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1/2022-0489 | 发布文号: | 2022年第225号 |
公开日期: | 2022-04-29 | 公开目录: |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为确保镇坪县经济社会发展及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镇坪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房屋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房屋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位置范围:文彩村五组,北至文化路,东至文彩旧公路,西至松树林边,南至安置区斜上方杨杰豪处。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文彩村五组
用途:镇坪高中建设。
二、拟征收房屋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镇坪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镇坪县征收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镇政发〔2021〕3号文件)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房屋及附属物依据房地产资产评估公司评估结果。
被征收房屋土地的具体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镇坪县住建局、镇坪县自然资源局会同镇坪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土地现状调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城关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公告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房屋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县政府网站公示。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及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时间内向县住建局反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镇坪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8日