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快扶贫互助资金协会运行管理,更好地发挥互助资金协会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积极作用,强化金融扶贫,上竹镇多措并举,狠抓互助资金规范管理,确保该镇各村互助资金协会高效、安全运转。
抓规范化建设。夯实村级互助资金协会基础,提升协会管理水平,指导各村进一步规范互助资金协会建设,做到机构健全。理事会、监事会、会计、出纳人员配备到位,人员相对稳定,符合章程相关规定;有民政部门法人登记证、市场监管部门法人代码证和人行的开户许可证,正本悬挂上墙,副本专档管理;协会章程、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人员职责完善,并上墙公开;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办公室设备设施,按规定在办公室门前悬挂协会牌子,有协会事务公示公告栏。
抓资金运行管理。加强互助资金运行管理,严格手续,规范凭证,及时回收资金和占用费,避免展期、逾期、坐支等违规现象,做好风险防范和管控。正常支出要完善手续,使用正规发票。互助资金协会占用费收入除支付协会管理费用、风险准备金提留和适当的公积金积累以外,主要用于村公益事业。及时公示协会运行情况,自觉接受监事会、会员和群众监督。严格互助资金月报、季报和年度决算制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抓借贷规范管理。全面支持农户通过互助资金借款发展生产性项目增加收入,在大力支持农业产业项目的基础上,扩大资金使用范围,鼓励协会农户将资金用于促进贫困群众增收的生产、流通、电商、加工、餐饮、运输、基础服务等方面,有效增加贫困户家庭收入。严把项目资金初审关口,并对贷出资金实行跟踪,督促回收逾期借款,确保“有借有还”。对贷出资金进行追踪管理,对贷款用途进行干预,对发展产业的群众进行积极引导,建立台账,核算成本和收益,确保农民通过互助资金贷款户均增收1000元以上。
抓示范村建设。为强化示范引领,发挥带动辐射作用,各村形成追赶超比的工作势头,按照规范化建设的标准,建设一批互助资金规范化管理示范村,示范村比例不低于40%。
该镇多管齐下,大幅提升了协会整体管理水平,将互助资金协会做为脱贫攻坚的有力抓手,立足村情,用活扶贫政策,为群众脱贫致富提供了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