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0-0000 发布文号: 2020年第69号
公开日期: 2020-02-06 公开目录: 预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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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坪县纪委监委2020年度部门综合预算

镇坪县纪委监委2020年度部门综合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县纪委监委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在县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配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县委巡察办开展对各镇党委(村、社区党组织)、县委有关部门、县直机关部门党委(党组)巡察工作。

   4.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修改全县纪检监察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8.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配合做好与其他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开展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加强对全县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管理镇坪县纪检监察信息中心(事业单位)。

   11.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县纪委监委机构设置

1.县纪委监委机关:设纪委书记兼监委主任1名、纪委副书记兼监委副主任2名、纪委常委4名(其中3名兼监委委员)、专职监委委员1名,内设副科级部室9个:办公室、组织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2.下设副科级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8个。其中: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驻发改局纪检监察组、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农水局纪检监察组、驻文广局纪检监察组、驻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等6个纪检监察组的编制、经费归县纪委监委纳入年度预算,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按改革规定要求,其编制、经费由驻在单位负责,年度经费预算归县检察院、县公安局)。

3.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1个:县纪检监察信息中心。

4.挂设正科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个。

5.挂设正科级巡察组2个。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是强化纪委“三转”。严格落实“三转”改革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主责,加大明察暗访和问题线索查办力度;二是强化作风建设。加强对全县干部作风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推动全县干部作风持续向好;三是强化执纪审查。始终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标准不降,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零容忍。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生态环保、扫黑除恶、营商环境等五个专项工作,深入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对重点突出问题实行直查直办;四是强化派驻监督。持续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落实好县纪委常委、纪检监察室联系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度,定期不定期到所联系的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和政治生态研判,提出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发现有关问题线索;五是强化县委巡察。切实加强县委巡察工作,及时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反馈整改各类突出问题,严查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形成有力震慑。有计划开展专项巡察,每年每轮安排不少于对6个村的巡察,推动巡察工作向农村基层延伸;六是强化改革创新。进一步巩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充分发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出监察组的职能作用,强化对各镇、各部门权利的制约和监督,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七是强化党风监督。突出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政治监督,加强党员干部参加党内政治生活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选人用人风气监督,坚决落实中央“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八是强化教育培训。持续开展纪律教育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廉政教育报刊信息、电视网络(短信、微信)、专题培训、警示教育、考核测试等廉政宣传教育平台作用,积极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突出主题教育活动,抓特色、出亮点,强化党员干部的法纪教育培训;九是强化队伍建设。规范机关内部管理,加强日常管理和督促指导,严格落实《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规定,让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维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良好形象。加强干部关爱培养,采取以案代训、上挂下派、跟班学习等方式,有计划、有重点、分批次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参加业务培训或挂职锻炼,加大综合锻炼和交流轮岗力度,着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镇坪县纪委监委,机构级别为副处级,经费管理方式是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性质是行政单位。下属事业单位1个,即:县纪检监察信息中心。挂设行政单位1个,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设行政单位(巡察组)2个。

序号

单位名称

拟变动情况

1

中共镇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镇坪县监察委员会)

2

信息中心

3

中共镇坪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核定编制总数62名,其中,行政编制46名,事业编制16名。县纪委监委机关行政编制27名,全部为行政编制;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编制12名,全部为行政编制;县委巡察办人员编制7名,全部为行政编制;县纪检监察信息中心人员编制16名,全部为事业编制。

截止2019年底,实有人数41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事业编制4人,聘用制司机2人;退休人员9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度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县纪委监委预算收入578.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8.33万元,较上年增加15.61万元,增幅2.74%。增加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020年,县纪委监委预算支出为578.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78.3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438.25万元,占支出总额75.78%;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40.08万元,占支出总额24.22%。支出较上年增加2.74%,增加原因同上。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78.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8.33万元,较上年增加2.74%,增加原因同上。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578.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78.33万元,较上年增加2.74%,增加原因同上。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78.33万元,较上年增加2.74%,增加原因同上。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明细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8.3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011101)578.33万元,较上年增加2.74%,增加原因同上。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8.33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332.39万元,较上年增加9.15%,全部为人员支出。增加原因:正常的人员调动及调资晋档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10.86万元,较上年减少13.30%,原因是2020年专项支出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100%,原因是:2020年将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计入工资福利支出。

其他支出(399)35.08万元,较上年增加100%,原因是2020年将纪检津贴等计入其他支出。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8.33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332.39万元,较上年增加9.15%,全部为人员支出。增加原因:正常的人员调动及调资晋档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210.86 万元,较上年减少3.37%,原因是2020年专项支出减少。

其他支出(599)35.08万元,较上年增加100%,原因是2020年将纪检津贴等计入其他支出。

4、2019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3.5万元,比上年增加14.08%,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2.9万元,主要原因是查办案件用车量增大。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执法执勤公务车辆4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当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但存在用监察委员会专项经费购买便携式审讯系统、购买办公设备等需采购情况。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0.08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82.7万元,较上年增加22.9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等随之增加。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附件: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