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镇坪县林业局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30 16:0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按照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及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宜的通知》(镇政办发﹝20222号)要求,结合实际由县林业局编制。全文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政府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央、省、市、县关于推行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聚焦林业信息,强化载体建设,加强制度保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把信息公开质量关,确保信息公开透明、规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县林业局信息公开内容主要为公示公告、部门预算等,均通过镇坪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发布,共发布信息2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共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查机制,按照“谁公开、谁审核”的原则,建立了由主管领导审核,专人负责信息收集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规范。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无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对林业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按照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要求,均落实签字审批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03.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的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内容的整理和收集水平、群众参与度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干部职工重点学习《条例》和央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升信息公开亲民性。广泛利用网络、报刊、媒体、咨询电话、微信、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公开政务信息,不断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形式,提升信息的质量和实用度,严把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公开各类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