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1/2021-0583 发布文号: 督办通报第二期
公开日期: 2021-02-01 公开目录: 执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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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四季度李平同志重点批示件办理情况通报

按照《县政府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办法(试行)》(镇政办发〔2019〕31号)相关规定,现将李平同志2020年第四季度重点批示件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第四季度,李平同志共作出重点批示19件,完成17件,占89%,正在持续推进2件,占11%

二、具体情况

(一)20201010日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贷款到期偿还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201165)上批示:请中原同志召集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研究偿债计划,加强资金调度,盘活资产资源,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不出现到期债务逾期违约,偿债计划提交县政府常务会研究。

办理落实情况:贺中原同志召集县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由县财政局牵头正在研究制定镇坪县2021年政府贷款到期还本付息工作方案,待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后组织实施。

(二)20201016日在“关于印发安康市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办字〔202063号)批示:①请贺中原同志统筹,县发改局牵头制定总体方案并参照成立工作专班以两办发文执行,县人社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局、经贸局、财政局分别负责,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安全、保基层运转具体方案,细化任务、压实责任、限定时限,20201020日前报县发改局汇总。②县发改局负责按要求每月报送落实情况。③县考核办负责纳入各级各部门综合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办理落实情况:县发改局牵头,起草了《镇坪县全面落实“六保”工作实施方案》并提请县委、县政府以(镇办字〔202094号)文件印发。县发改局按照市“六保”工作专班要求,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县考核办已将落实“六保”任务列入各责任部门负面清单考核指标;已在《关于印发镇坪县2020 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镇字〔202085号)中将该项工作考核范围、分值标准、认定责任进行了明确。

(三)20201016日在“关于印发安康市支持鼓励五上企业培育发展办法试行的通知”(安办字〔202061号)上批示:转发全县抓好落实。

办理落实情况:县经贸局严格按照《安康市支持鼓励五上企业培育发展办法(试行)》抓好“五上企业”培育及政策落实工作,2020年全县培育申报“五上企业”55户,已入笼纳统18户。

(四)20201030日在“审计署西安特派办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报告的征求意见稿”上批示:请中原、世昌、丁涛、张雄、延强、陈康等同志认真反思,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决不允许再发生此类问题,中原、丁涛按审计要求整改落实到位,给上级汇报到位。

办理落实情况:针对审计反馈的“县经贸局抗疫国债资金拨付至最终受益人不及时”问题,县经贸局及时进行了整改,县经贸局于20201014日确定了抗疫国债资金最终分配方案和企业补助名单,1019日已将资金拨付至受益企业。

(五)20201030日在“2020年度工业经济恢复性增长工作提醒函”上批示:请世昌同志召集县经贸局、统计局及相关重点企业召开会议,综合分析研判,强化措施,确保如期完成任务,争创一流,督查室跟踪督办,考核办强化考核,纪委跟踪问效,各个方面抓好落实。

办理落实情况:涂世昌同志每月定期召集县经贸局、统计局、考核办等相关部门及有关重点企业召开分析研判会议,加强研判分析,研究有效措施,推动工业经济实现恢复性增长。截止2020年底,新增规上工业企业5户,预计全县规上工业增加值下降20.5%,位居全市前列。

(六)20201030日在:“关于编制2021年市级重点项目计划的通知”(安发改项目〔2020523号)上批示:中原、仁宝一定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办理落实情况:县发改局已按要求编报制定了2021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按程序报市发改委备案,共计上报重点项目15个、年度计划投资达18.5亿元以上。

(七)20201030日在“关于开展稳投资工作成效评价的通知”上批示:请中原、仁宝同志按通知要求抓好落实,强化措施,确保一流。

办理落实情况:县发改局按照通知要求,对稳投资工作成效评价涉及的414个分项进行了自评打分,初步核算得分94.04分,并于2021112日赴市发改委进行了对接汇报,力争全县稳投资工作成效评价在全市前列。

(八)20201116在日在“市处非办会议纪要”上批示:请代军同志任专班班长、陈康任副班长,按市上要求依法处理好。

办理落实情况:按照文件要求,县金融办牵头对全县4名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走访,其中曹某已于2013年将户籍迁出镇坪,现户籍所在地为安康市汉滨区陵园路,已向市金融办报告建议交由汉滨区处非办对接联系;与其余3人已进行了沟通联系,均表示愿意等待处理结果。

(九)20201118日在“市政府领导批示抄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抓紧对陕西省清四乱进驻式暗访督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函”(办河湖函〔2020876号陕河湖长发〔20209号)上批示:按世昌同志意见迅速抓好落实,政府督查室强化督办,限时处理不彻底的,移交县纪委依规严格查处,另外,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一次河长制工作汇报。

办理落实情况:县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清四乱”工作,县河长办制定了《关于水利部2020年进驻式暗访督查反馈问题整治清理的整改方案》并报市河长办备案,反馈的“清四乱”问题已于20201210日全部整改完成,并上报申请销号。

(十)20201126日在“关于分解落实2020年第四季度经济增长任务指标的通知”上批示:按中原同志意见抓好落实,进一步强化措施,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再研究。

办理落实情况:县考核办牵头起草的《镇坪县2020年度市对县目标责任考核对标补短冲刺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审定,以《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坪县2020年市对县目标责任考核对标补短冲刺工作方案的通知》(镇政办发〔2020111号)下发,并以“两单一表”进一步细化了任务、压实了责任、明确了时限。

(十一)20201126日在“蒋涛、谢小燕等人请求帮助解决涉农奖补兑现有关问题”上批示:请世昌、怀春、丁涛速阅处,群众利益无小事,请你们速研究调查,并三天内回复我。

办理落实情况:经县农水局与县财政局、脱指办对接协商,提出了初步解决方案。同时,县农水局牵头与蒋涛、谢小燕等园区项目业主进行了充分对接沟通,做好政策解答工作,达成了一致意见。

(十二)2020122日在“关于加快建设安康无水港促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安政发〔202023号)上批示:请中原负责,世昌配合,仁宝抓落实,速研究制定支持无水港建设的相关政策和两单一表,适时召开办公会议,清单推进,确保走在前列。

办理落实情况:正在推进。县发改局正在梳理相关政策,待梳理完毕后按程序送县政府研究审核。

(十三)2020122日在“关于报送曙河旅游经济示范带建设调研情况的报告”(镇政协字〔20209号)上批示:该调研报告质量很高,调查研究深入详实,分析问题客观到位,对策建议切合实际,请太运、周星、丁涛、龙英同志认真研阅,充分吸纳调研成果,不断提升建设水平。

办理落实情况:正在推进。曙坪镇、曙河办结合曙河生态旅游经济示范带建设实际,对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正在研究制定2021年曙河生态旅游经济示范带建设推进方案。

(十四)2020122日在“关于报送全县培育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调研情况的报告”(镇政协字〔202010号)上批示:该调研报告具有系统性和针对性,问题很客观,建议具有操作性,请世昌、延福、丁涛、怀春等同志阅研,抓好落实。

办理落实情况:县农水局、财政局对调研报告进行了认真研阅,对调研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吸纳。2020年,全县成立了壮大村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设立了党建引领、资金保障、业务指导、运营监管、绩效考评5个工作专班推进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确定了25个省级示范村、1个市级示范村、11个县级示范村,全面消除了集体经济空白村。

(十五)2020123日在“关于抓紧整改省纪委监委近期督导发现问题的通知”上批示:请世昌、田辉同志逐条对照,举一反三,清单交办,强化措施,确保彻底整改。

办理落实情况:2020年123日县脱指办下发了《镇坪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抓紧整改省纪委监委督导反馈问题的紧急通知》(镇脱领办发〔202056号)文件,并督促各责任单位对督导反馈问题进行整改落实,截止2020年底,县级认领问题全部得到有效整改。

(十六)2020129日在“关于做好2021年棚户区改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的通知”(安发改投资〔2020654号)上批示:中原负责抓好落实。

办理落实情况:县住建局、发改局、财政局已经联合将镇坪县一河两岸棚户区改造项目按要求在重大项目库中上报,目前已上报至省发改委。

(十七)20201216日在“关于加快全市23处省级挂牌督办严重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通知”(安交安委〔202013号)上批示:请代军同志速带领县公路段、交通局、交警队、应急局等相关单位到隐患点现场研究,强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交通安全。

办理落实情况:针对G541线K250+700K259+000路断存在“团雾冰雪、长大下坡”安全隐患问题,县公路段通过设置“爆闪灯、团雾路段慢行”等警示标志,补充防滑料,抛洒融雪剂,及时清除路面积雪,增设警示标志、广角镜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已完成隐患问题整治工作,并向县交通委员会报送了销号申请。

(十八)20201216日在“安康市政府关于十堰经镇坪巫溪高速公路镇坪段建设有关问题的请示”上批示:同意世昌同志意见,并请世昌、宗健及时与巫溪协调,建立沟通会商机制,清单落实。

办理落实情况:县交通局牵头对接,于2021111日同十巫高速指挥部召开了对接座谈会,共同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创建了镇坪、竹溪两县十巫高速协调人员通讯录及微信工作群,并初步制定了镇坪县前置手续报批任务清单,待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各职能部门职责确定后即可形成两县联动任务清单。

(十九)20201216日在“赵一德省长在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上批示:请防控办抓紧抓实抓细,将“五化”具体化,贯穿整个工作过程中。

办理落实情况:县联防联控指挥部对赵一德省长在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进行了认真研阅,制定的《镇坪县2020-2021年冬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对具体任务进行了全面细化,压实了责任,强化了措施,并督办抓好落实。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直接涉及中省市重大政策落地落细落实,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县政府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积极履行“第一责任”,特别是对主要领导批示件要做到及时阅办、一线推进、亲自督办,确保领导批示事项得到全面落实。

(二)确保实效。各批示件办理责任单位“一把手”对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件办理实效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批示件办理工作,建立重要批示事项工作台账,逐项压实责任,一线推进落实,清单销号管理,确保各项任务高效按时完成。

(三)严督实考。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件办理情况纳入各责任单位重点事项督办考核内容,县政府督查室对重点批示办理情况定期进行书面督办和抽查核实,对办理不到位,报送落实情况不详实、不及时,贻误工作、造成影响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作为年底考核重要依据。因办理不到位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作为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严肃问效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