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1/2021-1012 发布文号: 2021年第2号
公开日期: 2021-12-15 公开目录: 执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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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坪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21年第2号(总第56号共6篇)

 




 

 

●镇坪县小曙河至省界界梁子(双马路)公路一期路面工程竣工

决算审计结果……………………………………………………1

●镇坪县曙坪镇桃园产业路一阶段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4

●镇坪县城关镇文彩村公路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6

●镇坪县城关镇友谊村25组道路硬化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9

●镇坪县曙坪镇大树村道路综合配套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12

●镇坪县小曙河至省界界梁子(双马路)公路一期工程竣工决算

审计结果…………………………………………………………15

 

 

 

 

镇坪县小曙河至省界界梁子(双马路)公路

一期路面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0211213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镇坪县审计项目计划安排,镇坪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县交通运输局主管的镇坪县小曙河至省界界梁子(双马路)公路一期路面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

一、工程概况

(一)计划建设规模及投资

镇坪县小曙河至省界界梁子(双马路)公路一期路面工程,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了项目可行性研究(镇发改发〔2017205号)。该项目交由县交通运输局实施,下达资金计划25600000元。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建设道路全长16.704公里,全线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7.5米,桥梁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Ⅱ级。项目总概算投资113729900元,其中;建安费90572200元,项目前期费和工程拆迁预备费23157700元。本次审计的是该项目的路面工程。

(二)工程招标及发包

该工程由陕西恒万达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设计,委托陕西道科公路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由镇坪县兴安公路工程养护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承建,中标合同金额6306465元。2018824日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工期365日历天。202012月,县交通运输局委托安康市伟鑫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检测,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20201222日,镇坪县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了质量质量鉴定报告,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

(三)资金来源与财务结算

根据县交通运输局提供的工程财务资料,截至审计时,本工程已到位专项资金6112066元,其中:专项资金126100元。已预付工程款5943966元,按合同应支付待摊费用357852元(监理费260852元、招标代理费42000元、质量检测费55000元,结算审核费由审计局统一支付),实际已经支付待摊费用168100元(监理费126100元、招标代理费42000元)。

二、决算审计情况

本次审计严格按照《国家审计准则》和《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规定,县审计局委托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工程结算进行了审核,县审计局对造价审核报告进行了复核,并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一)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该项目下达总概算投资113729900元,此次路面工程完成投资6522755元。

(二)工程造价审核情况:本工程合同价6306465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送审结算造价6285441元,经恒瑞公司审核,县审计局复核,工程竣工结算造价6164903元,审减120538元。   

送审待摊费用357852元,审定待摊费用357852元(监理费260852元、招标代理费42000元、质量检测费55000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审计建议:加强工程现场管理,严格工程量签证审核把关,杜绝虚报工程结算款的情况再次发生。县交通运输局及时整改,据实办理了工程款结算。

 


镇坪县曙坪镇桃园产业路一阶段工程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0211213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镇坪县审计项目计划安排,镇坪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县交通运输局主管的镇坪县曙坪镇桃园产业路一阶段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

一、工程概况

(一)计划建设规模及投资

镇坪县曙坪镇桃园产业路一阶段工程,依据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变更镇坪县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镇发改发〔2017205号)立项。该项目由县交通运输局实施,下达贷款资金计划10200000元。

(二)工程招标及发包

该项目由陕西中宇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设计。委托陕西道科公路咨询有限公司监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由陕西怡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中标合同金额9380879元。201818日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工期360日历天。2019822日,镇坪县公路工程工程质量监督质量监督站出具了质量鉴定报告,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

(三)资金来源与财务结算

截至审计时,本工程已到位专项资金3919000元,其中:国开行贷款1875500元。已预付工程款3500000元,按合同应支付待摊费用419000元(设计费120000元、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60000元、监理费180000元、招标代理费59000元),实际已经支付待摊费用419000元(设计费120000元、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60000元、监理费180000元、招标代理费59000元)。

二、决算审计情况

本次审计严格按照《国家审计准则》和《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规定,县审计局委托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工程结算进行了审核。县审计局对造价审核报告进行了复核,并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一)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该工程下达贷款计划10200000元,竣工财务决算审定总造价6487024元。

(二)工程造价审核情况:本工程合同价9380879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送审结算造价6296397元,经恒瑞公司审核,县审计局复核,竣工结算审定造价6068024元,审减228373元。

    送审待摊费用419000元,审定待摊费用419000元(设计费120000元、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60000元、监理费180000元、招标代理费59000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审计建议:加强项目资料管理,及时办理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县交通运输局及时整改,据实办理了工程结算。

镇坪县城关镇文彩村公路工程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0211213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镇坪县审计项目计划安排,镇坪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县交通局主管的镇坪县城关镇文彩村公路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

一、工程概况

(一)计划建设规模及投资

镇坪县城关镇文彩村公路工程,依据《镇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变更镇坪县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镇发改发〔2017205号),项目概算总投资9201400元,其中建安工程费7692000元,项目前期和工程拆迁预备费1509400元,资金来源为国开行贷款。工程内容包括:修复路面1条,新建路基、砂石路面3条,道路改建1条,路面硬化5条,砂石路面1条,路肩硬化及新建边沟1条,加宽新建边沟1条等内容。该项目由县交通运输局实施,下达贷款资金计划8000000元。

(二)工程招标及发包

该项目由陕西中宇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设计,委托安康市睿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由榆林市凯达路桥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中标合同金额7495467元。201796日,县交通运输局与中标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工期180日历天。2020522日,镇坪县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了工程质量鉴定书,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

(三)资金来源与财务结算

截至审计时,本工程已到位专项资金6468600元,其中:国开行贷款资金5248600元。已预付工程款6468600元,按合同应支付待摊费用384725元,实际已经支付待摊费用348725元。

二、决算审计情况

本次审计严格按照《国家审计准则》和《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规定,县审计局委托时代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对工程结算进行了审核,县审计局对造价审核报告进行了复核,并对工程建设程序、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

(一)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该工程下达投资计划8000000元,竣工财务决算审定总造价7638447.88元。

(二)工程造价审核情况:本工程合同价7495467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送审结算造价7321634.60元,经时代公司审核,县审计局复核,竣工结算审定造价7253722.88元,审减67911.72元。

送审待摊费用384725元(设计费150000元、监理费150000元、招标代理费48725元、委托检测费36000元),审定待摊费用348725元(设计费150000元、监理费150000元、招标代理费48725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审计建议:加强项目资料管理,及时办理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县交通运输局及时整改,据实办理了工程结算。

 

 

 

 

 

 

 

 

 

 

 

 

 

 

 

 

 

 

镇坪县城关镇友谊村25组道路硬化工程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0211213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镇坪县审计项目计划安排,镇坪县审计局对城关镇人民政府主管的镇坪县城关镇友谊村25组道路硬化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

一、工程概况

(一)计划建设规模及投资

镇坪县城关镇友谊村25组道路硬化工程,依据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立项(镇发改发〔2019188号),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硬化总长度4.011km,排水工程4.011km,防护与加固工程2.928km,路面工程包括16cm级配砂砾石垫层24400㎡,18cm水泥砼面层17770㎡,培土路肩4011㎡,公路设施包括错车道、桥涵、护栏、标示牌等内容。工程概算总投资3885141元,资金来源为涉农整合资金。

(二)工程招标及发包

该工程委托陕西中宇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做可行性研究,由陕西中宇交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委托安康市长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由镇坪县鸿良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承建,中标合同金额3876800元。2019819日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工期自2019819日至2019107日,工期50日历天。工程实际于2019819日开工,于2020422日竣工。城关镇政府于202079日组织并通过了该工程验收备案。

(三)资金来源与财务结算

根据城关镇人民政府提供的工程财务资料,截至审计时,本工程已到位资金3400000元,其中:涉农整合资金3400000元。已支付工程款3750000元,应支付待摊费用100620元(可研费6000元、监理费94620元、设计费由交通局支付,结算审核费由审计局统一支付),实际已经支付待摊费用100620元(可研费6000元、监理费94620元)。

二、决算审计情况

本次审计严格按照《国家审计准则》和《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规定,县审计局委托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工程结算进行了审核,县审计局对造价审核报告进行了复核,并对工程建设程序、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

(一)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该工程下达投资计划3885141元,竣工财务决算审定总造价3885432元。

(二)工程造价审核情况:本工程合同价3876800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送审结算造价3866550元,经华睿诚公司审核,县审计局复核,审定工程竣工结算造价3784812元,审减81738元。   

审定待摊费用100620元(可研费6000元、监理费94620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审计建议:加强工程现场管理,严格工程量签证审核把关,杜绝虚报工程结算款的情况再次发生。

城关镇人民政府已按照审计报告及时落实整改,据实办理了工程款结算。

 

 

 

 

 

 

 

 

 

 

 

 

 

 

 

镇坪县曙坪镇大树村道路综合配套工程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0211213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镇坪县审计项目计划安排,镇坪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县交通运输局主管的镇坪县曙坪镇大树村道路综合配套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

一、工程概况

(一)计划建设规模及投资

镇坪县曙坪镇大树村道路综合配套工程,镇坪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了项目可行性研究(镇发改发〔2017205号),由县交通运输局实施,下达贷款资金计划14900000元。

(二)工程招标及发包

该项目施工设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由陕西中宇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中标合同金额337000元。监理采用直接发包方式确定陕西道科公路咨询有限公司监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由陕西金路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中标合同金额6490921.71元。201839日,县交通运输局与中标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工期240日历天。20201月,县交通运输局委托安康市伟鑫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检测,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2020118日,镇坪县交通运输局出具了工程质量鉴定报告,该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

(三)资金来源与财务结算

截至审计时,本工程已到位专项资金6672349.70元,其中:国开行贷款3163200元。已预付工程款5787110元,按合同应支付待摊费用1114239.70元(征地补偿款528039.70元、设计费 337000元、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50000元、监理费120000元、招标代理费50200元、质检费29000元),实际已经支付待摊费用885239.70元(征地补偿款528039.70元、设计费137000元、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50000元、监理费120000元、招标代理费50200元)。

二、决算审计情况

本次审计严格按照《国家审计准则》和《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规定,县审计局委托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瑞公司”)对工程结算进行了审核,县审计局对造价审核报告进行了复核,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一)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该工程下达贷款计划14900000元,竣工财务决算审定总造价7347650.70元。

(二)工程造价审核情况:本工程合同价6490921.71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送审结算造价6487448元,经恒瑞公司审核,县审计局复核,竣工结算审定造价6233411元,审减254037元。

    送审摊费用1114239.70元(征地补偿款528039.70元、设计费 337000元、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50000元、监理费120000元、招标代理费50200元、质检费29000元),审定摊费用1114239.70元(征地补偿款528039.70元、设计费 337000元、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50000元、监理费120000元、招标代理费50200元、质检费29000元)。

三、审计评价

镇坪县曙坪镇大树村道路综合配套工程,在县交通运输局的重视下,通过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确保了工程的顺利实施。该工程的建成投入使用,较好地解决了村容村貌和农户出行问题。

从县交通局提供的资料看,该工程建设程序基本合规。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处理及整改情况

核减结算多报的工程款254037元。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审计建议。县交通运输局及时整改,据实办理了工程结算。

五、审计建议

加强项目资料管理,及时办理工程竣工综合验收。

 

 

 

 

 

 

 

镇坪县小曙河至省界界梁子(双马路)公路

一期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0211213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镇坪县2021年审计项目计划,镇坪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县交通运输局主管的镇坪县小曙河至省界界梁子(双马路)公路一期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

一、工程概况

(一)计划建设规模及投资

镇坪县小曙河至省界界梁子(双马路)公路一期工程,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了项目可行性研究(镇发改发〔2017205号)。该项目交由县交通运输局实施,下达贷款资金计划25600000元。

(二)工程招标及发包

该项目委托安康市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做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安康市汉江生态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做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委托陕西绿蕾林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做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委托西安中策资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做土地勘测定界。施工设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由陕西恒万达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标合同金额3480000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由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中标合同金额17605509.69元,合同工期365日历天;监理由陕西道科公路咨询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318800元。20171215日签订了监理合同,2018122日,签订了施工合同。20201222日,镇坪县交通运输局出具了工程质量鉴定报告,该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

(三)资金来源与财务结算

根据县交通运输局提供的工程财务资料,本工程到位专项资金19592072.50元,其中:国开行贷款11759043.60元,部门专项资金7833028.90元。已支付工程款11574682元,按合同应支付待摊费用9097390.50元,实际已经支付待摊费用8017390.50元(征地补偿款2630332.90元、环境影响评价45000元、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75000元、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160000元、植被恢复费1981796元、勘测定界检测费264800元、设计费2400000元、监理费318800元、招标代理费141661.60元)。

二、决算审计情况

本次审计严格按照《国家审计准则》和《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规定,县审计局委托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工程结算进行了审核,审计局对造价审核报告进行了复核,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一)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该工程下达贷款计划25600000元,竣工财务决算审定总造价21176058.82元。

(二)工程造价审核情况:本工程合同价17605509.69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送审结算造价13013482.91元,竣工结算审定造价12078668.32元,审减934814.59元。

 送审摊费用9097390.50元,审定待摊费用9097390.50元(征地补偿款2630332.90元、环境影响评价45000元、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75000元、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160000元、植被恢复费1981796元、勘测定界检测费264800元、设计费3480000元、监理费318800元、招标代理费141661.60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核减结算多报的工程款934814.59元。

(二)未按招标文件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共计205880元。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审计建议:加强工程现场管理,严格工程量签证和工程结算的审核把关;应加强招标项目合同签订的审核把关;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严格履行招标文件关于履约保证金的相关约定。县交通运输局及时整改,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整改工作。针对结算多报工程款问题,将据实办理工程款结算;针对未缴纳履约保证金问题,明确在以后的服务类项目的招标文件中将取消履约保证金条款,以中期服务水平和质量,作为第一次资金拨付的依据,以此规范合同履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