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要闻

中国共产党镇坪县第十八次代表大会开幕

作者:陆文龙 谭余倩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29 20:09

金秋送爽,喜迎盛会。9月29日上午,备受全县人民关注的中国共产党镇坪县第十八次代表大会在县政府八楼会议室开幕。

上午8时30分,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开幕。大会执行主席李平、陈敬民、陈佳斌、王永国、贺中原、于延媚、涂世昌、石太运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在主席台就座的还有其他主席团成员。会议由县委副书记、代县长陈佳斌主持。本次大会应到代表132人,实到代表128人,符合法定人数。

大会以主会场和开设分会场的形式进行,主会场在县政府八楼会议室,各镇各部门在分会场通过视频直播的方式收看。

本次大会是在建党100周年、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历史时刻,在“十四五”开局、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会议。

在热烈的掌声中,县委书记李平代表中国共产党镇坪县第十七届委员会向大会作了题为《建设生态经济强县 谱写镇坪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报告。

大会主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动员全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再接再厉,为建设生态经济强县、谱写镇坪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报告回顾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自县第十七次党代会以来,县委坚定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战略决策,圆满完成了“四大战略”“四大硬仗”目标任务,为开创镇坪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奠定了坚实基础。五年来,县域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经济发展基础不断夯实,经济外向水平大幅提升,共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全县政治生态正气充盈。五年经验启示我们,推动镇坪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政治引领、对党忠诚;必须坚持人民至上、以人为本;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开放发展;必须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必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

报告指出:未来五年,镇坪将站在新的历史重要关口,处在一个极其重要的发展交汇点,全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通落实“五项要求”“五个扎实”,按照省委“三新三高”和市委“三位一体”战略部署,坚持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以建设生态经济强县为目标,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坚定不移走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发展之路,奋力谱写镇坪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预期目标:到2026年,人均经济强、绿色产业强、开放活力强、群众生活富、人居环境美的“三强一富一美”蓝图初步实现;生态经济引领区、共同富裕试验区、城乡互补融合区、陕南第一门户区、品质生活体验区、社会治理样板区“六区”建设任务高效落实;基本建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可持续发展能力全面增强的生态经济强县,成为生态功能区县域高质量发展的引领者、示范者、推动者。

报告强调: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我们要牢牢把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不动摇,接续历届县委奋斗的基础,开创“六区”建设支撑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一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打造生态经济引领区;二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造共同富裕试验区;三要提升生态宜居品质,打造城乡互补融合区;四要实施开放发展战略,打造陕南第一门户区;五要切实保障改善民生,打造品质生活体验区;六要牢守安全发展底线,打造社会治理样板区。
大会强调:实现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永葆对党忠诚本色;要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全面汇聚发展合力;要强化领导班子建设,着力提升执政能力;要聚焦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人才发展高地;要强化基层组织建设,筑牢坚强战斗堡垒;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涵养良好政治生态。坚持把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县域治理全领域、全过程、各环节,团结聚力推动发展、实现目标。

大会号召:全县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不负时代、只争朝夕,真抓实干、笃定前行,为奋力建设生态经济强县、谱写镇坪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会上,石太运代表中国共产党镇坪县第十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作了题为《聚焦主责主业 突出政治监督 为奋力谱写镇坪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报告。大会还书面审议了关于全县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

列席大会的有:曾担任县级领导职务的党内老同志;不是代表的党员县级领导;不是代表的镇、县直有关部门、经济社会组织的党员负责同志;县人大各工委及人大办,县政协各专委会及政协办的党员负责同志;中省市驻镇单位的党员负责同志;县级领导班子中的党外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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