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1/2022-0246 发布文号: 2022年第100号
公开日期: 2022-03-18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星明村三组水毁道路修复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星明村三组水毁道路修复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镇坪县城关镇柿子树坪小区六单元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3-24 9: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SCG-ZP2022007

2、项目名称:星明村三组水毁道路修复项目

3、预算金额:268700.00元

4、资金来源:2022年第一批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镇财农(2022)17号

5、采购需求:星明村三组水毁道路修复项目,1项,项目概况:清除塌方1500m³,新建护房挡墙100米,高3米,底宽1.5米,顶宽0.8米,简要技术要求、用途:用于星明村三组水毁道路修复项目。

6、合同履行期限:2022-03-28 09:00:00至2022-4-28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提供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3.投标企业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复印件,满足二维码扫描查询)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提供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并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相关证明文件。4.信用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未被监督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述材料及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查询记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自述材料与实际不符,将按不合格处理,取消投标资格;5.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6、自2021年以来已缴纳的至少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1年以来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2-03-22 18:00:00止

地点:镇坪县城关镇柿子树坪小区六单元2楼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法人代表委托书、营业执照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2套。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2-03-24 9:00:00

地点: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镇坪县分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为响应安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报名及投标所有人员必须严格落实全程佩戴口罩、行程码接种码检查、体温测量等疫情防控措施,每个投标单位代表人员不得超过1人。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镇坪县曾家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镇坪县曾家镇政府

联 系 人:唐清

联 系方式:13992598555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成凡凡

电 话:0915-2332088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镇坪县城关镇柿子树坪小区六单元2楼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