责,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抓好贯彻落实”。目前,因市级尚未出台文件,待出台后迅速完善我县相关工作方案。

3.2月12日在“市政府办办文处理单《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核查工作的报告》”上批示:“同意拟办意见。县财政局(PPP办)负责,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和领导批示意见,针对问题迅速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推进整改,切实整改到位,并按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目前,曾家镇千户安置社区C区PPP项目于2019年4月23日组织专家进行入库初审,正在整改提出的11条意见建议;小河口片区综合整治PPP项目已按照规定于2019年5月8日向省财政厅申请退库,正积极准备资料重新申请入库;南江湖旅游扶贫示范区PPP项目相关手续审批问题正在协调办理中。

4.2月13日在“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政协优化营商环境三级联动专题民主监督反馈问题改进实施方案>的通知》”上批示:“同意拟办意见。县优化办负责,制定我县改进实施方案,分解任务、夯实责任、跟踪督办,按文件要求迅速对标改进,确保取得实效”。目前,县优化办已制定《政协优化营商环境三级联动专题民主监督反馈问题改进实施方案》,正按程序送审发文。

5.3月4日在“《公安情报第四期-镇坪县竹节溪村因滑坡造成房屋损毁问题未解决存在矛盾隐患》”上批示:“请鄂坤银同志妥处,确保不引发群访事件”。目前,已完成安置点建设选址和部分土地征收工作,受滑坡影响农户已采取投亲靠友、租房等方式实现过渡安置。

6.3月11日在“市政府办办文处理单《省财政局、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大棚房’使用、骗取财政补助资金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上批示:“同意拟办意见。县财政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对照‘大棚房’问题台账,逐条核实扶持项目、使用补助资金情况,按时按要求做好‘大棚房’使用、骗取财政补助资金整改工作,并上报整改完成情况”。目前,正在摸底调研中。

7.3月20日在“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安康市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上批示:“同意拟办意见。县安委办牵头,县交安委办具体负责,县交安委各成员单位分工配合,制定我县相关方案,细化措施、夯实责任,抓好贯彻落实”。目前,已制定《镇坪县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实施方案》,正按程序送审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