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提案

镇坪县林业局 关于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第三十一号提案的答复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17 10:09



签发人:杨立刚

张才芳委员:

您好!您与丁蕊蕊委员提出的《关于对野猪危害农作物进行补偿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积极落实。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县生态环境的改善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野生动物的种群和数量迅速增长。但同时,野生动物损害农作物和生产资料的问题也成为群众忧心和关心的热点。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对野生动物造成的损害赔偿需省级制定出台政策和标准,我省现行的补偿办法和标准其对象仅限于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我单位自2020年以来,已多次向省市县汇报,请求立足当前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实际,健全完善补偿政策和标准。但制定和出台补偿政策是一项高度严谨的工作,短时间内无法实现。为此,今年我局经过前几个月的汇报协调,前期通过招投标程序已于2021913日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坪支公司签订了《镇坪县野生动物致害商业保险政府救助补偿合同》。对投保范围、投保规模、保费构成、赔偿标准、定损赔偿等具体问题均已明确。解决了您反映问题的落实,也切实解决了群众根本利益问题。诚挚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您今后多支持、帮助我们多提出宝贵的提案。





镇坪县林业局

2021年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