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1/2020-0261 | 发布文号: | 镇办字〔2020〕50号 |
公开日期: | 2020-07-14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为加快绿色、生态、秀美镇坪建设,改善县城环境、提升县城品味,确保国家园林县城顺利通过验收,依据《国家园林县城创建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改善县城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核心,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严禁新增债务、严禁搞形象工程”要求,紧扣国家园林县城创建指标,对标实施县城绿化、美化、净化、亮化,不断巩固和完善县城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县城园林绿化和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2020年各项创建指标达到国家园林县城标准,2021年顺利通过住建部验收命名。
三、主要指标
(一)园林绿化
1.强化园林绿化管理,严格执行县城总体规划和县城绿地系统规划,实行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建立完善《镇坪县城镇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制度,执法严格有效,无非法侵占绿地、破坏绿化成果的严重事件。
2.政府财政预算中专门列项“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维护资金”,保障园林绿化建设、专业化精细化养护管理及相关人员经费;园林绿化养护资金与各类城市绿地总量相适应,且不低于当地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标准,并随物价指数和人工工资增长而合理增加。
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以上,绿地率达到33%以上,人均占有公共绿地面积9平方米以上,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公众对县城园林绿化的满意率达到85%以上。
4.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达到95%和80%以上,林荫路推广率达到60%以上。
5.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95%以上;新建居住区绿化面积占总面积的30%以上;旧居住区绿化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25%。
6.县城防护绿地实施率达到80%以上,河道绿化普及率达到85%以上。
(二)市政设施
1.按照精细化要求,加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确保市容市貌整洁有序,广告设置管理规范,各项设施监管到位,安全、高效运行。
2.城市道路完好率达到95%以上,公共用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达到95%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
(三)生态环保
1.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92天。
2.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60%
四、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绿化管理制度
(二)实施园林绿化建设工程
1.实施道路绿化工程。
2.加强公园、广场的建设和管护。
3.实施绿色长廊建设。
4.实施机关单位、庭院增绿工程。
(三)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1.市政设施建设。
2.环卫设施建设。
3.亮化设施建设。
4.供水设施建设。
5.风貌治理项目。
(四)大力开展群众性绿化活动
(五)改善城区生态环境
(六)加强县城文物景观及古树名木保护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任务分解全面动员阶段(2020年6月底前)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
第三阶段:完善整改阶段(2020年7月—2020年9月)
第四阶段:验收阶段(2020年10月至国家验收组验收前)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二)广泛宣传动员。
(三)狠抓工作落实。
(四)严格督促考核。
镇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镇坪县城市执法局)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