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我社工作实际,特编制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开展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主要为公示公告、部门预算等,均通过镇坪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社共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社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对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充实,落实1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对信息公开事项,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要求落实事前审核和依法审查,确保信息公开规范。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社无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所有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均通过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五)监督保障。为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对供销合作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按照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要求,均落实签字审批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领导组织,加强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和专职人员,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明确、制度完备、工作长效。加强信息收集、编写、公布等工作的统一管理,进一步提高报送信息的主动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社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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