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1/2020-0070 | 发布文号: | 督办通报 第二期 |
公开日期: | 2020-04-21 | 公开目录: | 执行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按照《县政府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办法(试行)》(镇政办发〔2019〕31号)相关规定,现将李平同志2020年第一季度重点批示件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第一季度,李平同志共作出重点批示30件,落实情况总体较好,占100%。
二、具体情况
(一)2020年1月10日在“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省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陕自然资字〔2019〕64号)上批示:请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制定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方案,春节过后初七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落实情况:《镇坪县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经县政府第2次常务会审定通过,已按程序送审印发,并推进落实。
(二)2020年1月10日在“关于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三级两账”信息系统推广进展情况的通报”(安财脱〔2019〕52号)批示:抓的很有成效,进一步强化措施,精准抓落实,确保一流业绩。
落实情况: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三级两账”信息系统已于2019年10月22日投入使用,县财政局组织召开了平台操作培训会议。截至目前,2018年、2019年度实施项目的录入工作基本完成,已录入扶贫项目808个,扶贫项目资金总金额60899.49万元;惠民资金总量169428条,惠民资金总金额9428.620871万元。2017至2019年度扶贫项目资金数据录入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三)2020年1月10日在“全县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工作民主监督报告”上批示:政协的监督建议务实可行,请世昌同志认真研阅,专项安排,推进落实,切实提高农村四好路示范县创建水平。
落实情况:县交通局就县政协提出的监督建议进行了认真办理,及时对县乡公路隐患治理进行了排查,进一步完善了村级道路路肩、排水、安防、会车道等配套设施。进一步落实管养责任,建立完善了“县考核、镇管理、村负责”的管养体系,不断提升路政员、监管员、护路员队伍的管护能力。积极探索推进“交通+”融合发展模式,加强农村客运交通安全管理,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四)2020年1月30日在“关于协调镇坪县双河口水电站110kv上网线路工程建设的函”(安电函〔2019〕9号)上批示:请世昌同志强化措施,重点支持,确保推进顺利。
落实情况:涂世昌同志带队赴市国电公司进行了充分对接,协调企业正在推进前期工作。
(五)2020年1月30日在:“李克强总理在研究部署‘十四五’规划编制专题会议上的讲话”上批示:请各分管县长认真研阅,吃透精神,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各自分管工作要谋划好‘十四五’规划,中原和仁宝同志要抓紧启动这项工作,一定要编制好这个规划。
落实情况:县发改局已制定编制工作方案,印发了专项规划清单,梳理上报了重大项目清单、重大工程清单、重大政策清单、重大平台清单、重大改革举措清单“五个清单”,目前正在与泛华公司商谈“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六)2020年2月5日在“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农口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上批示:1.请贺中原同志负责,召集县供销社、农水局、考核办等单位负责人,专题研究,“两单一表”明确任务、夯实责任。2.请涂世昌同志负责,召集县农水局、市场监管局、扶贫局、林业局、供销社等单位负责人,专题研究,制定2020年农口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方案,“两单一表”明确任务、夯实责任,提交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审定。3.请石太运同志负责,召集县民政局、县残联局、扶贫局、考核办、督查室等单位负责人,专题研究,制定民政“5个10”养老服务标准化创建及残疾人示范点、示范园建设推进方案,“两单一表”明确任务、夯实责任。4.请追赶办牵头督查室配合,一月一汇总反馈,一季一督查通报,半年一通报排名。5.请各分管县长和追赶办等单位一定要做好与市上对接工作。
落实情况:县农水局牵头,县民政局、扶贫局、林业局、供销社、残联等单位配合,制定了镇坪县落实全市2020年农口重点任务工作方案及“两单一表”,并提交县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镇坪县落实全市2020年农口重点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镇政办发〔2020〕28号)已下发执行。
(七)2020年2月5在日在“市脱贫指挥部第一次会议纪要”(陕政办函〔2019〕155号)上批示:请世昌、田辉同志阅,修改完善我县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方案,系统研究有效措施,强力推进,确保一流业绩。
落实情况:县脱指办结合会议纪要精神对我县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镇坪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镇坪县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镇脱领发〔2020〕3号)已印发执行。
(八)2020年2月5日在“关于下达2020年驻村联户扶贫工作任务的通知”(安脱贫发〔2020〕5号)上批示:请世昌、田辉同志阅,参照市脱指办的好做法,立即下达我县各村2020年驻村联户扶贫工作任务,精准抓好落实。
落实情况:县脱指部印发了《镇坪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关于调整充实全县脱贫攻坚责任体系的通知》(镇脱指发〔2020〕4号),已调整充实各级帮扶力量,进一步明确了驻村联户扶贫工作任务。
(九)2020年2月5日在“关于河湖划定一月会战进展情况的通报”(安河长办发〔2020〕2号)上批示:请世昌、怀春同志抓好落实,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任务。
落实情况:截至目前,堵河及大曙河划界工作正在进行中,工作地图1:2000地形图全线120余公里已完成;水文方面洪水计算全线在进行中,白土岭电站、安宁渡电站、三大峡电站三个库区正在进行划界;界桩等预制工作正在推进。
(十)2020年2月5日在“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9〕22号)上批示:请世昌、农水局速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并出台我县乡村产业振兴实施意见,提交下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2月6日在“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陕乡振组发〔2020〕16号)上批示:请涂世昌同志牵头,县农水局负责,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扶贫局、交通局、文旅广电局、林业局等涉关部门配合,逐条对照目标任务,制定我县贯彻落实陕西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及两单一表,按程序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结合本方案完善我县2020年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方案和两单一表。另外,请世昌同志、政府办、农水局班子成员认真阅读。
落实情况:镇坪县贯彻落实《陕西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2020年工作推进方案及“两单一表”已提交县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县农水局正在牵头制定《镇坪县2020年乡村产业振兴实施意见》。
(十一)2020年2月6日在“关于印发安康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9-2023年)的通知”(安政发〔2019〕22号)上批示:请世昌、建平同志启动我县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
落实情况:已制定印发了《镇坪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2020年工作推进方案》,“两单一表”细化责任、分解任务,在巩固提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成果的基础上,持续强化创建工作,确保未达标的12项指标全面达标,已达标的25项指标得到巩固提升。
(十二)2020年2月6日在“关于印发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陕办发〔2020〕20号)上批示:贺中原同志牵头,县发改局负责,县农水局、住建局等涉关部门配合,结合实际,制定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两单一表”明确任务,夯实责任,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落实情况:县发改局已起草《加快推进镇坪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工作,并按程序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十三)2020年2月6日在“关于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2020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情况的通报”(安脱指发〔2020〕2号)上批示:1.请太运同志立即召集医保局、扶贫局、政府督查室等相关单位研究有效措施,确保2月底前参保率达100%。2.脱指办发一个通知,提出明确要求。3.一周一通报进度。
落实情况: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905人已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并已规范建立相关台账。
(十四)2020年2月8日在“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目标责任书”上批示:请石太运同志召开专题办公会议,分解任务,清单交办,强化措施,确保件件抓实抓好。
落实情况:县卫健局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印发了《镇坪县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并与7个镇分别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细化了工作任务,压实了工作责任。
(十五)2020年2月9日在“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力促重点项目和企业安全规范有序复工复产的通知”(安政办发〔2020〕3号)上批示:1.请中原同志牵头,县发改局负责统筹抓好重点项目安全规范有序复工复产工作;2.请世昌同志牵头,县经贸局负责,统筹抓好重点企业安全规范有序复工复产工作;3.县政府办负责,将文件转发各级各部门,各级各部门全力抓好推进落实。
落实情况:县政府办已将文件转发至各镇各部门。县发改局迅速落实重点项目“五位一体”包抓责任,对接落实支持政策,督导落实防控措施,夯实法人代表防控责任。强化重点项目援建保障,从疫情防控、开复工时序、资金保障、用工组织、物料供应等方面,逐项目制定推进方案,明确时间节点、推进措施、责任主体和援建工作专班。截至目前,一季度计划开复工的61个项目已全部开复工,开复工率100%。县经贸局制定印发了《镇坪县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积极为企业做好要素保障及防控物资供应工作,加大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推动企业全面有序复工复产。
(十六)2020年2月17日在“关于切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和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安农发〔2020〕17号)上批示:请世昌同志拿出成立指挥部的具体意见,各镇实行镇长负责制,研究工作重点,通知中要求的事项逐项落实,并附两单一表,近日我们共同商量、推进落实。
落实情况:制定印发了《2020年镇坪县高致病性禽流感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方案》(镇政办发〔2020〕23号),对《通知》中明确的重点事项逐项进行分解落实,细化压实了责任。
(十七)2020年2月21日在“关于印发安康市景观亮化过度化政绩工程面子工程整治工作方案”上批示:1.请贺中原同志牵头,县住建局负责抓好专项治理工作。2.县住建局负责,结合实际,速制定我县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3.县住建局负责,加强沟通衔接,及时报送相关资料。
落实情况:县住建局成立工作专班,牵头开展了全面排查,经排查,全县无“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政绩工程”“面子工程”等问题,相关资料已按时上报市工作专班。
(十八)2020年2月21日在“关于安康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第三方评估的通报”上批示:石县长召开专题办公会议逐项研究,强化措施。
落实情况:石太运同志专题研究了此项工作,制定印发了《镇坪县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了重点任务,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并整理汇总了相关创建资料报市创建办审核。
(十九)2020年2月26日在“关于印发安康市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脱贫发〔2020〕2号)上批示:请脱指办将1+12实施方案逐个方案研究,逐个方案交办给主管领导和行业部门,并提出明确要求,抓好落实,并提出明确要求,抓好落实,确保落地落细落实,田辉、世昌同志认真研阅,抓好任务分解、督办落实、强化考核。
落实情况:县脱指办印发了《镇坪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提升产业扶贫质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等十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镇脱办发〔2020〕18号),细化了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各项任务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并跟踪督办推进,确保任务落实。
(二十)2020年3月3日在“关于印发赵璟、何邦军同志在全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视频会议上的讲话”(安脱贫办发〔2020〕7号)上批示:请脱指办田辉同志将两位领导讲话中的重点任务列成两单一表,逐项交办抓好落实,补齐短板,确保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
落实情况:已召开了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第十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对中省市决策部署及脱贫攻坚的重点任务,逐一进行了分解落实,并跟踪督办推进,确保任务落实。
(二十一)2020年3月9日在“转发汉滨区关于抗击疫情支持贫困户增收确保稳定脱贫的通知的通知”(安脱贫办发〔2020〕8号)上批示:请世昌、田辉同志梳理归纳出台两业促贫困户增收的相关文件并整理归纳下发。
落实情况:县脱指办梳理了支持贫困户增收确保稳定脱贫的相关政策文件,进行了汇编,并督办抓好政策落实。
(二十二)2020年3月12日在“关于加快编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工作重点任务及重点领域建设需求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市后扶办〔2020〕1号)上批示:请中原同志3月13日抽时间,商延福、光荣、刘义等同志分解任务,拿出落实方案并附两单一表,提交3月16日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落实情况:县搬迁办牵头起草制定了《镇坪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三年行动编制任务落实方案》,已经县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正在按方案推进落实。
(二十三)2020年3月16日在“关于限上商贸企业复工情况的通报”(安商发〔2020〕1号)上批示:按世昌同志意见抓落实,请经贸局牵头,市场监管、文广旅游部门配合,一企一方案,按企业复工两单一表要求,3月10日前实现全面复工。
落实情况:县经贸局会同市场监管局、文旅广电局等部门,根据企业实际,逐企业制定了复工方案,“两单一表”细化任务、夯实责任。截止2020年3月10日,全县所有商贸企业实现全面复工。
(二十四)2020年3月17日在“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安人居发〔2020〕1号)上批示:世昌同志把关,农水局负责提交4月份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落实情况:县农水局已牵头起草《镇坪县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1+6”推进方案》(讨论稿),并按程序提交县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审定。
(二十五)2020年3月18日在“税情报告”上批示:请中原同志召集财政局、税务局等相关单位分析研判今年税收形势,研究有针对性的措施,精准发力确保完成任务,近期听一次财税工作汇报。
落实情况:县财政局、税务局不断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加大非税清缴和财源培育,加强对上沟通对接,综合施策推进财税工作。2020年一季度完成一般预算收入2118万元,其中税收收入987万元,非税收入1131万元。
(二十六)2020年3月23日在“关于进行河湖和水利工程调查统计的紧急通知”(安河湖划界办〔2020〕1号)上批示:请世昌同志立即召集怀春等同志安排此项工作,专人负责,按政策和时间节点调查和统计到位。
落实情况:县农水局已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开展了河湖和水利工程调查统计工作。截至目前,河湖和水利工程调查统计工作已按要求开展完毕。
(二十七)2020年3月23日在“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兜底保障有关数据分析”(第四期)上批示:请太运同志按政策要求抓好此项工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精准施策,绝对不能出问题,严守风险中的底线,并逐户排查,严格抽查。
落实情况:县民政局联合县扶贫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排查和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和《镇坪县兜底脱贫“三排查三清零”工作导引》,对此项工作进行了系统安排部署。截至目前,对全县1146户2657名困难群众进行了全面排查,其中未脱贫未兜底136户271人,建档立卡兜底户471户1142人,建档立卡清退户372户793人,已兜底保障112户185人,拟纳入兜底保障59户147人。
(二十八)2020年3月23日在“关于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安发〔2020〕4号)上批示:请世昌商县委分管领导研阅,逐项分解、清单交办,建立台账,抓好落实。
落实情况:县脱指办将《关于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安发〔2020〕4号)明确的各项重点工作进行了细化分解,并进行了清单交办。
(二十九)2020年3月26日在“关于加快生态康养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安政发〔2020〕6号)上批示:请中原、仁宝同志认真研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提交4月份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落实情况:县发改局已起草《镇坪县生态康养产业发展实施意见》(讨论稿),并征求了各镇各部门意见,按程序提交县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
(三十)2020年3月26日在“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扶贫公益岗位和村集体经济稳增收工作的通知”(安脱贫发〔2020〕11号)上批示:请田辉同志认真阅研,形成落实清单,做到事有人管、事有人抓,抓出成效。
落实情况:县脱指部印发了《镇坪县2020年“三位一体”促进农民增收实施方案》(镇脱指发〔2020〕5号),对做好就业和产业促增收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并清单推进落实。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直接涉关中省市重大政策落地落细落实,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县政府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积极履行“第一责任”,特别是对主要领导批示件要做到及时阅办、一线推进、亲自督办,确保领导批示事项得到落实。
(二)确保落实。各批示件办理责任单位“一把手”对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件办理实效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批示件办理工作,建立重要批示事项工作台账,逐项压实责任,一线推进落实,清单销号管理,确保各项任务高效按时完成,全面落地落实。
(三)严肃问责。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件办理情况纳入各责任单位重点事项督办考核内容,县政府督查室对重点批示办理情况定期进行书面督办和抽查核实,对办理不及时、不到位,贻误工作、造成影响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作为年底考核重要依据。因办理不及时、不到位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作为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严肃问效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