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龙英
伍定新委员:
您好!您在县政协九届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把小河村纳入旅游村建设,并给予项目支持的建议》第85号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建议由镇、村根据《乡村旅游示范村评定规范》标准,结合小河村的生态资源、发展现状等实际情况主动实施创建工作。小河旅游村的创建程序是由城关镇人民政府申报,我局初审,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复核,省文化和旅游厅研究评定。建设过程中我局可以业务指导,建设完成后,按照《陕西省乡村旅游示范村评分细则》自评得分在800分以上,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2、我局加大力度配合,在旅游村建设具体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向上争取旅游项目资金,待项目申报成功,资金下达后具体实施。
非常感谢您对我县旅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也请您对办理情况复函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
特此函告。
镇坪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