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1/2020-0073 发布文号: 督办通报 第四期
公开日期: 2020-05-26 公开目录: 执行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关于2020年一季度县政府常务会议、 党组会议及县长办公会议确定事项 完成情况的通报

现将2020年一季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党组会议及县长办公会议确定事项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止4月6日,县政府确定重点工作任务共201项,已完成171项,正在办理的30项,完成率85.1%。

(一)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事项完成情况

一季度共召开3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共确定166项重点事项,完成140项,正在办理26项,完成率84.3%。其中县政府第一次常务会确定事项36项,完成28项,正在办理8项,完成率77.7%;县政府第二次常务会确定事项63项,完成57项,正在办理6项,完成率90.4%;县政府第三次常务会确定事项67项,完成55项,正在办理12项,完成率82%。

(二)县政府党组会议确定事项完成情况

一季度共召开2次县政府党组会议,共确定20项重点事项,完成17项,正在办理3项,完成率85%。其中县政府第一次党组会确定事项12项,完成11项,正在办理1项,完成率91.6%;县政府第二次党组会确定事项8项,完成6项,正在办理2项,完成率75%。

(三)县长办公会议确定事项完成情况

一季度共召开3次县长办公会议,确定事项15项,完成14项,正在办理1项,完成率93.3%。其中,第一次县长办公会议确定事项6项,完成6项,完成率100%;第二次县长办公会议确定事项5项,完成4项,正在办理1项,完成率80%;第三次县长办公会议确定事项4项,完成4项,完成率100%。

二、存在问题

(一)落实力度不够。目前确定事项待落实工作中,全部涉及文稿送审、规划编制测算等项目实施前期程序性准备工作。部分单位对确定事项推进力度不够,导致办理周期较长,工作进展缓慢,办结率总体偏低。

(二)不按程序进行申请延期(暂缓)。部分责任单位对因客观因素而不能按期完成的事项,没能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申请延期(暂缓)办理,导致办结率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责任意识。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念、提高执行意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理顺工作思路,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力度,严格按照县政府重要会议确定事项,抢时间、抓进度、保质量,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高标准、高时效完成。

(二)明确办理时限。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强化措施,建立台账,清单交办,按时间节点定期检查,按时上报进展情况。确因客观因素不能完成的任务需书面报送分管领导说明原因,并填报延期(暂缓)申请表,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送县政府督查室备案。

(三)严格督查考核。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工作任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内部督查,推进工作落实,并将落实情况报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将每季度对县政府常务会议、党组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跟踪督查督办,无特殊原因未按期办结的将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

 

附件:2020年一季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党组会议及县长办公会议确定事项督查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