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1/2021-0897 发布文号: 2021年第633号
公开日期: 2021-12-03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飞地经济环保产业园区“十四五”发展规划 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经镇坪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镇坪县飞地经济环保产业园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镇坪县飞地经济环保产业园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名称:镇坪县飞地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址:安康市高新区镇坪飞地经济产业园区

联系人:许勇

联系方式:13992556818

三、项目概况:采购内容为镇坪县飞地经济环保产业园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服务,由镇坪县飞地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镇坪县创建省级创新示范县规划编制工作。

1.项目用途:用于镇坪县飞地经济环保产业园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2.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3.采购预算:250000.00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可不用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信用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未被监督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述材料及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查询记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自述材料与实际不符,将按不合格处理,取消投标资格;

4.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5.自2020年以来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0年以来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磋商。

注:购买文件时请携带法人代表委托书、营业执照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2套。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六、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1123-2021129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高新区镇坪飞地经济产业园区。

3.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0元,谢绝邮寄。

七、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121615:00时前。

2.磋商时间:2021121615:00时。

3.磋商地点:安康市高新区镇坪飞地经济产业园区。

八、磋商文件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镇坪县飞地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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