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

镇坪县财政局 关于对县第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第46号 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7-27 11:07

类别:A

签发人:丁涛

胡启芝代表:

您在县人大十八届七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集体经济资金监管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的建议,我局迅速抽调业务骨干人员,成立专项检查组,采取查资料、看账本、交流座谈等方式,对2017年以来财政投入村集体经济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就检查情况形成了专项报告上报县委、县政府。经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个别村投资的企业由于经营不善或市场发生变化,可能出现无力履行合同义务的风险以及其他可能导致投资入股本金流失的问题,对涉关镇村进行了清单交办和限时整改,确保村集体经济资金的安全。

为进一步健全村集体经济监管的长效机制,我局修订完善了《镇坪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全面实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代理记账制度;制定了《财政所监管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工作流程》、《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支出流程》等系列文件,为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的日常监管工作纳入镇财政管理绩效标准,作为对财政所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实行财政所月指导、季检查、半年培训、年度评价,财政局不定时抽查的监管机制,确保集体经济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

非常感谢您对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特此复函。

镇坪县财政局

2021年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