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9-0000 | 发布文号: | 镇政办发〔2019〕99号 |
公开日期: | 2019-11-29 | 公开目录: | 决策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中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的要求,为切实加强扶贫领域资金监管,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扶贫领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监督检查工作领导,成立全县扶贫领域资金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贺中原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吕仁宝 县发改局局长
田 辉 县扶贫局局长、脱贫办主任
丁 涛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陆 翔 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局长
陈洪兵 县民政局局长
陈延强 县审计局局长
石山宝 县人社局局长
汪德平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秀鼎 县住建局局长
李宗健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苏怀春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局长
龙 英 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局长
陈俊才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杨立刚 县林业局局长
李云环 县金融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丁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劲松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扶贫领域资金专项检查各项工作。成立政策解读组,卜发林同志负责扶贫政策解读,杨云同志负责项目管理方面政策解读,李劲松同志负责资金管理方面政策解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组,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统一抽调。具体负责现场检查、出具报告、审理复核、分析汇总、材料报送、拟定检查结论等工作。
第一检查组
组长:徐国强
成 员:杨乾芬、李铁蛋、曾雪娟、彭孝凤
负责单位:曾家镇、牛头店镇、城关镇、库区移民工作站(原移民局)、县电力局、县残联、城乡公司
联络人:曾雪娟 联系电话:18991551018
第二检查
组长:张卫忠
成 员:谭开军、张 君、冯 沂、刘 海
负责单位:华坪镇、钟宝镇、曙坪镇、上竹镇、市生态环境局镇坪分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
联络人:冯 沂 联系电话:18109153978
第三检查组
组长:汪 义
成 员:沈显荣、郭敦荣、周益卫、孙孝国
负责单位:县财政局、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林业局、县扶贫局、县自然资源局(搬迁办)、县交通运输局、县扶贫开发公司
联络人:周益卫 联系电话:13891553627
二、检查范围和方式
(一)检查范围。
全县扶贫领域2016年以来涉农整合资金(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行业专项扶贫资金、金融扶贫资金、苏陕协作扶贫资金、社会扶贫资金等。
(二)检查方式。
主要采取查阅资料、实地调查、听取汇报、受理群众举报、群众走访或者暗访等形式,逐级、逐项实地核查检查。
三、检查时间
2019年6月13日至8月12日。
四、检查主要内容
主要检查2016年以来全县扶贫领域资金的使用管理、项目管理、资金监管及问题整改情况。
(一)资金使用方面。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检查:
1.是否建立资金台账和项目台账;
2.是否存在虚列支出、虚报项目、弄虚作假,骗取、套取扶贫资金;
3.项目资金审核、评审、验收是否存在把关不严,导致扶贫资金使用不当的现象;
4.是否存在挤占、挪用、截留、滞留或超范围使用扶贫资金现象;
5.在扶贫资金发放中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现象;
6.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私存私放扶贫资金现象;
7.有无伪造、涂改、销毁有关账簿表册凭证资料,报账是否及时规范,账务是否完善;
8.是否存在违反《会计法》规定,报支扶贫资金手续不全、不规范、付款依据不够充分或合同单价与中标价不一致的情形;
9.是否存在项目进展慢,支出速度未达到要求,资金使用效率低,结转结余率较高致使扶贫项目建设和扶贫资金 “趴窝”等问题;
10.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发挥作用和使用资金情况,带动贫困户作用情况;
11.贫困村互助资金组织运行情况,资金发挥效益情况。
12.单位财务工作人员是否到位,是否专职,村级财务管理人员是否有专人。
(二)资金管理方面。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检查:
1.是否按规定执行报账制管理。
2.是否存在扶贫资金监管力度不够的现象;
3.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全程公开公示制度落实是否到位;
4.到村到户资金是否在项目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告等;
5.主管部门是否存在未履行监管职责或监管不到位,造成扶贫资金损失或发生违法违规问题的情形。
(三)项目管理方面。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检查:
1.是否存在违反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管理规定,擅自采购或采购程序不合法等行为;
2.是否存在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不按规定程序报备等现象;
3.是否存在因扶贫项目安排不精准、项目管理不规范导致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差的现象;
4.金额较大的项目是否有第三方监理、工程竣工是否组织验收等。
5.扶贫项目风险防范机制是否完善,各部门实施的项目是否预留质保金的现象。
6.工程类项目资料档案管理是否规范。
(四)问题整改方面。2016年度以来审计、检查、巡察等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相关责任单位是否按期整改落实到位。
如发现重要违法违规线索,将追溯以前年度并延伸到其他财政专项资金。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工作成效。开展扶贫领域资金专项检查,是防范金融风险的迫切需要,也是强化监管职责的具体行动,更是检验工作能力水平的有力抓手。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扶贫领域资金检查的重大意义,切实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开展自查,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二)加强领导,密切协作配合。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密切配合检查工作,按要求向检查组提供本单位资金指标下达文件、资金管理文件、拨款台账、拨款凭证、项目管理等资料,形成监管合力,提升检查效能。各检查组要按照“实事求是、谁检查谁负责”原则,认真履行检查职责,全面系统查找存在问题,确保检查出的问题全面、指导规范、措施精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将专项检查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审定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清单交办落实,跟踪督办问效,限期整改到位。
(三)依法行政,严守纪律规矩。各检查组要依法依规检查,按照财政部《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检查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检查,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并依法按程序作出处理。全体检查组成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遵守作风纪律等有关规定,遵守各项工作纪律,保守检查秘密,有关检查内容和检查结果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
(四)强化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相关单位要主动认领,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针对扶贫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会计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实现“问题整改彻底、制度健全完整、资金管理规范”目标。
2.镇坪县2016年以来扶贫资金专项检查表
3.2016年以来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情况反馈单
4.镇坪县2019年第一季度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自查表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