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镇坪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29 17:0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按照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工作的通知》(镇政办发[2021]7号)要求,结合文旅广电领域实际,特编制镇坪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疫情防控和“六保”等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文旅广电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对文旅广电领域信息公开事项严格审查,严把信息公开质量关,确保文旅广电领域信息公开透明、规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主要为公示公告、部门预算、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处罚等,均通过镇坪县人民政府网站、安康文化和旅游广电局网站进行公开发布,共发布信息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共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分管副局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1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对信息公开事项,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要求落实事前审核和依法审查,确保信息公开规范。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建立了2个微信公众号平台,分别为“镇坪视点”“镇坪旅游”。

(五)监督保障。为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对文旅广电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按照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要求,均落实签字审批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2290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不到位。主要表现在对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不熟悉,对明确规定公开时限的未按时进行公开。二是公开渠道有限。目前公开渠道主要为县政府和市局网站,无其他公开渠道。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强化对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相关规定学习,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二是专职专责公开。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公众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明确专人专管、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