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镇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在政府八楼会议室开幕。
大会执行主席罗万平、陈敬民、卫莎莎、贺中原、丁继军、张华、周星、谢道森、陈东、鄂坤银、唐军、艾远照、王文礼、付云宝、谭莹、李昌平、陈康宁、肖辉在主席台就座。
会议由大会执行主席陈敬民主持。
大会应出席代表125名,因事因病请假16名,实到109名,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镇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作出《关于依法科学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基础工作的决定》的议案草案;听取了关于依法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基础工作的决定草案说明。
继2003年非典疫情之后,今年又暴发了全球性大规模新冠肺炎疫情,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对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严峻挑战。县人大常委会立足当前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实际,着眼于做好后疫情防控时代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基础工作,建议由县人民代表大会就我县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工作作出决定,用法律手段引导和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公民不断增强依法科学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意识,夯实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根基,提升公共卫生应急响应水平,最大化降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造成的危害,既十分必要又十分紧迫。
今年2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即着手对如何依法科学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基础工作进行调研,在向县委汇报并征得同意后,开始起草决定文本。决定在起草过程中,先后召开座谈会5次,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和主任会议专题研究4次,并经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认真汲取相关职能部门及法律工作者意见,历经13次较大修改后形成此决定文本。
决定共由10条内容构成,全文2185字。第一至第九条用九个“全面”对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普法宣传、公共卫生应急预案执行效能、公共卫生应急信息管理机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全民爱国卫生运动、重大传染病群防群控、鼓励激励和监督问责机制等九个方面内容进行了清晰表述,明确了县镇两级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及公民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基础工作中的职能、需要进一步加强的职责和实现路径,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第十条规定了决定的施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