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1/2021-0031 发布文号: 镇字〔2021〕10号
公开日期: 2021-02-02 公开目录: 县政府文件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中共镇坪县委 镇坪县人民政府关于报送《镇坪县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1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市委、市政府:

现将《镇坪县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1年工作计划》随文报来,请审阅。


 

                 中共镇坪县委    镇坪县人民政府    

                                  2021年22日       


镇坪县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1年工作计划


2020年,全县紧扣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逐步提升,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法治政府建设有序推进。认真组织学习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县全过程。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有效落实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了《镇坪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考核办法》,坚持定期督促检查,有序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印发了《创建全省法治政府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系统梳理下达了100项指标任务,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政府职能转变成效明显。编制印发了《镇坪县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等敏感事项外,将分散在14个部门的190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划转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集中审批;在2020425日前已完成划转承接92项行政许可事项、24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同步委托受理办理20项审核转报事项、24项公共服务事项,划转移交和委托办理交接手续全部完成,剩余98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划转承接到位;转隶11个部门、划转17个编制、转隶14名工作人员全部到位;同步制定出台了《镇坪县行政审批服务与监管协调联动运行管理办法(试行)》《镇坪县县级行政审批服务运行管理办法(试行)》《镇坪县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等12项工作制度。自4月25日起,正式启用“镇坪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专用章”,标志着镇坪县正式进入“一枚印章管审批”阶段。行政审批事项实行清单式管理,先后公开了《镇坪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42项)》(2020年版)、《镇坪县级行政备案事项清单(79项)》(2020年版),所有县级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做到了“应进必进,应进全进”,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承接到位。扎实开展“减证便民”工作,共清理涉及需要开证明或者盖章的事项6项。商事制度改革加速深化,“先证后照”“审核合一”制、“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双公示”等多项改革政策落地开花。全年共发放微信办理营业执照694户,累计发放“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6618套。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已有10个执法监管部门完成“一单两库”并导入全省统一发布平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移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11个,移出27个。

(三)依法决策机制不断完善。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的重大行政决策制订程序。继续推进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全年共完成了22个重大项目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继续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制度,聘请了3名法律专业人士作为县政府法律顾问,全年法律顾问共审查协议6件、文件2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坚持涉权涉法文件“逢文必审”,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定期清理制度,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和水平。2020年以来,县政府共依法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开展了5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民法典和优化营商环境等领域,共清理规范性文件22件。

(四)行政执法监督不断规范。按照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要求,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向社会全面公开了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明确了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期间的规范流程和时限要求。督促各执法部门开展信息录入工作,实现省、市、县、镇四级人民政府及司法局、行政执法部门对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执法主体、权责清单,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等信息的综合管理,有效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在县政府网站建立了投诉平台,在政务服务中心建立了投诉中心,各执法部门开通了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专门负责受理群众投诉。利用政府网站、电视台等媒体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全面畅通12345便民热线、网络问政平台、监督邮箱等多种咨询投诉方式,对群众反映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及时开展调查回复。

(五)矛盾纠纷实现有效化解。按照“发现问题在先、解决矛盾在前”的工作思路,切实加强社会稳定情况预警预判。以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为抓手,对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逐户排查,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确保一般矛盾纠纷迅速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有效防范。2020年调解案件总数323件,成功调解280件,调解成功率达87%,调解金额350余万元。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将其作为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有效手段,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5件,受理3,不予受理2件。

(六)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坚持开展法律学习培训与广泛宣传相结合,不断提升全县领导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意识和人民群众法治观念。通过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单位责任清单,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各部门各单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发力的大普法格局,使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相辅相成、有机融合,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执法司法的良好社会效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个性化、多样化需求。结合“七五普法”活动对领导干部进行法治教育宣讲,强化领导的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各镇、各部门建立了学法制度,结合业务工作,经常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活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前学法制度,对新提拔任用的科级领导干部全部进行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树立“互联网+”思维,充分利用“12.4”全国宪法宣传日、“法律七进”、法治宣传月、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现代媒介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各类集中法治宣传活动80余场次,发放各类法律知识宣传册(单)、宣传品共计5万余册(份),微博推送普法信息120条、微信推送57条、发送手机普法短信10万条,“七五”普法已完成上级验收。

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2021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将紧扣创建全国法治示范项目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电视电话会上确定的8项重点工作,选好突破口、抓住着力点、拿出硬措施,下大力气补短板、找差距、强弱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新成效。

(一)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创建工作。及早启动2021年全国法治政府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纳入省市向国家申报的范围。用好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实施细则和督察工作实施办法,会同县政府督查室定期督促指导各单位扎实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如期达标。根据镇坪目前现状,初步筛送了三个创建主题,分别是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县综合创建,与市上同步开展法治营商环境示范县创建,结合镇坪“智慧监管”工作特色开展全国事中事后监管示范县创建。

(二)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紧扣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贯彻实施〈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实施方案〉若干措施》精神,全面落实好法治建设“双驱”工程、法治政府建设评估工程、镇办法治政府建设强基工程、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工程、政府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工程、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化工程中的12项具体任务落实,推动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好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

(三)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扎实开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统宣传工作,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围绕《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完成我县今后五年的法治镇坪建设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及“八五”普法规划编制,抓好顶层设计的完善实施工作。认真总结“七五”普法工作良好经验,全面启动“八五”普法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扎实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全面推进法律“七进”工作,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厉行法治、依法办事。

(四)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评估、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和决策公开等制度,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对决策过程进行控制,实施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健全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并落实决策责任制度。进一步增强各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推动我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水平,形成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良性互动。

(五)创新建立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做好重大节假日和特殊敏感时段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重大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调处。完善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创新启动“调解超市、点名调解”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落实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激励机制。严格按照“五有”、“六统一”标准,在全县各镇及村(社区)建立标准化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现有的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加强业务指导,使其充分发挥作用。

(六)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为重点领域、工程和项目提供及时高效法律服务,做到重点工程建设在哪里开展,法律服务就跟进到哪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大厅和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大厅,规范镇村公共法律服务站,实现全县村(社区)“法律服务终端”全覆盖,让群众足不出村便能享受到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确保村(社区)法治宣传覆盖率、人民调解率及有法律援助需求的贫困户受援率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