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1/2021-0195 | 发布文号: | 镇衔领发〔2021〕1号 |
公开日期: | 2021-08-06 | 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
2021年,我县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下达两批次6400万元,其中第一批2164万元、第二批4236万元。按资金来源分,中央资金4510万元,省级资金1890万元。全县按照村上报到镇,镇初审后上报县乡村振兴局(镇坪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程序确定拟实施项目。为确保项目的绩效性、合规性和可操作性,县乡村振兴局会同县发改局、财政局,按照“保民生、守底线,强产业、促增收,建设施、补短板,保重点、抓示范”的原则,采取点点到的形式,逐项实地核实,再将核实后的项目清单汇总分别反馈到各镇,经各镇确认后,再经镇坪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审定,现将2021年度中省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时间节点。按照中央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今年下达的中省衔接资金的项目计划,在下达之日起,即8月7日前必须关联到项目库中,8月30日前所有项目必须开工,并及时录入系统,确保支出进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1月30日前必须完成项目竣工决算验收。各镇、各部门要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明确项目立项、实施、验收、审计、结算等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确保11月底前全面竣工验收。
二、严格建设程序。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按照中省市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尽量简化程序,不能层层加码,不需要招标的项目不能强制招标,鼓励探索创新衔接资金支持方式,积极采取“村级一事一议”“以工代赈”“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形式,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总结项目建设典型经验。
三、通力搞好配合。各镇、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特别是在项目立项审批上,相关部门要加快项目审批进度,做到立报立审立批,在法律法规允许下,尽量简化立项审批程序,确保项目尽快落地实施。发改局负责立项审批,财政局负责资金评审,住建局负责乡村建设规划审批,自然资源局负责用地审批,市生态环境局镇坪分局负责环评。
四、加强项目监管。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以及相关行业部门要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加强项目督查、检查力度,审计局要加强审计监管,各镇及项目实施部门要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管,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和效益。
五、及时动态维护。项目库动态维护是中省市通报的重要依据,各镇各部门要落实专人,要将项目建设、资金下达到竣工决算的各个环节及时录入项目库中,进行动态维护,完成一个环节录入一个环节,县乡村振兴局将对项目库的建设及动态管理情况进行监测,对录入不及时和未对项目库进行动态维护的进行通报。
附件:镇坪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计划明细表.xlsx
镇坪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