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

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暨“双节”期间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作者: 来源:美丽镇坪 发布时间:2021-12-21 08:12 字体:[大][中][小]


各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市驻镇各单位: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贯彻落实好全国疫情防控视频会议和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暨“双节”期间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人员信息排查

各镇要持续加大对外省和西安等重点地区来返人员信息排查,采取大数据、网格员上门等方式,精准排查省外、省内有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地市来返人员信息,并每天16时前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提前摸清外出人员信息,建立外出人员台账,一对一主动联系,引导其尽可能待本轮国内疫情结束后返回,提前告知返回时应就地开展核酸检测,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镇,提前掌握返镇时间及行程,确保第一时间落实管控措施。公安、经贸、卫健、各镇要加强大数据反馈信息核查追踪,信息核查专班要持续实行24小时轮班排查机制,对大数据推送信息必须在24小时内核查追踪到位,并在外来人员管理系统中录入管控情况。

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外出要严格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重申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外出行程报备要求及健康管理措施的通知》,及时规范报备行程。各镇要组织村(社区)广泛宣传,动员近28天从境外入陕来返人员、有与感染者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阳性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以及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的来返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备行程信息,并配合做好集中隔离、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二、 严格落实人员管控

对从西安口岸入境来返镇人员,在西安集中隔离期满后,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点对点闭环转运至所在村(社区),继续落实7天居家隔离(第2、7天开展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满前开展1次核酸检测);对从省外其他口岸入境来返镇人员, 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安 排点对点闭环接回,补足“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对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期间,各镇务必严格落实“五包一”管控措施,做到足不出户、与家人吃住分开;居家健康健康监测期间,做好个人防护,不出户、做好体温和身体症状监测。对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旗)来返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达到汽车站后,汽车站应进行临时隔离,第一时间通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安排点对点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措施(隔离时间从离开上述地区时计算),期间开展4次(第1、3、7、13天)核酸检测;对私驾、私乘来返镇的集中隔离对象,各高速路出入口(省级公路出入口)查验点应安排其原地等待,第一时间通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安排点对点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落实隔离措施;对已返回家中或者达到酒店、其他场所的集中隔离对象,各镇、村(社区)排查到信息时第一时间通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安排点对点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落实隔离措施。对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的县、市、区)来返人员落实14天健康监测措施,并在抵镇第一时间进行1次核酸检测。凡是国内报告1例及以上有传播风险的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县(市、区、旗),均视其为中高风险地区,按照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来返人员管理。

三、加强和规范公路查验

各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牵头强化和规范公路查验工作,做到逢车必查、逢人必验。要对所有来返人员健康码、行程卡严格进行查验,对外省、西安来返人员实行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健康码为绿码、大数据行程卡无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地市旅居史的来返人员,正常通行,对大数据行程卡有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区旅居史的,实行集中隔离。对大数据行程卡有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能够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可以通行,查验点应与其签订告知承诺书,告知到达镇坪后即时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回家中或者固定场所,做好健康监测;对不能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现场进行核酸采样,并完善上述告知措施。对健康码为黄码的按标准实施居家隔离;健康码为红码的,禁止驾乘人员离开车辆,立即.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按规定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各查验点要进一步规范查验登记,详细记录人员车辆信息,人员信息至少记录到镇(街道),确保登记信息完整、真实、有效,可追溯、可查证各查验点要每天将登记信息报送所属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梳理后一并录入外来人员信息表,按规定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各镇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指定专门的.联系人联系各查验点,各查验点应及时向有关镇推送该镇来返人员信息。

四、持续做好核酸检测排查

各镇、行业部门、单位要压实属地和行业责任,按照属地、属事、属人原则,持续做好人、物、环境核酸检测排查工作。对所有发热患者和其他无发热的可疑患者,不明原因肺炎和住院患者中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所有新入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等医疗机构就诊人员,购买“一退两抗”药品人员等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对集中隔离场所管理和服务人员,定点医院医务人员,普通医院发热门诊和急诊等重点部门医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市场监管系统一线工作人员,冷链食品从业人员,从事邮政快递包裹运输、分拣的一线工作人员等风险职业人群开展隔天1次核酸检测。对医疗机构非重点部门人员,农贸市场、快递外卖、国内交通运输、养老福利机构、监管场所、人员密集型场所(如社区工厂、生产车间、商场超市、培训机构)、托幼机构和学校等场所工作人员要定期开展核酸检测或抽查。对进口冷链食 品及其加工、运输、存储、销售等场所,医疗机构及大型农贸批发市场的环境,进口冷冻物品加工处理场所的污水定期开展核酸检测。

五、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防控措施

要压实各类重点场所举办方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要求,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养老机构要实施封闭管理,提倡视频探视。各类学校、培训机构、托幼机构要严格执行晨午晚检制度,落实缺课缺勤登记制度,指导师生(员工)做好自我防护,对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师生(员工)要开展核酸检测排查。公共交通工具、旅游景区、宾馆饭店、影院、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洗浴场所、社区棋牌室、麻将馆等人群密集场所,要落实“戴口罩、 逐人逐次扫码测温、核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防控措施。旅游景区要实行“限量、预约、错峰”管理,调控进入景点游客数量,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其他场所也要严格控制人流,落实佩戴口罩、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各类场所一旦发现黄码、红码、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出现异常症状人员,要立即报告县、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处置。要从严控制会议、展会、培训等活动,最大限度压缩线下活动规模,原则上不邀请发生疫情的省(区、市)代表参加。确需举办线下活动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在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方可举办。

六、加强医疗机构疫情防控

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发热门诊哨点作用,从严做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院内感染防控工作。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对所有就诊患者进行风险地区旅居史问询,发现有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要做好流行病学问诊、病人基本信息登记和报告。对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腹痛和腹泻等症状的人员,要闭环引导至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发热门诊要对所有就诊患者进行核酸检测并全程闭环管理,6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镇卫生院,特别是诊所、村卫生室等不得常规诊治可疑患者。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医务人员院感培训,落实好医疗机构常态化防控措施,加强医务人员的管理,规范发热门诊的运行及医疗废物的处理,严控医疗感染风险。

七、强化应急能力提升

各镇、各有关责任单位,要根据全县全员核酸检测方案,立足镇、部门职能,及时制定责任到人、任务到人的全员核酸检测方案,并于12月22日前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镇要善“五包一”制度,由镇干部、社区网格管理员、基层医务工作者、民警、志愿者等共同负责落实社区防控措施。“五包一” 工作队要提前摸清村(社区)人员底数,做好核酸筛查、流调溯源、人员转运、隔离管控、健康监测、服务保障等工作准备。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储备足够的全员核酸检测物资,并建立滚动储备机制,各镇、各单位都应储备一定的应急保障物资。卫健、公安、疾控要加强大规模流调、全员核酸检测培训,建立常态化培训、演练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各镇要储备一定规模的集中隔离点,确保应急需求。

八、加强疫苗接种

要持续加强重点人员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工作,进一步压实各镇、各部门、行业、单位的工作责任,推进高风险岗位人员在12月底前完成加强免疫。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夯实学校责任,要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切实做好3-11岁人群接种工作,确保12月底前如期完成两剂次接种任务。

九、持续做好宣传教育

各镇、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创新宣传方式,引导群众严格落实各项常态化防控要求,加强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手消毒,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加强个人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咳嗽、发烧等症状,一定要及时就诊;提醒群众遵守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有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接触史的加强健康监测,第一时间主动报告,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管理,履行好个人防控义务。各镇、村(社区)要引导群众树立文明新风,控制红白喜事规模,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镇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