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1/2021-0140 发布文号: 安发改价格〔2021〕33 号
公开日期: 2021-01-26 公开目录: 服务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康市司法局关于转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 司法厅关于降低部分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 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