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1/2020-0377 发布文号: 2020年第641号
公开日期: 2020-12-07 公开目录: 服务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钟宝镇人民政府公共服务事项指南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

(一)新参保人员需提供的资料:

1.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2.如有残疾,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3.二寸照片4张;

4.填写参保登记审批表。

(二)新享受待遇人员提供的资料:

1.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2.如有残疾,需残疾证复印件;

3.填写新增待遇审批表。

(三)退休人员需提供的资料:

1.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2.填写注销登记表;

3.如有参加其他保险,提供证明;

4.本人的银行卡;

5.参加城乡养老保险票据及缴费证复印件;

6.如死亡,需开具死亡证明。

(四)申请丧葬费补贴需提供的资料:

1.领取养老金待遇死亡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医院初级的死亡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人员失踪宣告死亡的,应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属于民政部门规定的火化对象,同时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3.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能够确定其继承权的法律文书、公证文书或公安机关及镇、村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4.领取养老金待遇死亡人员丧葬费补助无法通过原银行账户支取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还需提供指定金融机构的其它账户信息;

5.填写《镇坪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费补助金申请表》

(五)八类人员补发工龄工资申请:

1.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2.八类人员工龄证明材料;

3.填写《镇坪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补发申请表》;

4.填写《镇坪县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八类人员补发工龄工资申请表》

办理程序:

1.新参保、新享受待遇人员办理程序:申办人持所需资料——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受理承办——答复申办人(现场办结)。

2.退保、申请丧葬费补贴办理程序:申办人持所需资料——镇政府便民中心受理审核——审核通过接受承办(审核不通过予以退办)——到县社保中心办理——答复申办人。(15个工作日内办结)。

3.八类人员补发工龄工资申请办理程序:申办人持所需资料——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受理审核——审核通过接受承办(审核不通过予以退办)——到县社保中心办理——答复申办人。(1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理

(一)新参保需提供的资料:

1.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2.新参保的3岁以下儿童提供和监护人的合影寸村照片3张,3岁以上居民提欧共参保人二寸照片3张;

3.填写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申请表。

(二)续保需提供的资料:医保证

办理程序:申办人持所需资料——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受理审核——审核通过接受承办(审核不通过予以退办)——到社保中心办理——答复申办人(续保的现场办结,新参保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农村合作医疗办理

(一)需提供的资料:

1.户口簿;2.身份证;3.续保的提供医保证。

(二)办理程序:申办人持所需资料——便民中心受理承办——答复申办人(现场办理)。


四、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

(一)需提供的资料:

1.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2.五保供养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优抚对象等相关证件;

3.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诊断证明、出院时合作医疗和医保部门政策报销票据;

4.慢性病门诊救助对象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门诊用药票据和诊断证明。

(二)办理程序:申办人持所需资料——镇政府便民中心受理承办——审核通过接受承办(审核不通过予以退办)
——到县民政局办理——答复申办人(1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五保户申请

(一)需提供的资料:

1.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书面申请书;

3.村委会开具的劳动能力状况证明;

4.如有残疾,提供残疾证。

(二)办理程序:申办人持所需资料——村委会审核
——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受理承办——审核通过接受承办(审核不通过予以退办)——到县民政局办理——答复申办人(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公示期)。


六、低保户申请

(一)需提供的资料:

1.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书面制式申请书,按照申请书的要求填写各项家庭情况。

(二)办理程序:申办人持所需资料——镇政府便民中心受理承办——村低保民主评议小组评议(评议不通过予以退办)——镇政府审核——到县民政局办理(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公示期)。


七、户口迁徙

(一)需提供的资料:

市内:1.本人申请;2.户口簿;3.村上接收证明;

市外:1.户籍证明;2.乡、村接收证明;3.结婚证。

(二)办理程序:申办人持所需资料——便民中心受理承办——答复申办人(现场办结)。


八、矛盾纠纷调解

(一)需提供的资料:1.身份证或者户口簿;2.矛盾调解申请书。

(二)办理程序:申办人持所需资料——便民中心受理——转承办人办理——答复申办人(5日内办结)。


九、党组织关系转接

(一)需提供的资料:

1.县委组织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入);

2.镇党委出具党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转出);

(二)办理程序:申办人持所需资料——便民中心受理承办——答复申办人(现场办结)。


十、五保、低保户及困难群众钱粮补助

(一)需提供的资料:1、本人印章;2、五保户需提供无保证供养证

(二)办理程序:申办人持所需资料——便民中心受理承办——答复申办人(现场办结)。


十一、一卡通惠农政策兑现

(一)需提供的资料:1.本人印章;2.一卡通存折;3.如需更换户头。户头已死亡的,需提供户口簿及村上证明;因土地流转,需提供户口簿及土地流转协议。

(二)办理程序:申办人持所需资料——便民中心受理承办——答复申办人(现场办结)。


十二、非商品性木材采伐手续

(一)需提供的资料:1.个人书面申请;2.有村组签署意见的《林木采伐申请表》。

(二)办理程序:申办人到村护林员处——领取申请表——村护林员签字——村委会审核——便民中心受理——转承办人办理——承办人协助申办人到县林业局办理相关手续——便民中心备案。


十三、建房土地审批

(一)需提供的资料:1.四人建房申请书,村委会签署意见;2.户口簿(新立户);3.土地承包合同;4.建房用地相关流转合同;5.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交纳的税费及工本费。

(二)办理程序:申办人到村便民服务室——提交书面申请——村委会审核——便民中心受理——转承办人办理——承办人协助申办人到县国土局办理相关手续——便民中心备案。


十四、独生子女证

(一)需提供好的资料:1.户口本原件;2.结婚证原件;3.节育证原件;4.夫妻双方及第一个子女的合影一村照片3张。

(二)办理程序:申办人到村便民服务室——提交个人申请——村委会审核——便民中心受理——转承办人办理——乡(镇)政府审批——便民中心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