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1-0000 | 发布文号: | 镇医保发〔2021〕162号 |
公开日期: | 2021-10-20 | 公开目录: | 重点民生领域信息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征缴工作,现将《安康市医疗保障局、安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安康市民政局、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康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安医保发〔2021〕8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特困供养、孤儿、事实无抚养儿童、低保对象、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员、建档立卡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边缘易致贫户参保率达到100%,其他一般农户应保尽保,参保率不低于97%。
附件:镇坪县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计划任务表
镇坪县医疗保障局 镇坪县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镇坪县税务局 镇坪县民政局
镇坪县卫生健康局 镇坪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