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1-0000 |
发布文号: |
安财农〔2021〕56号 |
公开日期: |
2021-10-19 |
公开目录: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旬阳市、汉阴县、紫阳县、石泉县、镇坪县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陕财办农〔2021〕70号),经商市乡村振兴局,现将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你们(详见附件1)。收支功能科目列“2130505生产发展”,经济科目“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各相关县(区、市)财政部门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有关精神,按照衔接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和动态监控等有关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此次下达资金主要统筹用于受灾地区灾后帮扶和防范因灾返贫工作。安排给56个脱贫县的资金,按照过渡期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按时做好资金决算工作,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的经验、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附件:1.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表
安康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